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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17 21:41:26瀏覽3440|回應1|推薦12 | |
基隆地方法院審判長王福康審理基隆市長許財利被控圖利案,王福康庭訊完,做出罕見動作,要求法警沒收在法庭抄錄開庭過程及內容的記者筆記。記者們當然是一頭霧水,中時更以半版報導及批評。 審判長沒收記者在法庭抄錄開庭過程的筆記合不合適 ,值得法界經過辯證,訂下規則。不過,此事起因卻是因為有記者太爛。我就來說說八卦吧! 因為王福康當審判長不是一天兩天,審理許財利被控圖利案也不是第一次開庭,早已開過兩次的程序庭,從未干涉記者在庭上勤做筆記的行為。 誰知,第二次程序庭時,因為內容枯燥,過程冗長,中時的記者就在法庭上睡著了。形成眾人皆醒我獨醉的畫面。坐在法庭上方中央的王福康眼看中時的記者越睡越熟,只好勞動法警去叫醒中時記者。 話說十四日開庭時,眾記者們當然是坐在旁聽席上振筆疾書,聽得津津有味,忙著把聽到的重點抄在筆記本上。中時的記者不知是聽不到重點,還是聽不清楚內容,就坐在許財利後方的座位,還趴在椅上,盯著給被告看的電腦螢幕,一字一句的抄錄。 王福康看到有人竟趴在電腦螢幕抄寫庭訊筆錄,覺得這樣有違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就要求法警制止中時記者的行為。不料,法警退出法庭,中時記者故態復萌,繼續趴在椅背上睜著螢幕抄庭訊筆錄內容。眼見制止一次無效,再則思考到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王福康待庭訊完,就要求法警進法庭,沒收在場五名記者的筆記。 記者們頓時愣在現場,不過,他們倒不是不爽審判長,而是氣同業怎麼這樣,害大家都不好混。 平心而論,法庭上記者能否做筆記?抄錄開庭過程及庭訊內容?因為法庭旁聽規則沒有明文規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又籠統,這部分可受公評,司法院也應儘速召集相關人員開會討,訂出明確的規範。 不過,當大家都要求總統府和民進黨要自省時,媒體是否也要自省? 大家想想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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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