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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官不公,人民公敵。神正在審視牠們胡非為,這些領台灣人民血汗錢的公僕,竟然就是嘸法嘸天的邪惡私法惡棍,更是台灣的首惡, 社會的亂源,會遭橫死街頭,絕子絕孫的
2010/05/12 11:39:59瀏覽657|回應19|推薦14

。司法官不公,人民公敵。神正在審視牠們胡非為,這些領台灣人民血汗錢的公僕,竟然就是嘸法嘸天的邪惡私法惡棍,更是台灣的首惡, 社會的亂源,會遭橫死街頭,絕子絕孫的天譴,每一個都會。

。。為何對中國來台現行犯放棄司法管轄權?

。。。  自由時報社論  2010/05/12

。。日前,中國官員倪子川在台灣涉及行竊,店家將他扭送警方,但新竹地檢署竟然作出不起訴處分,該員且隨即走小三通管道,提前離境。竊盜罪屬於公訴罪,這項法律規定對台灣人民或其他外國人都有效,唯獨中國人可以逍遙法外,台灣司法成何體統?馬政府把兩岸關係置於一切之上,現在連中國官員來台行竊被逮個正著也不起訴,形同公然宣布對於來自宗主國的中國人放棄司法管轄權!

不僅如此,一年前左右,中國觀光客馬中飛侵入資電作戰指揮部營區偷拍,高檢署直接將他釋回,也沒有予以限制出境,結果該員大搖大擺地登機離境,之後檢方且作出不起訴處分。從馬中飛到倪子川,換作是台灣人民或其他外國人,是否能享有同樣優待,令人質疑。馬政府的做法不禁讓人聯想,這是台灣地方政府對北京中央政府的自我節制或聽令行事。看起來,為了向中國示好、簽署ECFA、邁向「終極統一」,馬政府對中國「讓利」的內容,恐怕已經到了無法想像的地步了。

正當愈來愈多人對ECFA起疑,公投連署也擴大展開之際,馬政府反而逆勢操作,火速處理承認中國學歷、開放陸生來台就讀等案,儼然要犧牲台灣、強渡關山,弄出一張讓中國滿意的早收清單。在這種情況下,不要說中國人在台灣行竊,或許連中國人在台灣殺人放火,馬政府恐怕都不敢動用司法管轄權吧。馬政府如此低聲下氣,再加上自我矮化為地方政府,怪不得中國來人愈來愈囂張,把台灣視為準國土,且不把台灣人民看在眼裡。

猶記馬政府大幅開放中國觀光客之初,那些中國觀光客彷彿知道馬政府寄望他們拚經濟一樣,到了台灣便氣焰高張地說:「現在中國大陸不像以前了,現在大陸好有錢,生活都很好,我們是來這裡給你們增添生活的。」如此囂張的口氣,跟中國官員嘴裡的「誰理你們啊」,其飛揚跋扈的心態如出一轍。不久前,由於金門機場受到濃霧影響,班機無法正常起降,中國觀光客遂大鬧機場,其中一團的成員,對台灣導遊打了一巴掌,另一團的成員連執法的警察也不甩。每個中國觀光客都像是來台灣考察的上級指導員,台灣人民怎麼可能不生氣!

為什麼中國來人膽敢騎到台灣人民的頭上?道理很簡單,因為馬政府上上下下都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而且,台灣經濟必須靠中國。大家應該從上述的例子看到,馬政府的傾中政策影響所及,不僅是台灣的獨立現狀不保,連我們的生活尊嚴都將受到踐踏。一旦台灣得了倚賴中國胰島素的經濟糖尿病,不要說中國官員不可一世,在國際社會徹底把台灣港澳化,連中國觀光客都會瞧不起台灣人民,屆時,台灣的司法也保護不了我們,我們和後代子孫將淪為看中國臉色吃飯的二等公民,永遠不得翻身。

馬中飛、倪子川在台灣觸法,馬政府唯恐得罪中國,統統予以不起訴處分。中國觀光客在台灣,則是一副賞台灣人民飯吃的嘴臉。將來,中國配偶愈來愈多,中國學生各校皆是,中國合法、非法打工者充斥大街小巷,萬一發生糾紛,馬政府會站在台灣人民這一邊?還是站在中國來人那一邊?不用多想也可以預料得到。因為,中國高人一等,台灣低人一等,就是ECFA所塑造的總體架構,這也是馬英九邁向「終極統一」的必經道路。台灣人民要避免被奴役的惡夢,便應該趁還能作主之際積極行動,制止國共兩個中國黨把台灣生吞活剝。

