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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舍,應檢討修訂法令;不應做道德追殺! ---- 洪美華
2011/10/11 11:09:44瀏覽149|回應0|推薦0

蘇嘉全的農舍風波持續發燒,中央主管機關農委會更是提油澆火,似乎遺忘了全國已有數萬個類似的案例,顯見這是法令制度不周延所衍生的通案惡果,農委會難辭其咎。

八十九年一月四日修訂之「農業發展條例」為農地使用管理的分水嶺,當時連戰為有助於總統選情,提出貫徹「放寬農地農有、落實農地農用」之政策目標,「土地法」修正時亦刪除農地承受人的身分限制,國人皆可買賣農地,只規範農地農用,形成所謂的「管地不管人」;時任農委會主委的彭作奎洞燭政策後遺症,奈何孤臣無力可回天,憤而辭職以明志。苦苦追趕蘇嘉全的媒體與名嘴,應該去請教一下連戰或彭作奎。

依「農業發展條例」第十八條及「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三條,農民可申請以集村方式或在自有農地興建農舍。從此造成日後千千萬萬戶的「集村農舍」和獨立農舍,散布於田間;新竹地區尤其最多,建商變相大蓋農舍出售,所引發的環境惡質化,不在話下。面對如此亂象,農委會若認為不當,早就該修改相關規定,以導回正軌。在修改法令前,依政府公告實施的辦法所興建的農舍,當然是合法農舍,其權益應充分受到保障。農委會懈怠修訂制度在先,又充滿政治動機地公開攻擊特定案例,主動掀起街談巷議,實屬嚴重失職。建議監察院幾位聲譽卓著的監委,應該及早出手調查糾正、甚至彈劾了!

至於公眾人物是否應該有比較高的道德標準?此時自命清高是否反而傷害了千萬戶合法農舍?這是政治問題,人民自然會用選票做裁決,道德標準不能做為發動法律判斷的依據。在人類的歷史上,多少獨裁統治者自詡為道德與正義化身,並假此之名迫害與蹂躪異議份子、行奪權與爭利之實!吾人身處二十一世紀的現代化社會,應該疾聲拒絕濫用道德為藍綠政爭的工具,否則將會墮入以牙還牙的深淵,這是公民社會應有的警惕。(作者為月旦法學雜誌創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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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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