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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神父的故事(3)
2016/01/01 12:00:48瀏覽2711|回應1|推薦34

参、感恩與服務

                  從1987年8月5日獲救到1990年受祝聖為神父、堂區服務、成為台灣公民,迄今將近28年的歲月,我的每一天都是無盡的感謝與感恩。我困頓絕望時,上主救拔了我;我孑然一身踏上台灣的土地,有太多的人伸出溫暖的雙手,幫助我學習、調整、適應新的身分與新的環境。這一路走來,我曾身歷山窮水盡,瀕臨絕境;我在心理上也曾經驗層層轉折,歷盡谷底絕壑轉入柳暗花明。沒有上主的救援,我沒有今天;沒有教會神長與主內兄弟姐妹的溫暖照顧,我也沒有今天。在台灣的日子,我願意分三方面來分享。                              

一、 學習

                 初抵台灣,首要之務就是學習語言。我落腳民生路天主堂後,一方面跟隨本堂吳終源神父學習堂區事務,另一方面學習國語。有好幾位教友教過我,如高老師、唐老師‧‧‧等等。他們定期拿來隨手可以取得的教材,教我日常口語、認字、基本文字書寫;他們不厭其煩地矯正我的發音與語調,讓我的口語表達慢慢能與人溝通。口語與基本文字能力有一定的程度之後,林天助主教安排我去輔大語言中心;那裡專門教外籍神職人員、傳教士華文,有系統的課程建構起我中文的基本讀寫能力。 

               1989年6月受祝聖為執事後,我總算可以幫忙吳終源神父推展一些教務;但是我的口語有時還是辭不達意,有必要加強學習。堂區的教友熱心地輪班,定期強化我的語言能力。我在台灣的日常生活慢慢順暢。民生天主堂像一個大家庭,我四面八方感受到人間的愛與溫暖。堂區執事的工作,有許多需要開車出去才能達成;林主教一直敦促我去學開車,後來主教公署出錢,我到汽車教練場學了一段時間,上場考駕照。直線加速難不倒我,倒車入庫、路邊停車都一次就過,唯獨S型駕駛,我進得去卻出不來。一半因為不懂得看後視鏡,另一半也因為緊張容易失誤,每次S型後退都壓線出局。駕照考了三次,都在S型後退時槓龜;林主教都忍不住要嘆氣了,第四次再考,我總算拿到駕照。但是,沒有實際的上路經驗,我不敢開車;民生堂幼稚園司機接小朋友到園裡後,一有空檔,就帶我上公路實地駕駛。他耐心帶著我幾個星期,我終於敢獨自開車上路,真謝謝他。 

              1990年晉鐸後,我每個主日到民雄天主堂作彌撒;也開始每星期一至五,到台中馬利諾會學台語。當年九月,奉派到虎尾天主堂擔任本堂神父。才學幾個月的台語,每個主日的彌撒講道都幾乎「現買現賣」;每週五天生吞活剝學進去的台語,到第六天就鴨子趕上架,鬧出不少笑話。例如,有一次開口講道,我說,「各位教友‧‧‧」台語發出來的音卻是,「狗位賭友‧‧‧」雖然我很努力準備主日講道,臺下的教友們看來卻是有聽沒有懂,一副霧煞煞的表情。我的宿舍在若瑟醫院內。早餐自己隨意吃,午、晚餐在醫院內吃;松喬院長與畢神父都非常照顧我,每主日他們都到堂區幫忙聽告解。1991年元月台語課程結束,我仍舊每週找一天到馬利諾會加強台語能力;主日要講的道理,也在那一天反覆練習。

 

二、服務與經歷

                 剛到民生路天主堂那段時間,我有很多方面需要學習,能做的服務,大概只是幫忙本堂神父照顧同樣來自越南的修士。隨著語言能力的增進,我幫忙推展一些教務,也到民雄天主堂做彌撒。晉鐸那天,民生路堂的教友們送我一部鈴木50的小機車,每週都有教友陪著我騎機車去送聖體,或參加家庭讀經、家庭祈禱。 

               我奉派任虎尾本堂,雖然擔任司鐸卻一直未能獲得入籍許可。內政部發給我一份,「歸化為中華民國公民」的證明書;我拿這份證明書去申請身分證,卻遇到重重阻礙。因為我當初逃難獲救入住台灣,沒有護照,沒有入境證明,也沒有機票或傳票的存根。戶政事務所不知道怎麼接辦我這個案子,我不知道身分證的重要性,也沒有積極請求核發。卡了幾個月後,虎尾有位教友的孩子是警察,幫我到處請求協助,解決許多問題。1992年,我終於取得台灣的身份證。 

              1993年,越南開放,我可以回越南探親;虎尾教友整團30多人,陪我一起回越南。當時他們想:越南當局若友善,神父就留下來陪家人幾天;若不友善,全團一起回台灣。』他們對我說,「神父,你第一次出國,就是回自己國家。」當時越南共產政權才剛對外開放,很多方面都很嚴厲。我與教友們同遊越南幾個名勝8天,第七天全團到我家;一起吃過午飯後,他們繼續行程,返回台灣。我留下來陪家人。前五天,我每天到離家百公尺外的教堂做彌撒。當時這教堂原由其他本堂兼任,因為工作繁忙分不開身,他要求我代理幾天。第五天,我才做完彌撒,公安就要我去省公安局報到。我被留置該處,白天上政治課,晚上叫我去附近的教堂住,三餐自己打理。我在外面飲食攤買飯吃。這樣過了五天,我的飛機票到期,簽證也到期。我請求回台灣。當局者說我未經核准,擅自做彌撒;我在越南做的彌撒,每一台需繳兩萬越南盾罰金,五台共需繳十萬越南盾。當時,這是一大筆錢。幸好我帶有一些錢,可以繳納。繳完錢獲得自由,我回到家裡,第二天飛回台灣。我的家人受政治鬥爭,生活過得很苦,我卻沒有能力可以幫助他們。 

              擔任虎尾本堂五年多,我奉調到北港堂,兼任新港本堂。約三年後,教區大調動,我奉派到嘉義民權路任本堂;我在那裡慶祝「晉鐸十周年」。西元2000年,我被派到布袋,兼義竹、東石的本堂。2001年奉命去菲律賓耶穌會Adnue大學進修一年。2002年到鹿寮任本堂,2010年奉派到這個天主堂迄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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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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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1/02/18 08:52

http://blog.udn.com/teachershen/41354383 

什麼是晉⋯十週年?

the flying kite(teachershen) 於 2021-02-18 16:17 回覆:
晉鐸就是「受(主教)祝聖為神父」;晉鐸10周年,就是:受祝聖成為神父滿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