 

□ 〔 資料來源: 自由時報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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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wa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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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好心馬英九沒好報:冤魂纏身馬唯中,橫死街頭遭天譴。怨鬼纏身馬元中,曝屍街頭遭報應。"婊子養的 虐民政權.馬叛耶請回答" 自由廣場 2010/07/16
2010/07/16 10:32
請馬協尋何智輝

◎ 蔡銘燦

馬英九曾以總統參選人身分兩度替何智輝站台輔選,如今何「肇事逃逸」,馬英九非但沒有為過去「識人不明」道歉,還差遣國民黨副秘書長阮剛猛出面撇清,表示那是過去的事,跟我們一點關係都沒有。

國民黨可以翻臉不認人,把過去的同志情誼一刀兩斷,但何智輝從來就沒這麼想。因為「法院是國民黨開的」,所以何智輝把法官當成自己人,才敢明目張膽在法院交付賄款,法官也毫不避諱把大筆錢放在辦公室內,裡應外合,視司法如無物,把「法院是國民黨開的」的名言發揮到極致。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凡牽過手必留下氣味。馬先生如果不健忘,何妨回想一下,當初拉著何智輝的手,心裡想著什麼?說了哪些話?曾經是馬先生推薦的「俊賢良才」,突然落跑失蹤,馬先生有責任出來喊話,勸他回頭是岸,勇敢面對司法。否則再讓何智輝潛逃到中國,背著「車輪牌」的一丘之貉,藏匿在馬先生極力示好的國家,國民黨不會覺得既諷刺又尷尬?

(作者為藥品行銷人員)


tc3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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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好心馬英九沒好報:冤魂纏身馬唯中,橫死街頭遭天譴。怨鬼纏身馬元中,曝屍街頭遭報應。"婊子養的 虐民政權.馬叛耶請回答" 自由時報 2010/07/15
2010/07/15 10:22

.何智輝至少花800萬 法官在法院收錢

.〔記者劉志原、林俊宏/台北報導〕前苗栗縣立委何智輝究竟花多少錢來擺平他的竹科銅鑼基地案?檢調查出,至少八百萬元!而且竟有賄款直接就在高等法院內交付,簡直丟盡司法的臉!....

.李春地嗆檢:沒人關說過你?

檢調懷疑,何智輝前後起碼送出八百萬元,但並未全數送到承審法官手中,估計至少有六十四萬元在轉交過程中遭暗槓。

昨天聲押庭上,檢方八名檢察官論告,被告四名司法官則冷靜以對,李春地除拒絕夜間偵訊,還反嗆檢察官郭永發:「難道都沒有人跟你關說過?」郭永發嚴詞回應:「學長,就是沒有人跟我關說。」

李春地說:「我同學邱茂榮的確有關說過何智輝案」,但他沒違背良心亂判,本來就該判無罪;檢方則提出跟拍影帶,顯示李春地與邱茂榮在中山堂停車場見面後,邱茂榮原本背的包包改由李春地背,不久李春地妹妹就拿到七十萬元。

李春地說,包包內是茶葉跟水果,檢方質疑如果是茶葉跟水果,何必打公共電話約見?李春地說自己常去中山堂散步,當天是遇到同學,並不神秘。

四名司法官應訊時,都是看檢方有多少證據決定說多少話,由於陳榮和辦公室遭搜到百餘萬現金,蔡光治、邱茂榮被拍到與何智輝往來吃飯及在電話中談到案件,法官認定事實明確。

北院裁定書指出,何智輝從自宅跳窗脫逃,助理謝燕貞將手機SIM卡折斷滅證,被告有串供滅證之虞,且相關過程全遭跟拍,涉犯貪污罪嫌重大,因此六人均羈押禁見。


tc3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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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好心馬英九沒好報:冤魂纏身馬唯中,橫死街頭遭天譴。怨鬼纏身馬元中,曝屍街頭遭報應。"婊子養的 虐民政權.馬叛耶請回答" 自由時報 2010/07/15
2010/07/15 10:16

.何智輝至少花800萬 法官在法院收錢

.〔記者劉志原、林俊宏/台北報導〕前苗栗縣立委何智輝究竟花多少錢來擺平他的竹科銅鑼基地案?檢調查出,至少八百萬元!而且竟有賄款直接就在高等法院內交付,簡直丟盡司法的臉!

