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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官不公,人民公敵。神正在審視牠們胡非為,這些領台灣人民血汗錢的公僕,竟然就是嘸法嘸天的邪惡私法惡棍,更是台灣的首惡, 社會的亂源,會遭橫死街頭,絕子絕孫的
2010/05/12 11:39:59瀏覽656|回應19|推薦14

。司法官不公,人民公敵。神正在審視牠們胡非為,這些領台灣人民血汗錢的公僕,竟然就是嘸法嘸天的邪惡私法惡棍,更是台灣的首惡, 社會的亂源,會遭橫死街頭,絕子絕孫的天譴,每一個都會。

。。為何對中國來台現行犯放棄司法管轄權?

。。。  自由時報社論  2010/05/12

。。日前,中國官員倪子川在台灣涉及行竊,店家將他扭送警方,但新竹地檢署竟然作出不起訴處分,該員且隨即走小三通管道,提前離境。竊盜罪屬於公訴罪,這項法律規定對台灣人民或其他外國人都有效,唯獨中國人可以逍遙法外,台灣司法成何體統?馬政府把兩岸關係置於一切之上,現在連中國官員來台行竊被逮個正著也不起訴,形同公然宣布對於來自宗主國的中國人放棄司法管轄權!

不僅如此,一年前左右,中國觀光客馬中飛侵入資電作戰指揮部營區偷拍,高檢署直接將他釋回,也沒有予以限制出境,結果該員大搖大擺地登機離境,之後檢方且作出不起訴處分。從馬中飛到倪子川,換作是台灣人民或其他外國人,是否能享有同樣優待,令人質疑。馬政府的做法不禁讓人聯想,這是台灣地方政府對北京中央政府的自我節制或聽令行事。看起來,為了向中國示好、簽署ECFA、邁向「終極統一」,馬政府對中國「讓利」的內容,恐怕已經到了無法想像的地步了。

正當愈來愈多人對ECFA起疑,公投連署也擴大展開之際,馬政府反而逆勢操作,火速處理承認中國學歷、開放陸生來台就讀等案,儼然要犧牲台灣、強渡關山,弄出一張讓中國滿意的早收清單。在這種情況下,不要說中國人在台灣行竊,或許連中國人在台灣殺人放火,馬政府恐怕都不敢動用司法管轄權吧。馬政府如此低聲下氣,再加上自我矮化為地方政府,怪不得中國來人愈來愈囂張,把台灣視為準國土,且不把台灣人民看在眼裡。

猶記馬政府大幅開放中國觀光客之初,那些中國觀光客彷彿知道馬政府寄望他們拚經濟一樣,到了台灣便氣焰高張地說:「現在中國大陸不像以前了,現在大陸好有錢,生活都很好,我們是來這裡給你們增添生活的。」如此囂張的口氣,跟中國官員嘴裡的「誰理你們啊」,其飛揚跋扈的心態如出一轍。不久前,由於金門機場受到濃霧影響,班機無法正常起降,中國觀光客遂大鬧機場,其中一團的成員,對台灣導遊打了一巴掌,另一團的成員連執法的警察也不甩。每個中國觀光客都像是來台灣考察的上級指導員,台灣人民怎麼可能不生氣!

為什麼中國來人膽敢騎到台灣人民的頭上?道理很簡單,因為馬政府上上下下都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而且,台灣經濟必須靠中國。大家應該從上述的例子看到,馬政府的傾中政策影響所及,不僅是台灣的獨立現狀不保,連我們的生活尊嚴都將受到踐踏。一旦台灣得了倚賴中國胰島素的經濟糖尿病,不要說中國官員不可一世,在國際社會徹底把台灣港澳化,連中國觀光客都會瞧不起台灣人民,屆時,台灣的司法也保護不了我們,我們和後代子孫將淪為看中國臉色吃飯的二等公民,永遠不得翻身。

