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前我就在網路上看到類似以下4例的論點
有網友甚至於來知識+園地用類似的論點 來反駁我對臺灣主體意識的堅持
讓我當時啼笑皆非
任何發生在這島上的悲慘事件 都是每位國民要面對與反省的
「二二八事件」絕非哪一族群的原罪或論述的特權
記得我當時如此回應:
【張炎憲、李筱峰、戴寶村三位教授 合編的「台灣史論文精選」〈下〉的以下幾篇論文:
「日本殖民統治時代台灣社會的變化」張國興
「戰後台灣行政體系的接受與重建」鄭梓
「戰後初期台灣社會的文化衝突」李筱峰
「論台灣二二八事件的原因」陳儀深
若諸君詳閱 對當時狀況就不會有「見樹不見林」之偏失 仍非常感謝您熱心的引述 讓我有機會督促自己用心去讀「台灣史論文精選」的幾篇論文 】
補記:綠營人士若偏頗的作為論述的特權 那是種沉淪與墮落
藍營人士若昧著良心迴避反省 那叫恬不知恥!
◎ CASE 1:
228這個數字,其實早就被政治人物給玩爛了。這一天除了讓部份政治人物用來操作成【仇恨外省人】的作用之外,其實沒有太大意義。小弟我從高中畢業開始就對228事件很有興趣,看了不少相關的官方或是非官方的文件。通常官方文件都會有個特色:對於本省人仇殺外省人部份完全略而不談。小弟我自己本身就是本省人,小時候曾聽曾祖父說過關於228的事,聽到很多本省流氓亂殺人的情節,但是不知道為什麼在官方文件版本上你頂多就是看到輕描淡寫。其實這實在是一種知識的操弄跟歷史的有意扭曲。
今天我僅僅摘錄一些關於本省人殺外省人的故事:(內容來源係從李敖之文章–評李登輝指示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
1.28日早上11時許,在台北新公園,除了打死十幾個外省人,毆傷二十幾個公務員外,更有一名少婦,攙著她的三歲小孩,正想要從偏僻的小道中跑回家,卻被幾個流氓們攔住。他們對她盡情調戲後,便一刀將她的嘴巴剖開,一直割裂到耳朵邊,後將她衣服扒得精光,橫加毆打,打得半死半活時,又將其手腳捆起來,拋到水溝中。該名少婦慘叫良久後身亡。另一個台灣人,用手抓住小孩的頭,用力一扭,將小孩之頭到轉背後,登時氣絕。
2.太平町某公務員之妻懷孕將產,被暴徒剖腹將胎兒取出擲地。
3.一名當時在北二女(現今中山女中)任教的外省人說:
36年2月,從28日至3月7日左右,街上、公車、火車、汽車、腳踏車上被打死的外省人就有二三千人之多,也有不少良善的台灣同胞不怕冒險地搶救掩護不少外省人。二十八日當天,我到學生家中訪問,幸而我穿著燈籠式長褲而非大陸一般婦女常穿之旗袍洋裝。因此當我看到街上在喊打,滿地橫躺著西裝筆挺旗袍合身的男女屍體時,我真的嚇呆了。突然一個帶著日軍帽子的男人拉住我的車頭,用台語問我要去哪。所幸我會說台語,立即用台語回答【作什麼呀!我要回家】,他立刻說快點走沒你的事了。當時我的姪女剛在上海結婚,大哥送他們來台灣度蜜月,那天剛坐火車進台北市,便被脫出月台毒打。姪婿脊骨被打斷成了殘廢,姪女從此精神不正常。據我的學生說,最可憐的是新竹縣長,一家六口被殺絕,連三歲小孩竟被一人拉住一腿撕成兩半。
舉這三個故事,只是想讓大家知道,二二八事件不光是外省人殘殺台灣人。事實上在軍隊來鎮壓之前,台灣人殘殺居台且手無寸鐵的外省人那才叫恐怖。當時很多台灣人上火車一個一個用台語或是日語問,不會回答的拖出去打殺。這一幕在【悲情城市】這部電影裡面也演了出來。某些政治人物,請不要扭曲二二八!這不是你們操弄台獨的籌碼!更何況,我不相信那些眼淚可以流到現在。
[其實很多史料都有 可能作者還是看得不夠多 又有點想辯護的意識吧!]
◎ CASE 2:二二八的真相!! (摘自 李敖)
提問:大部分都認為二二八事件,都是台灣人被外省人鎮壓、屠殺。但是聽說當時也有外省婦女被強姦、輪姦,甚至有台灣人殺害外省人、連小孩都不放過。還聽說李登輝秘密下令篡改228真相。所以想問看看二二八當時是否也有「暴民」幹了這些事?
