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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國際法看「建國」百年 ---- 姜皇池
2010/01/19 19:13:43瀏覽1116|回應0|推薦0

於政府大力協助下成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基金會」,蕭副總統期許藉此活動讓「世界看到台灣,也讓台灣看到未來」,立意固是可嘉,但若從國際法分析,如此大張旗鼓,僅會壓縮台灣國際生存空間,不僅無法達到副總統之期許,且將會讓世界更看不到台灣、讓台灣更沒有未來!

對國際社會成員而言,在國際法上,「中華民國」絕非僅「建國一百年」,因「中國這個國家」(the State of China)一直存在,從未消滅。僅是在一九一二年之前,中國國號是「大清帝國」;後因一小撮革命份子,在孫文鼓吹下,利用非法暴力手段,推翻舉世承認的中國合法政府—滿清政府,改國號為中華民國,【1】定國旗為五色旗,在一九一二年正式建立中華民國政權(建政);【2一九二七年,中國南方的一小撮革命份子,又在蔣介石領導下,以非法武力推翻當時舉世承認的中國唯一合法政府—北洋政府,此次國號並未變更,但國旗換五色旗為青天白日滿地紅旗。【3一九四九年,又有一小撮野心份子,在毛澤東領導下,再以非法武力推翻舉世承認的中國唯一合法政府—中華民國政府,建立共產政權,不僅將國號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亦將國旗改為五星旗中國這個國家並未滅亡,但不到四十年間,卻三度更改國號,四次更換國旗,政權更迭,更不計其數。 

國際法下,「一九一二年的中華民國」何止建國百年,歷經夏商周,數千年歷史,出現過堯舜禹湯、文武周公、孔子孟子,當然也少不了繼承中華固有文化,集古今中外人格大成的「民族救星、世界偉人」先總統蔣公,但「俱往矣」。吾人可以想像,有人對「一九一二年的中華民國政府」多所眷戀,蓋在黨國體制教育下,將「國家興亡」(觸及「國家承認」)與「政權更迭」(觸及「政府承認」)相互混淆,是以至今仍高喊中華民國「建國百年」。此種混淆,將現狀推回七○年代,是要國際社會成員「選擇何一政府代表中國」,從國際法分析,是政權之競爭,鄧匪小平」說:「台灣的國民黨要跟我們爭正統,是不自量力」,話很刺耳,卻是硬道理。 

宣傳「中華民國『建國百年』」,是置台灣於無地,讓台灣與中共政權爭中國代表權,法律空間僅會更形萎縮,恐與設立初衷大相逕庭。既要不統不獨,豈能時空錯亂,走回頭路?誠懇呼籲執政當局,從已逝的榮光甦醒,務實地跟台灣站在一起,給「中華民國政府」一個機會,也給台灣一個機會。(作者為英國 University of London 國際法博士,現任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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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兩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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