馬中飛、倪子川在台灣觸法,馬政府唯恐得罪中國,統統予以不起訴處分。中國觀光客在台灣,則是一副賞台灣人民飯吃的嘴臉。將來,中國配偶愈來愈多,中國學生各校皆是,中國合法、非法打工者充斥大街小巷,萬一發生糾紛,馬政府會站在台灣人民這一邊?還是站在中國來人那一邊?不用多想也可以預料得到。因為,中國高人一等,台灣低人一等,就是ECFA所塑造的總體架構,這也是馬英九邁向「終極統一」的必經道路。台灣人民要避免被奴役的惡夢,便應該趁還能作主之際積極行動,制止國共兩個中國黨把台灣生吞活剝。

 

□ 〔 資料來源: 自由時報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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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3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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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好心馬英九沒好報:冤魂纏身遭天譴。"婊子養的 不公不義的虐民滅農政權.馬叛耶請回答" 自由廣場 / 2011/01/21
2011/01/21 11:22

.把扁徹底打扁

.◎ 林進國

阿扁曾經激勵了台灣人心,有夢最美希望相隨,帶給熱愛台灣這片土地的人們無限的希望與自信。但阿扁也成為國民黨上下恨之入骨,欲除之而後快的首要政敵。因為阿扁,黨國奶水中斷八年;因為阿扁,讓國民黨的高級外省人失去政治舞台與優越感。阿扁卸任總統,靠著打扁與謊言贏得政權的馬英九,以國務機要費、龍潭購地案、二次金改案,拉開鬥爭阿扁的序幕,卸任後的阿扁遭到先押後審的對待,司法人權完全不適用於這位卸任的台灣總統。

在押的阿扁二次金改案一審宣判無罪,立刻引來馬總統說司法不能脫離人民期待這句話,最高法院罕見的省略違反發回更審的程序,直接快速將龍潭購地案判刑定讞,將阿扁發監。請問馬總統,你敢說你的黑手沒有介入干預扁案嗎?

阿扁得不到應有的人權甚至於人道的對待,因病戒護送醫竟也要由垃圾通道進入醫院。請問馬總統,政治鬥爭有必要到這種泯滅人性的程度嗎?一位卸任的台灣總統,被關了,病重了,卻得不到最起碼的人道尊嚴對待!奉勸國民黨及馬總統,政治風水輪流轉,當心步上敵人的後塵。

(作者為科技公司營業部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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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好心馬英九沒好報:冤魂纏身遭天譴。"婊子養的 虐民滅農政權.馬叛耶請回答" 自由時報 2010/12/28
2010/12/28 15:58
庭長職被拔 洪英花:意料中的事

〔記者楊國文、張文川、周敏鴻、黃良傑/綜合報導〕曾質疑台北地院扁案判決「自始無效」的士林地院庭長洪英花,被司法院提列不適合續任庭長,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昨開會討論並投票,經冗長攻防,以十八比四及一張廢票,決議將洪英花免兼庭長;洪若不服,可向考試院保訓會申訴。

洪:續留體制內推動司改

洪英花獲悉投票結果後說,「這是意料中的事,沒什麼好期待的」,司法體系本來就是比較冷漠、封閉的官僚環境,她不願苛責投票贊成她免兼的委員,仗義執言的人孤掌難鳴,愛莫能助吧!這種結果對她也毋寧是一種解脫,不然她還是會不斷被凌遲下去。未來她會續留在體制內督促司法院完成庭長任免、遴選制度的人事改革,以免未來又有庭長被凌遲。

昨天司法院投票結果出爐後,洪英花眼眶泛紅、強忍淚水說:「我一滴眼淚也不能流!有人急著看到我被打倒的模樣,但我會更堅強,堅定地留在體制內,推動司法改革」。

她並強調,絕對不會撤回國賠聲請,整個免兼庭長案的過程,包括選票資料證據、會議紀錄,將來都會攤在審判庭的陽光下接受公評檢驗,她相信、也期待司法能還她公道,如果爭得一百五十萬元國賠金,將捐做公益或當司法改革基金。

