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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7 03:05:11瀏覽327|回應1|推薦2 | |
2016-03-03 勞保局於日前指出,「某一個勞工保險投保者去年12月請領勞保老年年金,每月可領49,196元,將近五萬元之譜,創下勞保開辦66年以來的新紀錄。」不過,細查該保險人的情況,發現該保險人投保年資長達60年,現已76歲。從16歲進入機械廠當學徒起即已投保,最後自己開業當老闆。由於工作60年,平均月投保薪資又是最高的4萬3900元,加上延後請領加計20%的展延年金,每月領取金額高達4萬9196元。 實際上,這種76歲退休、年資60年的案例並非通案,投保人未來可以領到的金額也不一定會比65歲時退休更多,而勞保年金最有可能的下場是:於2018年入不敷出,甚至在2027年破產。 為了避免破產,未來請領年金的年齡可能被提高,甚至條件會更為嚴格。既然49,196是個案,那麼,絕大多數勞工請領通案金額又是多少?答案是16,223。很明顯的,在職都領不了那麼多,退休怎麼可能領得比在職多,而在未來更嚴苛的請領條件下,伴隨而來的,將會是老年貧窮的問題。然而,在槓桿的另一端則是軍公教的優渥退休年金。 台灣目前有四十多萬的退休軍公教人員,公務人員在職之際為確保行政中立的落實,必須以穩定的待遇來確保身分的保障,這種情況延續到退休後,便導致了退休金的代償率過高的問題。社會各界多將此歸咎於所謂的十八趴,但實際上,這種說法並不精準,因為在民國84年以前,公務人員的退撫制度是所謂的「恩給制」: 軍公教人員優惠存款利率依照民國八十四年以前的服務年資定其優惠存款額度。選擇「月退」(月領)者,每個月享有月退休俸,再加上公保給付的18%優惠存款利息;選擇「一次退」(一次領)者,則退休金和公保給付均可享有18%優惠存款利息。 然而,八十四年後恩給制被取消並改為年金制,因此,新近的公務員並無所謂的十八趴可以享受,取而代之的是退撫基金的成立,而擁有八十四年以前年資的公務員,則均可享有該福利,每年政府據此須支出多達1,000億以上,沉重的財政負擔,將成為下一代的噩夢。因此,年金改革勢在必行。年金改革千頭萬緒,但首要之務就是處理軍公教人員過早退休的問題。 除了軍人由於有嚴格的服役年齡限制外,公務人員依據《公務人員退休法》規定,「凡任職五年以上滿六十歲者以及任職滿二十五年以上得志願退休,但此一條件並非請領月退休金的條件。而必須要年滿六十歲或者是任職年資滿三十年以上且年滿五十五歲者才可以請領月退休金。」這個制度稱為「八五制」,八五制公佈實施已過六年,在此之前,僅須服務滿十五年以上即有請求月退休金的資格,這樣的做法導致公務員與教育人員大量提早退休,尤其之前政府為了公務機關人力年輕化,又推出所謂的「五五專案」,意指公教人員於滿五十五歲時申請退休,尚可領取五個基數補償,此舉又造成大量公教人員提早退休,而提早退休之公教人員因尚有工作能力,便到處擔任志工,於是台灣又創造了一個志工島的神話,但大量志工的情況,同時也侷限了就業人口數。 在平均餘命提高的情況下,身體健康並尚有工作能力的公務員大量申請退休,除了造成國家嚴重的財政負擔之外,也將限縮年輕人的就業市場,為了下一代,年金改革已無法再等待,而第一步,就該從提高現制退休年資的條件做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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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