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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10 09:58:50瀏覽1422|回應4|推薦17 | |
政府說:請相信司法,因為司法是公正的 為善的受貧窮更短命,造惡的享富貴又延壽。天地也做得個怕硬欺軟,卻原來也這般順水推船。地也,你不分好歹何為地!天也,你錯勘賢愚枉做天! 民國八十三年五月,男子洪朝彬,從泰國用貨櫃走私七百塊海洛因磚,共重一百五十公斤。在高雄法院審理時,合議庭法官邱永貴、張貴美、江雍正,以該嫌犯在民國七十九年在台中高分院,有販賣海洛因一百公克獲罪十五年的刑期為由,認定為連續犯關係,得以免訴。檢察官陳登燦也配合不予上訴。因法律所訂定之上訴時效已到,該案免訴定讞。 台灣司法之黑暗莫過於如此,有錢判生˙無錢判死,為何在台灣民間流傳至今,定有其道理。此案只要智商超過30分的人都可以看出黑幕重重,當時檢察總長盧仁發有提起非常上訴糾正,監察院也彈劾該四名司法人員,但又如何?該案法官邱永貴、江雍正記過二次,張貴美記申誡,檢察官陳登燦記過二次。這種懲法是公務員降等、減薪、停(少)發該年度獎金而已,事情過後又可以繼續頂著司法正義的大帽子,坐在高高的法庭上,你又能奈他如何?知法玩法,就是這批人懂法,知道法律無法奈他們如何,才敢如此囂張跋扈。然而小百姓勒?看在眼裡,看到的全是官官相護,連立法院對司法官的懲戒條例,都是如此的寬鬆,伸張正義的地方,充滿了邪惡。 請重審不合利益、常理、的機場運毒案 這些年來,台灣就業機會減少,不時有人為償還債務、追求舒適生活或生活所逼等參與毒品走私活動。以別人破碎的家庭及人生,來獲利者當然罪有應得。但是其中然道都是無此嗎?法官們真的想不到有些人真的沒有冤情在裡面嗎?連三餐都沒著落的人,何來出國運毒的經費?又為何背後出資者往往都能逃過法律的制裁?甚至,有些人過海關查獲不符合出國所花費的毒品案,這又是什麼道理? 運毒,在台灣可以宣告到無期徒刑、死刑,當真正的大毒梟出事時,可以拼命的灑錢換無罪,而大多的單親媽嗎,最低層的人民涉及運毒案時,連辯護律師都請不起。現階段,在監獄服刑的運毒犯,百分之九十以上其運送量都不足三百克的海洛因。當然,就算是一公克也最無可恕,然而,當法官引用法條在宣判時,然到心中都是坦然的嗎?運毒的人還沒下飛機前,海關人員就已經獲報,連記者都可以先通知到場拍攝。那麼多的神探在台灣,台灣的吸毒人口怎麼越來多?讓吸食者垂手可得的毒品,到底是怎樣躲過這些神探的? 請給一些明顯有問題的犯案當事者一個機會吧!冤氣不要積的太深、太厚,不要等到台灣天空下起六月雪時,才想到百姓有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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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