洪英花說,這樣的迫害和整肅,不會影響她對審判工作的熱誠,反而更堅定她待在體制內捍衛是非與法官尊嚴的決心,她不是為了位子而爭,而是希望藉由她這小小的星星之火,能讓司法院回應司法改革訴求,建構公正客觀的法官審議制度。

洪英花日前曾為被提列不續任庭長到司法院遞送國賠聲請書,並向監院陳情,指稱司法院長賴浩敏和秘書長林錦芳廢弛職務,要求糾彈賴、林二人。昨日人審會未演先轟動,會中也花了最多時間討論洪是否續任庭長案。

昨天人審會上,洪英花結案的「自結率」高達九成七,受到肯定,被質疑較多的是承審案件經上訴後,未被撤銷的「維持率」為六成一,低於士院所有法官平均的八成四;此外,有數位委員發言指「洪過去的爭議多」,昨天下午秘密投票結果,十八票投洪應免兼庭長、四票認可續任、一票廢票。


Taiwa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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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好心馬英九沒好報:冤魂纏身遭天譴。"婊子養的 虐民滅農政權.馬叛耶請回答" 自由廣場 2010/12/18
2010/12/18 14:31
有色司法 放藍抓綠   路平  2010/12/18

吳敦義在競選立委時,收了五十萬元的政治獻(現)金,被查出來以後,他繳出這筆錢充公,並被罰處二十萬元;他現在貴為行政院長。

陳水扁在總統任內也收了政治獻金,他被法院追繳並科以鉅額罰金,而且重判二十年徒刑,現在被關在土城監獄裡。

同樣的政治獻金,同樣是收現金,發生在國民黨大員身上,頂多就是違反「政治獻金法」,行政裁罰了事。但是發生在民進黨人士身上,就成了萬惡不赦的滔天大罪,就以「貪污治罪條例」重判關起來。同樣的情形也發生在「首長特別費」的共業上,馬英九私用幫女兒繳學費,是所謂的「大水庫」,陳水扁用了,就一條一條抓出來清算。

兩蔣時代,「國家就是我家」,沒人敢過問他們怎麼用錢;黨國大員使用特別費天經地義,呂秀蓮、游錫堃、謝長廷就要被逐筆查核,這就是台灣政治的真面貌,台灣法律的可塑性,可以因人因時因事而伸縮自如。

阿扁當總統,國務機要費就被刪減,馬英九當總統就恢復還加碼,民進黨執政派國營事業主管叫酬庸,國民黨執政,中央社、公視變成一言堂,張家祝可以經營中鋼、金控副董,現在又去接華航,簡直成了經營之神。總之,民進黨不可以做的,國民黨統統可以,而司法與藍媒名嘴都把它視為理所當然。

(作者從事自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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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好心馬英九沒好報:冤魂纏身遭天譴。"婊子養的 虐民滅農政權.馬叛耶請回答" 自由廣場 2010/11/13
2010/11/13 11:04
總算符合馬的期待   陳昭姿 2010/11/13

阿扁總統的機密外交案於六月獲判無罪,二次金改案在上星期也獲判無罪。但是在馬英九說出「司法不能背離人民合理期待」後,最高法院以超快速度,將龍潭購地案與陳敏薰人事案三審定讞,重判扁珍十一年與八年有期徒刑。

就法律面而言,龍潭案證人總共有七位,包括蔡銘杰、辜成允、辜仲諒、林百里、魏哲和、蔡銘哲與李界木。除蔡銘哲外,其餘六位證人的證詞都指出龍潭案與阿扁總統無關。唯一牽扯阿扁總統的是蔡銘哲(最後果然判緩刑),但是蔡銘哲的說法也被當事人李界木否認。對多數有利阿扁總統的證詞,法官皆未採信,卻採信了唯一對阿扁總統不利的證詞,其心證之偏頗不言可喻。陳敏薰人事案更是匪夷所思,不論中華開發或一○一公司都是民間機構而非政府公器官職,其人事任命權更非總統法定職權,竟然也可與「貪污」扯上關係。

