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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04 07:49:07瀏覽2105|回應1|推薦0 | |
蘋果日報 2011年04月20日【賴心瑩╱台北報導】 台灣高等法院昨開庭,審理中信金前副董事長辜仲諒涉及的紅火案,辜聲請傳喚律師傅祖聲、陳明以及中信金法務長金延華出庭作證。陳明、金延華均作證,紅火公司獲利的三億元未流進扁家,因辜仲諒擔心返台被押,才會幫辜做出不實陳報狀。陳明、金延華昨說,特偵組檢察官不相信辜仲諒不知紅火獲利流向,曾說:「除非紅火獲利和扁案有關,辜仲諒案才由特偵組併辦」。 律師陳明、金延華(具律師資格)明知陳報狀並非事實,卻仍具名幫辜仲諒遞狀,恐違反《律師倫理規範》,合議庭將等全案辯論終結後,再決定是否將兩人移送懲戒。 *辜仲諒紅火案重判9年 套利10億 拿3億沖銷給扁嫂損失*
台北地方法院18日針對「紅火案」做出判決,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遭重判9年有期徒刑,這項判決與辜仲諒盼獲輕罪或無罪的期望相差甚遠,辜仲諒的律師團對此結果表示遺憾,並決定再上訴。 【版主的話】司法人之無恥 莫過於此 特偵組開記者會宣佈限期破案 否則全體下臺 就很奇怪了 法官又臨時陣前換將 這不就擺明鬥爭惡搞嗎〈 http://blog.udn.com/teddy5422/2473331 〉果然不出所料 相關閱讀: 1. 司法顏色鮮明 http://blog.udn.com/teddy5422/3324556 2. 洪英花堅持:扁案判決 自始無效 http://blog.udn.com/teddy5422/3327606 3. 四位大法官 提不同意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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