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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程序造成國庫重大損失,檢調速辦邱義仁
2008/05/02 23:18:00瀏覽2568|回應3|推薦19
今天的重大新聞很吊詭,也很對比,一個是不遵守行政程序行政,造成國庫近十億元損失的邱義仁依然談笑用兵,一個是因被控掏空公司資產的王令麟以三億五千萬元交保候傳。

我要說的是,公務員為了國家打拚,結果不一定都是美好的,我們可以忍受部分的挫折,但民主法治國家最重要的就是制度,我們可忍受外交的挫折,但前題是要遵守制度和程序,如果只依個人喜好行政,與專制國家何異?邱義仁的問題就在他不遵守制度和程序,而這部分就應儘速依法究辦,相信在美國這種民主法制成熟的國家,官員如果違反應有的制度和程序造成國家重大損失,一樣要追究。

其實政府和民間都一樣,王令麟被控掏空公司資產,吾人相信王令麟大聲喊冤的原因在於他自認他無意造成公司重大損失,他的一切做為只是希望運用所有資源去挽救瀕臨出狀況的子公司,但公司經營有其法制,雖是董事長或總經理也不能為所欲為,縱然他自認那是最佳方法。只要不依法制與程序處理公司業務,造成公司重大損失,那就是背信,就是違背股東對董事長或總經理的信賴。這是為什麼王令麟被羈押近年,最後還以三點五億元交保才能暫獲自由身

相對的,邱義仁等人所說的想為國家打破外界僵局,吾人都可相信,畢竟,台灣的外交情勢確實非比尋常。但台灣已是民主法治的國家,秘密經費也有其制度,建立制度就在防秘密經費不會因個人的喜好造成錯誤的決定。邱義仁今天在記者會中大多數的講法,我們都可以忍受,唯獨他只因個人的信賴,就跳過國家查核這個制度關卡,把國家近十億元的財產匯進兩個人的私人帳戶,這就是不按制度,違反程序行政,而且造成國庫的重大損失,這就是背信,違背民眾對公務員的信賴。

邱義仁面對這樣的局面,還能自做輕鬆說出現在請辭太廉價、太矯情,吾人不知他是不是捨不得未來的退職金,還是繼續留下好善後。真是好一個厚臉皮的傢伙!

不過,我們現在在意的不應是他下不下台,而是檢調應全力追查,追查的重點就在於他是否真跳過國家查核的行政應有程序,直接下指令要求外交部去相信兩個「身分不明」的人,而把近十億元台幣匯到兩個未經合法程序查核的人國外帳戶,最後造成國家重大損失。我們縱然相信邱義仁真是要為國家做事,就像王令麟一樣,我們也一樣相信他不會想要搞垮自家經營多年的企業,他們的出發點的可能都是好的,但國有國法,一切講法治,不依法律程序做事,就是錯。

檢調既已追查王令麟背信,現在也應全力偵辦邱義仁。520之前應該要急著限制出境? 不是陳水扁,而是邱義仁,國家賠償法中有公務員因過失造成人民損害,政府應向有過失的公務員追討賠償金。邱義仁等人因為個人明確的過失,未依法定程序處理秘密外交案件,造成國庫損失,也應責由相關單位向邱義仁等人追討。

這並沒有寒蟬效應,邱義仁等人如果一切依法定程序處理,縱然最後造成國庫損失,這是我們必須忍受的風險,因為應有的查核都做了,一切程序合法,不能以結果論英雄。但是,不按法定程序行政,跳過最重要的國安查核這一關卡,造成國庫重大損失,就應依法究辦。否則檢調指控王令麟背信掏空,立場何在?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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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不能讓這些該負責的大官們逃避該負的責任
2008/05/12 10:56

先檢查一下規程,再問這些負責的大官們為什麼要便宜行事?誰作的決定?

外交困難決不是有規範,不遵守,卻要便宜行事的護身符!

法官大人們決不會因為個人的財務困難而判處『綜合所得稅應稅而未稅者』免稅的判決。有人能舉例出來嗎?


何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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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07 14:05

賠,要他賠,先凍結他所有財產.否則公務員個個都將依樣畫葫蘆,不按程序來虧空公帑,國家承受得起嗎.


芋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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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神通外鬼啦!
2008/05/04 07:36
哈!哈!哈! 此案曝光, 是二次政黨輪替的好處
民進黨執政團隊的世界觀及治國高度, 愛台灣的實際A錢做法, 令人想說"幹! 爛!", 這就是口口聲聲愛台灣的民進黨執政團隊, A百姓的錢真有手段及智慧, 鐽震案只是錢尚未匯出, 馬蕭新政府都應徹查到底, 還百姓公道.
邱,黃及阿扁不是昨天才出社會, 已經"生魔戴角", 絕不是笨蛋, 有錢可使鬼推磨,甘冒司法政治風險, 錢二年前就已匯出, 依社會行情條件是五五對分, 也就是裡面的不管多少人(邱,黃及阿扁…等等)自行處理50%, 外面的不管多少人(金,吳…等等)自行處理另外的50%, 參吳已供出之分配list.
黃說擔心自身及家人安危, 依商場江湖規矩, 如純被騙是被害人, 勿須擔心安危, 但檔人財路會死如尹清楓, 甚更將內情向外曝光, 更違規矩, 是該被其黑幫內部制裁, 足證黃是A錢犯罪集團同夥, 纔會擔心自身及家人安危, 黃應轉為汙點證人, 向檢方及國人全盤供出, 以換活命機會, 否則尹清楓命案就是黃現在的擔懼.
支持"強力監督執政黨, 政黨輪替常態化", 纔能掃除或降低公務員集體貪腐之起心動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