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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版商鞅變法
2005/12/01 09:13:22瀏覽4175|回應2|推薦14

看著各地縣市長選舉打得如火如荼,各候選人及其幕僚為了勝選各出可招。當過法務部長的陳定南鍋選宜蘭縣市,沒想到卻因支持者熱心宴請民眾而傳出陳定南競選也賄選的傳言。聽到這故事,讓我立刻想到商鞅變法,其法甚苛,雖造就部分成就,但商鞅最後不也是被他的法所害。被稱陳青天的陳定南的賄選疑雲影響他的選情,不就是商鞅的現代翻版。

本來賄選的定義本就無法精準量化,唯一的判斷基準是有無對價且足以影響選舉人的意向。做事嚴謹且力求績效的陳定南為了法務部的查賄績效,更為了弱化國民黨組織動員的力量,量化了賄選的定義為贈送超過卅元的物品,這物品包括軟硬體。這樣的量化的確方便檢察官辦案,也嚴重的減弱國民黨傳統組織動員的力量,但能否獲得司法界認同尚有疑義,完全量化的標準是否違背人情義理,更是各方敢疑不敢言的重點。只是他的政治目的已達到,以苛政削弱敵人。

就像支持羅文嘉的人為了替民進黨的造勢晚會增加人氣,不但出錢買便當,還涉嫌給付200元的走路工。這樣的內幕放諸執政與在野黨都一樣,造勢場合的人勢有部分是死忠支持者無私熱情配合演出; 有的就是各地黨職人員及熱心支持者代為發動,既然稱發動,就是要提供某種動力,這當然包括便當和交通工具,有時甚至給個二、三百元,讓參加活動的老人家能買個涼水喝。

如果要精算這些贈品,光便當就超過卅元,依法務部的標準就是賄選。但平心而論 ,這只是走路工,這些被發動的民眾許多人是參加歸參加,但投票歸投票,不完全都會投給辦活動的候選人。這有否構成賄選,在法上本就有疑義,在人情義理上,更有討論空間。

大家都反對賄選,但台灣是法治國家,一切依法,但法不是法務部立的,是立法院訂的,一切執法都不應凌駕法律之上。

但為了績效,為了削弱國民黨的組織動員戰力,陳定南鐵了心訂了鐵律,這對選風是否造成正面的影響,最後結果,尚未可知。但可以知道的是陳定南像商鞅一樣訂了酷法,自訂的酷法最後卻回擊到自己身上,我們只能說,許多故事在歷史上不斷重演,這是一例。陳定南午夜夢迴,不知有何想法?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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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得好!!
2005/12/02 10:22
有時候會覺得是他自已有雙重標準.

liawfuj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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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厭陳定南剛弼自以為是
2005/12/01 23:22
如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