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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台灣不能被承認是一個國家?(上) ----轉載
2017/05/31 10:07:54瀏覽316|回應0|推薦0

2016/12/05 文/ 獨立這邊請 

因為我們的法律先否定了自己

台灣在外交上的困境已數十年,我們常認為純粹是中國的打壓所造成,但為什麼台灣不是國家?而國家又是什麼?這是想擺脫今日困境的台灣人必須認真面對的議題。本文從國家要素及法律的角度出發,帶領大家重新認識台灣目前的處境,以及思考我們的「國家」之路該何去何從。

在代表民進黨的蔡英文當選總統後,一連串外電報導各國政府表達祝賀之意,有些國外電視台並誤植為當選「台灣共和國」總統,而幾個國外觀點也被提出,包括為什麼各國政府不承認台灣?是不是應該改變國際上被普遍實踐的「一個中國」?同時更有一些國家例如在英國和美國由個人發起連署,要求其政府說明對台政策並承認台灣。

其中英國政府在近日因連署跨過萬人門檻,正式回應表示其長久以來的見解,不承認台灣的主因就是「台灣並不是一個國家 」。這恐怕是讓多數人難以接受的說法,但是退一步想,台灣外交上的困境存在數十年,我們都認為純粹是中國的打壓造成,但為什麼「台灣不是國家?」而國家又是什麼,就會是想擺脫今日困境的台灣人必須認真面對的議題。

中文的「國家」一詞,對我們而言非常熟悉,而國安、國人、國事、國旗、國歌等延伸用語更是在普遍的使用下深植心人,然而國家到底是什麼,怎麼樣可以被認定為一個國家卻往往不被多數人認識。

國家一詞如果透過英文來詮釋,其實至少可以區分為地理上(Country)、國族認同上(Nation)以及體制上(State等不同意涵,如果要正式去討論「主權國家是什麼」、「某個政治實體是否符合國家的門檻」等問題,使用的就會是「體制上的國家(State)」,而這幾個問題同時也是國際公法這個領域的前提課題。

我們所踩的這塊土地,其實法律上地位模糊而充滿爭議,而中文的不精準又剛好提供了參政者與統治者在政策和政治語言上的灰色空間,但這對台灣人而言實在不是好消息,因為多數人很可能仍接受幾十年來威權體制灌輸的國家認同教育,因而沒有機會去認識、並透過更客觀的視角去理解台灣所面對的法律問題與困境。

「你沒有主張的內容、我不能承認」

要討論什麼是國家,以及為什麼台灣不被承認之前,必須先知道一個關於承認的前提:「一個政府只能在它自己主張的範圍內得到承認 」。聽起來有點抝口,簡單講就是「你沒有主張的內容、我不能承認 」。進一步,要知道的是「國家」是一個在國際場域上的主體,一如民法上的自然人和法人需待法律詳述其意義與權利義務,透過國際法的運作和實踐,在合於一定的要素的情況下,某個政治實體可以被認為取得法律上的國家身份,並非是「我覺得我們是,則我們就是一個國家」。

至於這些要素又是什麼呢?不少人都能朗朗上口說出「國家四要素」,確實這四個要素也就是人民、領土、政府和對外交往能力,是一般在政治學和國際法上討論到國家定義時會深究的條件,但同樣的,在討論這四個要素之前,還有幾個基本觀念必須理解。

其一,並非具備常見的國家要素即成國家,而是通常一個主權國家擁有這些條件。

其次,這四要素並不是國際法上具有拘束力的原則 ,討論一個政治實體是不是國家,其實尚有更多補充性的客觀條件待審查,包括「主權(Sovereignty)」、「獨立自主(Independence )」、「恆在(Permanence)」、「承認(Recognition)」、「法秩序(Legal order)」,與「一定程度的文明狀態(A certain degree of civilization)」等

而各國的實踐也指出了幾個可能影響的條件,包括「母國的意向」、「母國的解體」、「外部自決條件的滿足與否」、「國際建制的涉入參與」、「武力使用的背景」等,用來處理新國家是否在成立上具備合法性的補充。

其三,也就是台灣作為國家有所爭議的主因:「有意願成為國家,並且有意願被承認為國家 」。這幾個前提中,最重要也跟我們切身相關的就是「主觀上的要素」。曾對於台灣地位撰文的一些學者都曾清楚說明,要進入前述幾個客觀上國家要素是否具備的審查之前,前提是具備「想成為國家的意願」。

( 時事評論國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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