何智輝已境管 不到案將通緝

台北地院昨天召開何智輝收買「銅鑼案」更一審法官案的聲押庭,裁定將高院審判長陳榮和、受命法官李春地,以及負責穿針引線的高院法官蔡光治、板橋地檢署檢察官邱茂榮、何智輝助理謝燕貞、蔡光治法官女友黃賴瑞珍等六人都羈押禁見,四位遭押司法官都上手銬進看守所,未到案的何智輝則已遭限制出境、出海,不到案將通緝。

蔡光治轉交兩筆 檢疑有暗槓

檢調所調查出的八百萬元,第一筆是兩百五十萬元,這一筆是根據監聽內容,懷疑何智輝早在前年八月,即經由蔡光治經手兩百五十萬元給銅鑼案二審受命法官林明俊,但林明俊否認收錢,檢方也無事證,因此前天未約談林明俊,檢方也不排除兩百五十萬元是遭蔡光治私吞。

第二筆是三百五十萬元,何智輝涉嫌委請更一審受命法官李春地的同學邱茂榮檢察官,在今年四月十四日與李約在台北市中山堂地下停車場碰面,邱把放在黑色背包內的三百五十萬元給李, 李收錢後,疑將其中七十萬現金交由妹妹李貴雪買股票,五月十二日何智輝更一審獲判無罪,兩天後被解除限制出境。

檢調所查出的第三筆是兩百萬元,這一部分是何智輝今年五月十四日以吃「閹雞肉」為由,邀請蔡光治及黃賴瑞珍至苗栗市何智輝服務處,但兩人沒吃到閹雞肉,卻被拍到何智輝透過謝燕貞在服務處交兩百萬元給兩人。

然後在五月二十六日,最高檢「正己專案」人員跟監發現,蔡光治坐上黃賴瑞珍的凌志轎車,一起上完賓館後,黃女再開車送蔡到高院,將其中一百五十萬元裝在一只白色提袋內交給蔡,為避人耳目,她刻意把車停在法務部與司法院旁小巷,讓蔡下車,蔡光治提著這個提袋進入高院,前天發現這個提袋出現在審判長陳榮和辦公室,但裡面只有一百三十六萬元現金,檢調認為這是直接在高等法院內交付的賄款。


tc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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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好心馬英九沒好報:冤魂纏身馬唯中,橫死街頭遭天譴。怨鬼纏身馬元中,曝屍街頭遭報應。 自由時報 2010-6-12
2010/06/13 16:19
貪腐的祖師爺     王宥程  2010/06/12

扁案二審宣判,最後裁定還押看守所。此則消息一出,被國民黨立委拿來說三道四,說什麼藍營支持者十分不滿,將會衝擊國民黨在五都的選情。

國民黨人士有什麼資格評論他人貪腐,你們才是貪腐集團的祖師爺。行政院公布的十大通緝要犯名單,從朱安雄、伍澤元到汪傳浦等等,這些人都因賄選、貪污或是經濟犯罪,與國民黨關係匪淺。

立委吳育昇說,陳水扁如果獲得釋放,連國家社會的安定都會被破壞。吳育昇委員,您與孫仲瑜女士共赴薇閣的新聞事件,凸顯出連家庭婚姻都無法維繫,是不是要先把自己的鬍子刮乾淨。

同黨籍立委李慶華則說,他希望檢方可以繼續上訴,否則民眾不會服氣,因為改判二十年,服刑十年後就可以聲請假釋。李慶華委員,你的妹妹李慶安被查出擁有美國籍,為何當時你不跳出來指責。當你要口誅筆伐陳師孟先生的雙重國籍,是不是要先把自己的鬍子刮乾淨。

國民黨人士口口聲聲捍衛中華民國,但表裡不一,說一套做一套。多少國民黨官員絞盡腦汁,為了弄得綠卡,暗中去到美國,就是為了得到一個生為美國公民的兒子或女兒。國民黨籍人士,當你們頤指氣使指責他人的是非曲直,是不是要先把自己的鬍子刮乾淨。

(作者從事自由業)
 

□ 〔 資料來源: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Taiwa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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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好心馬英九沒好報:冤魂纏身馬唯中,橫死街頭遭天譴。怨鬼纏身馬元中,曝屍街頭遭報應。 自由時報 2010-6-11
2010/06/13 16:07
〈扁辦新聞稿〉司法再度淪為打壓政治異己的劊子手

