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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07 14:43:57瀏覽271|回應0|推薦0 | |
〔記者鍾麗華、林恕暉/台北報導〕 民進黨副總統參選人蘇嘉全農舍議題持續發酵,農委會故意誤導外界以為蘇的農舍違法,昨天在民進黨立委逼問下,陳武雄才改口說:「從來沒有質疑蘇嘉全的農舍違法。」他還強調:「公務員可以利用假日從事農業生產、公務員也可是農民,農民不一定都是專業農民。」 農委會主秘稱 建農舍須有農民資格 農委會主秘戴玉燕前天在國民黨立院黨團記者會表示,農舍興建申請人必須有農民資格,蘇嘉全妻子洪恆珠具公務員身分,依法不得兼職。蘇嘉全昨對此批說,銓敘部曾函釋公務員下班可以兼做農民,但不能做專業農民,這一點農委會為何不做說明?檢察官陳瑞仁在竹東也有農舍從事農業,檢察官可以有農舍,為什麼公務員不可以?政府應把法令解釋清楚,農委會更有義務說明。 農地交易產生寒蟬效應 立法院民進黨團強調,農民不等於自耕農,藍營為了追殺蘇嘉全大打烏賊戰,已讓農地交易產生寒蟬效應,受害的還是廣大的農舍、農地所有人。民進黨立委李俊毅也指農委會誤導大眾以為洪恆珠違法兼職,明顯是政治性操作。依照農發條例規定,任何人都可以取得農地,而農民定義是從事農業的自然人,難道公務員不能利用公餘從事農業生產? 民進黨立委陳明文質疑,陳武雄炒作蘇嘉全農舍議題,國民黨立委邱毅的資料、航照圖,是農委會提供的,農委會對於蘇的農舍問題,也回答得閃閃爍爍,「炒作得很成功」。民進黨立委潘孟安說,如果蘇的農舍有問題,那全國幾十萬戶農舍是否適用同一標準?總統馬英九之前在台中新社莊園舉辦造勢活動,新社莊園同樣是大違建,農委會卻跳出來認定沒有違法,根本就是兩套標準。 國民黨立委蕭景田也指出,軍公教可以買農地,買農地可以建農舍,農舍又可以繼承,放眼台灣鄉間,到處是農地「種」農舍,現行法令標準寬鬆,形同虛設;陳武雄應想辦法儘快修法解決,這才是負責任的作法。陳武雄解釋,他沒說蘇嘉全農舍違法,農委會已發文要求屏東縣政府認定,但縣府至今沒回文。他也否認提供資料給邱毅並炒作相關議題。 *農地使用須有「經濟性」 法條未規定*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 民進黨副總統參選人蘇嘉全農舍的農地種葡萄、神秘果、桔樹、桂花等,引起農地農用爭議。農委會主秘戴玉燕多次強調,農業使用必須具備「經濟性」,如拿來自己吃就不算。不過,翻閱農發條例規定並無「經濟性」一詞,昨晚受訪時對於自己食用、送給親友、數十年後才賣農作符不符合規定?則說得很模糊。 戴玉燕前天在國民黨立院黨團記者會表示,「農業使用」是指農業生產須具備「經濟性」,為美觀而栽種的草皮便不符規定,但用來販賣就算合法。昨天再度在國民黨團說,如果農地上面種植的果樹,只是拿來自己吃,沒有經濟性,就不能算是農業使用。記者昨晚詢問時,戴玉燕則解釋,依照農發條例第三條第十二款規定,農地農用必須要有「經濟性」;至於送給親友或自己食用,是否不符農用?她則稱,要實地認定,每個個案情況不同。 不過,農發條例第三條第十二款的農業使用定義是「指農業用地依法實際供農作、森林、養殖、畜牧、保育及設置相關之農業設施或農舍等使用者。但依規定辦理休耕、休養、停養或有不可抗力等事由,而未實際供農作、森林、養殖、畜牧等使用者,視為作農業使用」,並沒有「經濟性」字眼。由於戴玉燕手機未接,無法得到她的解釋,但一名農委會官員說,確實沒有經濟性的明確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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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