解答:二二八的真相!! (摘自 李敖)
大家想想看,炒作二二八時,李登輝說行政院出錢來做一個二二八報告,就是賴澤涵教授他們做的,這報告非常主觀!
舉例來說,有位外省人叫劉青山,逃到醫院去,本省人去把他鼻子、耳朵割下來,這紀錄在二二八報告正本沒有,二二八報告正本就說外省人割本省人鼻子、耳朵。而這劉青山有記錄在文件上的,你卻看不到,正式報告看到的是外省人割本省人鼻子和耳朵,對方是誰不知道,但那個案子的劉青山,籍貫明明是安徽人,這什麼意思啊!
好比說,外省人殺本省人,報告裡說有多少人被殺,可是本省人殺外省人的話,這報告裡講了一次,外省人被打殺,然後就說是傳說、據傳說;傳說是不算的,他們立刻在消音。為什麼本省人殺外省人不提,而外省人殺本省人就提,這不是歷史事實。因為根據報告文件所敘述的,有中學的外省女教師被輪姦、外省小孩走在馬路上被殘殺,都寫在唐賢龍的二二八書裡,他們在整理時,凡是本省人被殺的放在正本,外省人被殺害的放在附錄裡,使你看不到、不注意。請問這是走出悲情嗎?這是追求歷史真象嗎?都不是。
為什麼我罵阿扁?走進二二八紀念館,一進門就聽到陳儀的聲音,這是找一個老的浙江人冒充陳儀講的話,這是捏造證據。裡面看到的都是本省人被外省人殺害,外省人看過後就覺得對不起本省人。我敢說今天外省人沒有幾個跟二二八有關的,二二八發生在一九四七年,我是一九四九年才來的,事件那時我才十二歲在北京,跟我有什麼關係,我為什麼要承擔這原罪?可是今天還炒作二二八,就是在製造族群的衝突。
※我講二二八的情況給大家聽:二月二十七日那天,一個外省的警察抓私煙, 不幸打死一個本省人,這是【第一階段】;然後就是本省人殺外省人(除高雄地區的彭孟緝以外),連殺十天殺到三月十日【第二階段】,再來是外省軍隊跑到台灣殺本省人【第三階段】。還有大家忽略了,是本省人叫外省人殺本省人【第四階段】;很多本省人公報私仇,鼓動外省人去殺本省人,其中有一個名字叫連震東,就是連戰的爸爸,當初這些跟外省集團有關係的人,趁機利用外省人的槍、刀和軍人,幹掉很多本省人。外省人分不清那個本省人是好人、壞人,可是本省人分的清,所以二二八共分這四個階段。
根據李登輝主持的這個報告,蔣介石的檔案就藏在後面,你們不太會去看,我仔細翻過,裡面秘密報告說,當時外省人被殺了八百。有人問那資料呢?外省人被殺了當然找不到,台灣變成殺人島,他們的親戚朋友也都跑掉,台灣都查不到他們的紀錄。
那怎麼證明本省人被殺多少?我有一個方法:台灣戶口,日本統治台灣戶口嚴密,國民黨銜接後戶口也很嚴密。我們去查從三月一日後、國民黨軍隊到台灣殺本省人開始,連查半年,從戶口上查死掉的人,病死的也算被殺,公佈說查到家有死者的就賠償八百萬;登記到現在、查了這麼久,就是八百人,證明沒有死那麼多人。沒死那麼多人卻說死了五萬、十萬人,就為了表達悲情,說外省人可惡。蘇聯史達林說,死幾個人是悲劇,死一千、二千人就是數字統計,因此說二二八死了十萬人,這是沒意義的。
當時有一批本省人到南京,他們因為恨陳儀就寫了報告給監察院,說台灣發生二二八的不幸、動亂,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台灣流氓事件,很多台灣流氓殺人,寫這報告的是養樂多已故老闆陳重光。後來過了四十年,陳重光負責組織二二八報告,所有流氓事件不見了。到底是四十年前的他說謊,還是四十年後的他說了謊?所以現在我們看到的二二八,都是外省人殺本省人、說死了五萬十萬人、許多台灣菁英被殺,今天二二八的歷史變成一面倒。
◎CASE 3:
1.當時暴民會假冒警察和國軍。
----應廣明「二二八研究(附錄)」(馬起華,頁254)
「...(暴民)搶倉庫、彈藥、糧秣,被服用以偽裝國軍,......。」
----夏奕「它告訴我們什麼」「二二八研究續集」(頁95)
「事變期中,在『忠義服務隊』臂上出過鋒頭的白布臂章,事變以後當然已經消聲
匿跡了。但是另一種代之而起的白布臂章,又綑上了台灣同胞的手臂,這是因為
在變亂期間,許多警察服裝被暴徒搶去,為了辨別真假警察而起的,......。」
2.暴徒有使用機槍、迫擊砲、手榴彈等武器,並以兒童作為掩護。
----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新聞室「台灣暴徒事件紀實」(頁5)
「......(桃園)縣府人員退守警察局,不肯繳械,暴徒遂向警局圍攻,以機槍步槍 混合掃射,......。」