                        .  陳前總統辦公室2010/06/11

針對陳前總統及其家人、部屬的國務機要費等案件的高等法院二審判決結果,陳前總統從無期徒刑改判有期徒刑20年的重罪判決,本辦公室發表如下五點聲明:

一. 國務機要費具有特別費的性質,只要符合因公支出及非實質補貼的標準,就應判決無罪;陳前總擔任元首任期內,國務機要費確實已因公支出用罄,支出甚至高於國務機要費所得,對照馬英九市長特別費與王金平院長特別費無罪判決情形,以及日前台北地院判決外交零用金無罪理由書所言「元首外交款具特別費性質,一經領據核銷即屬因公用盡」,本案國務機要費亦是特偵組任意拼湊、立論失據與臆測起訴的羅織入罪,司法機關必須還陳前總統一個洗刷冤屈的法律公道,陳前總統根本沒有成立貪汙重罪的可能,理應獲無罪判決。

二. 龍潭購地案屬於國家重大政績「兩兆雙星」計劃,陳前總統的角色在留住產業、促進經濟而非圖利廠商,全案所有証人的証詞都表示陳前總統完全不知道有任何交付金錢或政治獻金之事,更沒有任何証據証明陳前總統有主觀上的犯罪故意,縱使其夫人吳淑珍有收受企業界的政治獻金,也不能因為夫妻關係就當然連坐,所以陳前總統並無收受賄賂的貪汙罪責。

三. 洗錢案中所有的資金帳戶及受益人沒有一個是屬於陳前總統,也沒有任何証據足以証明陳前總統曾知悉、參與並經手所謂的洗錢行為,陳前總統應獲判無罪;目前已經從瑞士將2100萬美金陸續匯回,不管未來三審判決結果如何,這筆錢都不是不法所得,陳前總統事後知道有這麼一筆政治獻金存放於國外,也已經指示不得放在其家人任何一人的口袋裡面,全部都要捐出作為公益慈善之用,沒有沒收,沒有充公的問題,也要全部歸公而作為慈善公益以及台灣建國理念的實踐之用。

四. 本案高等法院的二審判決仍然附和特偵組羅織入罪的非法行徑,以貪汙重罪罪名對陳前總統進行政治迫害,讓司法再度淪為壓制政治異己的劊子手,我們相信陳前總統不會因此而屈服,陳前總統必定會繼續奮戰依法提起最高法院的上訴,讓台灣人民清楚了解國民黨操控司法對卸任總統的政治追殺絕對會是必遭天譴的倒台政權,永遠無法再度翻身!

五. 就一個卸任的台灣民選總統而言,關在暗無天日監獄裡的陳前總統,無法自由在外面進行攻擊防禦的審判訴訟程序,本身就是一個不公不義的政治迫害,是台灣司法人權受到戕害之不具正當程序的非法審判。無論未來三審判決結果是有罪還是無罪,審判的正當性都已蕩然無存。因此,我們認為對卸任元首這樣一個特殊職位的人應該有公平審判的機會與空間,而非繼續關在牢裡綁手綁腳,缺乏對等攻擊防禦訴訟能力來接受任何執政者或其司法工具的凌虐與迫害,高等法院目前決定過幾天後再裁定是否可以交保釋放,顯然跟以往一樣漠視陳前總統的司法人權,政治迫害鑿痕仍然依稀可見,我們必須呼籲高等法院應立即裁定停止陳前總統的羈押,以保障其司法審判正當權利。

□ 〔 資料來源: 蓬萊島雜誌.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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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地檢署檢察長劉家芳,嘸法嘸天的邪惡私法惡棍,是台灣的首惡,會遭橫死街頭,絕子絕孫的天譴,每一個都會。
2010/06/09 22:02

「任檢察官工作二、三十年來,自認無愧於心就夠了,個人辦案、操守與風評,社會自有公評;外界如何批評,我虛心就教,但不應以此來糟踏一個認真在自己工作崗位的檢察官,我不會因而被打垮,仍會把我的餘生奉獻社會…」雲林地檢署檢察長劉家芳今晚從晚報看到監察院糾正案相關報導與批判,雙眼泛紅,語帶感傷說出自己感受。

