謝謝JW!
我很喜歡您提出的這個問題。
破碎的心靈,希伯來原文是:被壓碎的心。
我們的中文聖經翻譯成:憂傷的靈。英文聖經多半是翻譯成:broken spirit。
不論是哪一種翻譯,它們的意思都是差不多。只是在希伯來原文,靈、和心,是兩個不同的字;而此處,希伯來文用的那字,是心思、意念、想法...,沒有靈魂的意思。
所以,嚴格說,若要忠實於原文的翻譯,詩人大衛的原話是:被壓碎的一顆心。而大衛當初那顆被壓碎的心,是因為他自己的罪;他當初是犯了搶奪別人妻子的姦淫罪(聖經舊約撒母耳記下11章和12章有詳細記載這個故事)。
後來,上帝藉著先知拿單去嚴責大衛,大衛就俯伏在上帝面前認罪悔改。他的心,因著自己的罪而感到被壓碎般的憂傷。
所以大衛在詩篇51篇16和17兩節說,人犯了罪之後去獻祭牛羊,那並不是上帝所喜悅的(就好像從前羅馬教廷要百姓買贖罪券,那是沒有意義的。(所以馬丁路德在第16世紀向天主教廷提出抗議。馬丁路德絕不是改教,而是復教,也就是要恢復原來的基督教。)
大衛在詩篇51篇17節強調的是:上帝真正喜悅的,乃是一個人因為自己的罪而心中後悔、憂傷、痛苦到破碎的地步。
那就是上帝向我們所要的!
親愛的JW,陳牧師這樣解釋,有夠清楚嗎?若不夠清楚,我們可以繼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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