----雅三「『二二八』事變的透視」「台灣月刊」第六期(頁5)
「當晚利用由彰化、員林、大甲運來之武裝暴徒,及埔里開來之少數高山族,集中 市區公私車輛,以手榴彈、機關槍,分別襲擊各軍事機關,......。」
----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事件紀要」「二二八事件文獻續錄」(頁514)
「(台南縣)暴徒持機槍三架,迫擊砲二架,至新營及其他各區流竄,搶奪槍械財物。」 ----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事件紀要」「二二八事件文獻續錄」(頁516)
「暴徒乘坐消防車一輛,以兒童為掩護,中裝武器,企圖向長官公署進擊,......。」
3.當時民軍全副武裝,暴亂情況非同小可。
----「劉季園致劉天沂(信)」「二二八事件資料集」(頁308)
「(民軍)武器:重機槍二十餘挺、輕機槍百餘挺、步槍約一萬枝、彈藥約三百萬發 、手榴彈由大埔接收五千個,又在東勢接收約四千人,小型炮在東勢大埔二處國軍 處繳獲二十餘門。......」
◎CASE 4:228開始的十天裡:
1.外省婦女被迫裸體遊街、裸體跳舞。
----「台北市二二八事件調查概要報告」「二二八事件文獻續錄」(頁60)
「......將外省婦女衣服脫盡,遊街示眾,......。」
----曾今可「台灣別記」「二二八研究」(頁431)
「......萬華車站有一個穿旗袍的少婦被暴徒脫去衣褲,迫令裸體跳舞。.....」
2.外省婦女被強姦,輪姦。
----唐賢龍「台灣事變內幕記」(頁95)
「......在新竹縣政府的桃園,被羈囚於大廟、警察局官舍與忠列祠後山三地之
外省人,內有五個女眷被台灣一群流氓浪人強行姦污後,那五位女眷於羞辱之餘,均憤極自縊殉難。」
----國防部史政局密祕稿本「台灣二二八事變紀言」「二二八研究」(頁31)
「......大溪鎮國民學校女教員被暴徒輪姦,經高山族女參議員李月嬌救護始脫險,......。」
3.外省孕婦被砍死,剖腹。
----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事件紀要」「二二八事件文獻續錄」(頁516)
「孕婦劉氏被暴徒用日本之武士刀對準腹部插入,立時斃命。......」
----曾今可「台灣別記」「二二八研究」(頁431)
「......太平町有某公務員之妻懷孕將產,被暴徒剖腹,將胎兒取出擲地。....」
4.外省小孩被毆打、摔死。
----戴國煇、葉云云「愛憎二二八」(序言,頁3)
「有些流氓模樣的青壯年,則妨效日本人頭綁白布巾,口罵『支那人』、『清國奴』不分青紅皂白地找出外省人毆打出氣,連就讀於台北女師附小(現台北市立師院實小)的小孩也無法倖免,慘遭拳打腳踢後,還被推入學校前的深溝中。......」
----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事件紀要」「二二八事件文獻續錄」(頁516)
「一外省籍之五歲小孩,隨母出街,為暴徒瞥見,......此小孩亦被暴徒用力扭轉面部,倒置背後,即時氣絕斃命。......又一小孩被暴徒將雙腳提起倒吊,頭部猛向地上猛擊斃命。」
5.本省人四處搜尋外省人以洩忿,拿武士刀砍殺外省人。
----謝鷹毅訪問記錄(行政院,頁2)
「二二八事件發生後,花蓮地方也有一些自海外返台的退伍軍人,拿著武士刀要追殺外人。」
----夏奕「它告訴我們什麼」「二二八研究續集」(頁8)
「他們(本省人)考驗你是否『阿山』(外省人)的方法,一是說『台灣話』,二是說
『日本話』,三是唱『日本國歌』,有一項考不來,那一定是『阿山』無疑,於是
輕則毆辱,重則打死,......。」
----「台南鹽政局李熙元關於台北市『二二八』事件致鹽政總局電」「台灣二二八 事件檔案史料」
「......下午情形更為嚴重,街上之穿中山裝、西裝及說外省話者多被毆打,...」
----劉先生訪問記錄(省文獻會,頁348)
「二月二十八日當天整座台北城,鑼鼓喧天,......一時秩序大亂,場面失控,凡是穿著長袍馬掛者一律被毆打得遍體鱗傷,抱頭鼠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