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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7 09:06:00瀏覽68|回應0|推薦0 | |
中國建政的土改方式 ( 中 ) ---- 維基百科 反對和平土改 在1950年6月召開的第一屆全國政協第二次會議上,與會代表討論《土地改革法》。許多民主人士主張「只要政府頒布法令,分配土地,不要發動群眾鬥爭。」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主席毛澤東則堅決反對把土地恩賜給農民的和平土改,他主張組織農民與地主階級進行面對面的鬥爭奪回土地。胡喬木在《中國共產黨的七十年》一書的序言中說:「黨反對不發動群眾,用行政命令方法把土地『恩賜』給農民的『和平土改』。」1956年9月,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劉少奇在中國共產黨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上做政治報告時解釋說:「我們黨沒有採取單純依靠行政命令、『恩賜』農民土地的辦法去進行土地改革。……用徹底發動農民群眾的群眾路線的方法,充分地啟發農民特別是貧農的階級覺悟,經過農民自己的鬥爭,完成了這一任務。……由於我們採取了這樣的方法,廣大的農民就站立起來,組織起來,緊緊地跟了共產黨和人民政府走,牢固地掌握了鄉村的政權和武裝。因此,土地改革不但在經濟上消滅了地主階級和大大地削弱了富農,也在政治上徹底地打倒了地主階級和孤立了富農。」 劃分農村階級成份 土改運動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在農村中劃分階級成份,將農村人口劃分為僱農、貧農、中農、富農和地主。貧農、僱農是土改依靠的對象,中農是團結的對象,中立富農,地主被定為剝削階級,是土改打擊的對象。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初,占農戶總數不到7%的地主、富農,占有總耕地的50%以上,而占全國農戶57%以上的貧農、僱農,僅占有耕地總數的14%,處於無地少地狀態。地主人均占有耕地為貧僱農的二三十倍,農村存在著大量無地和少地的農民。儘管中華民國政權在大陸已被擊敗,但中共認為就地主階級而言,「不甘心失去其原來在農村的統治地位和經濟利益」。被劃分為地主、富農的人及其家庭成員成為為了共產黨領導下的中國的賤民階層,在以後運動中不斷受到迫害,人身安全也沒有保障。另一方面,對地主帶有苦大仇深感情,對土改運動積極的貧農和下中農階層的農民當時稱為「思想進步者」,也就是民間俗稱的「土改根子」。「土改根子」帶領其他農民通過「訴苦、挖根」運動提高他們的階級覺悟,使其他農民與地主、富農實現階級對立。土改根子在土改運動中經常為「鬥地主」運動推波助瀾,為土地由高度集中的地主階級到無地少地的農民的再分配,以及鞏固新建立的農村地方政權做出貢獻。 社會結構 歷史學家黃仁宇認為:「透過土地改革,毛澤東和共產黨賦予中國一個全新的下層結構。從此稅可以徵收,國家資源比較容易管理,國家行政的中間階層比較容易和被管理者溝通,不像以前從滿清宮廷派來的大官。在這方面,革命讓中國產生某種新力量和新個性,這是蔣介石政府無法做到的。下層結構還在原型階段,顯然未來需要修正。在此同時,這個驚天動地事件所激起的狂熱——人類有史以來規模最大的財產重分配和集體化——似乎一直持續,直到文化大革命為止。」 土改剝奪了農村鄉紳階層的土地和一切財產,剝奪了100萬-500萬人的生命,從而徹底消滅了農村的精英階層,改變了中國農村的社會結構和傳統文化。土改把上千萬人劃分為地主和富農,成為政治上的賤民,在以後發生的政治運動中,生命安全得不到任何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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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兩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