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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命的20公分 騎士枉死判國賠
2008/02/28 22:22:48瀏覽678|回應0|推薦2

Sunflower 加註: 他的母親, 四年來沒再開口說過一句話.

中國時報 2008.02.21 
要命的20公分 騎士枉死判國賠
黃錦嵐/台北報導
 

     台北市大度路2段的路邊測速警告標牌,違規趨近道路20公分,造成18歲梁姓機車騎士枉送性命!梁姓騎士的父母訴請國家賠償,一審原判不賠,但台灣高等法院昨日改判台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敗訴,應負國賠責任。

     據高院判決,台北市交通管工程處應賠償梁姓騎士的父母共136萬6254元,並自九十四年七月十六日起,至清償之日止,按年息5%計算遲利息。

     九十二年十二月廿九日清晨八時許,梁姓青年騎機車行經台北市大度2段機車專用道,因不明轎車違規切入機車專用道,梁姓青年前方的機車緊急煞車,梁姓青年煞車不及,先與前方機車擦撞,再滑行碰上違規設置於路邊的測速警告標牌,當場顏面骨折、腦出血死亡。

     梁姓青年的父母認為,本件車禍肇因於測速警告標牌未依規定設置,擅將應設置在距離路邊五十公分的測速標牌,移置距離路邊30公分,乃訴請國家賠償共840餘萬元。

( 在地生活大台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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