「這麼多年來辦了大大小小案件起碼五千件,只有受誇受獎,從沒任何閃失,就拿單一個案來糟踏我,公平嗎?」回顧十年前,起訴性侵女童案的偵查過程,劉家芳得知監院正式糾正,原本低調不願回應,只簡單對追問的記者說「我會繼續認真查賄」,但下午看完晚報,他心情沈重,有感而發。

【2010/06/09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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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28 11:58

.人民作主志工 明繞行政院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昨進行ECFA公投案公聽會,由人民作主運動志工組成的「人民作主志工行動網」,特別前往中選會所在的聯合辦公大樓前,發表演說力挺ECFA公投。

人民作主運動志工明天並將展開台北行腳,繞行行政院,鄭重要求公審會不應再阻礙人民公投權利,公投法必須補正,落實主權在民的憲政原理。

力挺公投 要求廢除公審會

據了解,明天活動的訴求為「公投ECFA.廢除公審會」。人民作主志工行動網表示,ECFA做為國家重大政策,交由人民公投決定是直接民權的實踐,公審會沒有審查人民要求ECFA進行公投的正當性,呼籲全民站出來參加「五二九台北行腳—繞行行政院」活動,用行動表達民主的聲音。

人民作主志工行動網表示,明天的行腳,上午九時在龍山寺集合,九時三十分出發,預計十一時由參與活動的百位志工繞行行政院三圈,最後走到二二八公園。

主辦單位呼籲,第一,通過台聯這次所提ECFA公投提案,公審會不應該再阻擋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第二,補正公投法制度,廢除公審會,政府不可設置機關對人民提案進行實質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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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28 11:52
學者:公投提案 政府無權裁量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台聯ECFA公投案的表述方式,昨在公審會的公聽會中引起學者論辯,中央研究院法律所研究員李建良對此強調,人民的創制複決是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公投法是用來協助人民行使基本人權,只要符合規定,政府就該允許,沒有裁量的餘地。不管是舉行的必要性、衝擊性、可行性、社會成本,或之後的辯論正反方問題,甚至有無前例,都不該是審查公投成案與否的範圍。

只要符合規定 政府就該允許

李建良認為,公投的主文很明確就只有是否兩個選項,租稅、投資也非主文詢問範圍;且不管是政府的宣傳,或其引起的效應,都證明ECFA是涉及國家的重大政策,應交由人民決定,這無關乎邏輯、文字表述。

前大法官蘇俊雄也指出,台聯的提案說明,符合民主政治、主權在民之意旨;若因立法制度的不良所產生之矛盾,就該推動修法補正,而非本末倒置地去指責公投提案。

律師曾肇昌質疑國會的監督能力,即使大法官裁示縣市長延任違憲,國會還是在國民黨的意志下,動用暴力強行修法,這不是一個民主國家應有的現象。曾肇昌表示,政府既然強調有六成民眾贊成ECFA,何不用公投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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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28 11:20

公投係人民權利 政府應尊重

〔記者曾韋禎、林毅璋/台北報導〕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昨天就台聯所提的ECFA公投案舉行公聽會,提案人台聯黨主席黃昆輝指出,這份提案並非詢問人民是否同意ECFA內容,而是政府是否得到人民授權去簽署ECFA。對於政府代表反對就ECFA舉行公投,黃昆輝強調,公投是人民的基本權利。

民進黨去年曾以「你是否同意台灣與中國簽訂之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政府應交付台灣人民公民投票決定?」為題,連署公投提案,但先後遭政院公審會與政院訴願會駁回。

台聯接力提出新的ECFA公投提案,主文修正為「你是否同意政府與中國簽訂『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簡稱『兩岸經濟協議』或ECFA)?」已經完成第一階段連署,且經中選會形式審查通過。公審會將在六月三日審查台聯的提案。

公投案公聽會 黃:簽ECFA 須人民授權

公審會昨舉辦公聽會,黃昆輝疾呼,這份提案並非詢問人民是否同意ECFA的內容,而是政府是否得到人民授權去簽署ECFA。黃昆輝強調,公投法並未規範主文須採正面或負面表述,這跟公投案無關;且政府若不以國對國的方式簽署,將嚴重影響台灣主權,所以必須獲得人民授權;在社會嚴重分歧、反彈下,由人民作最後的仲裁,是化解歧見的最後方式。

黃昆輝呼籲公審會委員能在六月三日作出明智、合乎憲法精神、合於公投法規範的決定,對台灣民主及後代子孫做最實質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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