就政治面而言,在馬英九開口之後,與二次金改原本性質相似的龍潭購地案,為了強調其涉及總統職權,立刻判阿扁總統重罪,無異向大眾宣示—周占春法官說的不算,馬英九先生說的才算。另一方面,面對我們始終質疑與馬英九特別費案同質的國務機要費案,則是發回更審。此舉明顯暗示,國務機要費案似可比照馬英九特別費案,最後獲判無罪的機會相當高。然而,關扁入牢這件事則毫無妥協之處,透過龍潭案的定讞,已達到目的,且可預告二次金改案的二審必然翻盤。

扁案再一次確認是政治事件,政治事件只能政治解決。阿扁總統的支持者不需要太難過,如同綠逗三口組所言—問題不在司法院而在總統府,唯有本土政權重新執政,扁案才可能翻案,阿扁總統的冤屈才有洗刷的一天!

(作者為台灣北社社長)


Taiwa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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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婊子養的 虐民政權.馬叛耶請回答" 簡余晏部落格 2010/10/6
2010/10/06 13:02
難怪拖延了五十天才去搜索約談楊錫安!
.
黃謀信主任檢察官就是辦上揚唱片、四立委闖謝總部案,把李漢卿等人不起訴的檢察官   簡余晏  2010/10/06

難怪新生高的偵辦要拖了四五十天才去搜索楊錫安,難怪至今副市長、秘書長層級都沒有辦!難怪要等大家串證滅跡之後檢調才有動作,難怪八月二十六日我們去告發之後,遲遲要等郝市長的串證報告出來才有進一步動作!難怪啊!
.

11月4日「上揚唱片事件」,現場眾目睽睽,各電視台SNG一再重複播放李漢卿率警察闖入店家,強行關掉音 樂、強拉下鐵門的畫面。
民間司改會於去年李漢卿處置「上揚唱片」不法一案提出告發。
經過「五個月」漫長的調查, 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謀信「 發現」,整起事件是警方要求店員後,店員自行關音樂及拉下鐵門,因此,給予兩人不起訴處分,請參
考自由時報的新聞

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謀信調查發現,整起事件是警方要求店員後,店員自行關音樂及拉下鐵門,因此,昨天給予兩人不起訴處分。

上揚唱片行總經理張碧昨對此表示,「正義沒有被實現,人權沒有被保障!」她表示,當天前北投分局長李漢卿率人全副武裝侵入店裡,這是警方執法過當的違法事證,她實在無法接受。

不起訴處分書指出,李漢卿接受檢方調查時,指自己確有進入唱片行,也有詢問音樂是否來自唱片行,店內一位年輕人就到櫃台把音樂轉小聲,而年輕人見民眾與警方發生推擠,趕緊關下電動鐵捲門,由於有人喊快被壓傷,同仁才趕緊舉雙手把鐵門往上推,當天並沒有搜索唱片行。

張碧昨天表示,案發當時,共計有她和石姓、胡姓職員在場,但檢察官第一次傳他們出庭後,第二次、第三次都只傳一人出庭作證,她認為,那時,檢察官似乎就有明顯偏頗警方之嫌。

她也重申,去年十一月四日當天,上揚唱片沒有自願也沒有主動關音樂,更沒有主動關電動鐵捲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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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婊子養的 虐民政權.馬叛耶請回答" 自由廣場 2010/9/8
2010/09/08 15:31
如果郝龍斌是民進黨

◎ 小安

如果郝龍斌是民進黨員,檢調動作可精彩了。

大動作搜索查扣、漏夜偵訊、先上手銬、押人取供(還記得蘇治芬陳明文嗎?)等等。不會偵查不公開,一天露一點報乎你知。還有,特偵組會集體召開記者會,發下誓言,說辦不出來就要走人。

如果郝龍斌是民進黨員,統派媒體動作可精彩了。

盤踞在電視報紙廣播雜誌電腦的統派媒體,一定鋪天蓋地萬箭穿心(不會只有三家媒體在追蹤監督)。先貼上「醜聞、集體貪腐」的標籤再說,讓你支持者抬不起頭、操弄切割、投不下去。對了,再去堵他的家人,看看能不能拍到發飆怒罵的鏡頭。

