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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15 13:14:56瀏覽661|回應0|推薦14 | |
司法敗類之榜首 馬英九 有權不可任性! 這是中共總理李克強在今年北京兩會上做政府工作報告時說的一句話。 據陸媒報導,此話一出,不僅代表們當場報以熱烈的掌聲,而且贏得了許多網民的按讚,人民網更稱道這個說法「真給力」。 看了中共總理的這句「有權不可任性」之後,最大的感觸就是,台灣的官僚體系,特別是司法官僚體系,還真的應了這句話的毛病。 台灣的官僚體系,在馬英九帶頭引導之下,非常一致的將官員手上的權力,無限的,一味地任性到底,甚至,做的比中國大陸還要徹底,還要讓人甘拜下風。 我們的「憲法增修條文」,「司法院組織法」明明都很清楚的規定,大法官是採「八年一任」,每四年「更換半數」;但是,馬英九擔任總統以來,就是敢任性且大膽無狀的非法強暴憲法條文和司法院組織法,硬是將大法官的任期扭曲,變成「一人八年」,每出缺就「重新起算」,因為馬英九這般無狀惡搞,使得大法官之任期全面紊亂,當年,為了防止總統壟斷憲法法庭的派任權,而特別設計的「一任八年,每四年更換一半」之原意,至此慘遭破壞殆盡。 馬英九的「權力任性」不只於此,他還和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兩人聯手,一起搞非法監聽國會、非法瀆職洩密惡鬥,完全無視國家刑法之規定;更甚者,為了防止黃世銘爆料反撲,不惜動用他的人脈資源,策動下台閣員王清峰、王如玄為罪犯黃世銘辯護,甚至,還私下發動監察委員護航黃世銘,使得監察院兩次提案彈劾黃世銘,都無法通過。 破壞憲法、扭曲大法官任期、非法監聽、觸犯刑法瀆職罪章、動員下台閣員為罪犯辯護、策動監委護航等等劣行,實在已到人神共憤之地步;姑且不論馬英九徵收民地圖利財團,充當門神縱容毒油的種種惡行,就其毀憲亂政之劣行,以「司法敗類」之「首惡份子」來稱呼他,一點也不為過,甚至,是恰如其份而已。 馬英九,一心要靠著「馬習會」來創造自己在兩岸的歷史地位,結果,習近平根本不將他看在眼內,還讓陸委會副主委張顯耀成了「共諜案」的「不起訴被告」。馬英九的歷史地位,他已經很成功的為自己標記完成,他是中華民國司法史上「排名第一」的「司法敗類」。就是他,當之無愧。 法治時報社 社長黃越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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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