如果郝龍斌是民進黨員,知識份子動作可精彩了。

母校的校長會主動向社會道歉,並且強調要找出原因,加強品德教育。學者教授會召開記者會,呼籲辭職下台,並發起網路連署。強調高道德標準檢驗的人會紛紛跳出來,穿同樣顏色的衣服。

郝龍斌一定會慶幸自己不是民進黨員,安啦!

雙重標準,是國民黨的好命,是台灣的悲哀啊!

(作者為地方文化工作者,雲林縣民)


tc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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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婊子養的 虐民政權.馬叛耶請回答" 外獨會 2010/08/28
2010/08/29 14:15
.偉大的、明察秋毫的鐵漢總長,黃世銘耶請回答
   .看看郝龍斌想想高植澎 
       nono2010/08/28

看到台北市府最近在花博案裡那種「作賊卡惡過人」的表現,實在讓人大開眼界。像這樣明顯由上到下、大貪特貪的案子,怎麼也不見有檢調單位主動調查呢?現任的檢察總長不是叫黃世銘嗎?不就是當年那個查高植澎案明察秋毫的黃世銘嗎?怎麼升官了眼睛也老花了嗎?難道,那當年明察秋毫的本事是「遇綠而強、遇藍而弱」嗎?還是「遇綠錙銖必較、遇藍可有可無」呢?

國民黨當年為了整下高植澎,拿高植澎任職澎湖衛生所期間,所有看診的病歷表和處方箋作文章,凡病歷經核對不完整或筆跡不符(或可疑)的,不論情節輕重,一律都認定那就是「高植澎未看診,卻偽造看診紀錄直接換藥給病人」的証據,共蒐羅了800多例,然後據以認定「高植澎就是用這種方式向勞保局詐取診療費和獎勵金」,涉嫌貪瀆。

當時為了達到起訴高植澎的目的,連帶的也把澎湖衛生所裡面的7 位護士一併起訴,後來導致其中一位護士因不堪壓力而提早死亡(本已患癌症,但治療中,病情穩定),另一位杜麗萍則在生產後留下初生的孩子跳樓自殺!

若用與查高植澎案同樣的標準辦花博案,現在的檢察總長(人稱鐵漢)應該是率隊到台北市政府把所有可疑的採購單據全部扣押、一一比對才對,怎麼還有讓台北市政府上節目硬抝,一下扯翁金珠的花博,一下扯陳菊的世運,就是打心眼裡認為貪污有理的情勢發生呢?

陳菊的世運、翁金珠的花博有傳出弊案嗎?陳菊以少數資金(還讓體委會百般刁難)做出了讓全世界驚艷的成績,翁金珠的花博花了多少錢?2.4億讓郝龍斌塞牙縫都不夠,花了大把大把的鈔票,扯出這麼難看的弊案,市民都還感受不到成績,郝龍斌還有臉跟人家比?

高植澎被黃世銘雞蛋裡挑骨頭,硬生生被他們從縣長寶座拉下來,兩位護士因此成枉死冤魂,還導致一個初生兒一出生就失恃,天倫夢碎。相對於花博案的滔天大貪,偉大的、明察秋毫的鐵漢總長,怎麼連骨頭都看不見呀?
 

□ 〔 資料來源: 外獨會 | 引用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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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好心馬英九沒好報:冤魂纏身馬唯中,橫死街頭遭天譴。怨鬼纏身馬元中,曝屍街頭遭報應"婊子養的 虐民政權.馬叛耶請回答"自由廣場 2010/08/02
2010/08/03 10:17

◎ 陸念慈

難道都要依陳恆寬的判決,才是司法正義?

既然法官可以用錢買通,當然也可以利用各種方法威脅利誘,更有可能以意識形態與個人好惡為審判標準,否則同樣性質的特別費與國務費,為何法官蔡守訓可以接受中國人馬英九的「大水庫」?卻不接受台灣人阿扁的同樣理由?蔡守訓甚至拿「宋朝」的「公使錢」來為馬英九「市長」脫罪?卻不願意以宋朝「皇帝」的私房錢來比照阿扁「總統」的國務費?而國民黨以執政權力,將扁案一審法官更換為明顯對阿扁不利的蔡守訓,難道不正是「有權判生,無權判死」?為何檢調或特偵組不針對蔡守訓好好調查一番?否則類似的案件,竟然有完全相反的「心證」?蔡守訓與馬英九之間,到底有什麼不可告人的暗盤?如果不能查個清楚公諸於世,蔡守訓甚至整個司法,想讓人民恢復信心,絕對比登天還難!

筆者並非主張陳哲男無罪,但抓人抓贓,如果只是憑著法官的「自由心證」,而且不接受他人的不同意見,則乾脆恢復蔡守訓最喜歡的宋朝算了,什麼鍘一推出來砍了最快,還要裝模作樣搞司法判決有何意義?

(作者業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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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好心馬英九沒好報:冤魂纏身馬唯中,橫死街頭遭天譴。怨鬼纏身馬元中,曝屍街頭遭報應"婊子養的 虐民政權.馬叛耶請回答"自由廣場 2010/08/02
2010/08/03 10:06
陳恆寬vs.蔡守訓 
.◎ 謝正忠

高院法官陳恆寬,在一些媒體和名嘴的操作之下,彷彿是司法的良心;輕判陳哲男的曾德水法官,也立即被妖魔化。請問:那當初非常明顯的用兩套標準在呵護馬英九、打擊陳水扁的蔡守訓法官,該不該批判?司法改革的目標,是「臣服當權」?「取悅媒體」?還是「堅持正義」?

馬英九喜歡興訟,藍營政媒也喜歡告人,我相信多少是與司法界被國民黨勢力主宰有關。但是綠營人士不應該避戰,也要跟著學、跟著告。只要偏頗的起訴書、不公平的判決一多,社會公論就會彰顯,這種「以戰止戰」的策略,才能讓司法改革,脫離政治操弄。

(作者為法律系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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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好心馬英九沒好報:冤魂纏身馬唯中,橫死街頭遭天譴。怨鬼纏身馬元中,曝屍街頭遭報應。"婊子養的 虐民政權.馬叛耶請回答" 2010/07/19
2010/07/19 12:16

如果他是伍澤元!                              林永頌1999發表於自由時報


日前立法院無黨籍聯盟推舉伍澤元立委參加全國司法改革會議,引起人民譁然,被判無期徒刑的被告竟然可與第一審審判長黃瑞華法官一起研討「司改」,實在不可思議 。

全國司改會議籌備會最後決定拒絕伍澤元立委參加該會,但在討論中,有某檢察官表示依無罪推定原則,伍澤元案件尚未判決確定,怎麼可以認定有罪而拒絕其參加?沒錯,拒絕伍澤元參加全國司改會議,不是因其有罪之身,而是生龍活虎的伍澤元,台灣高等法院竟以有生命危險之虞,非保外治療顯難痊癒為由,准予交保,此種司法特權正是司法改革的對象,也是拒絕其參加全國司改會議之主要理由。

台灣高等法院以三百六十萬元裁定准予伍澤元交保,其裁定理由是伍澤元罹患糖尿病,血糖過高,曾請台北看守所戒護伍澤元至台北榮總檢查,血糖超過正常值甚多,有生命危險云云,伍澤元雖有糖尿病,但是並無併發症,只要注射胰島素,即可使血糖下降,而無任何生命危險。台灣高等法院可以請台北看守所將伍澤元「戒護檢查」,為何不能請台北看守所將伍澤元「戒護就醫」,而非准予交保不可?伍澤元交保後,我們都看到他可以宴請千桌,可以助選,後來又競選而當選立法委員,「一尾活龍」台灣高等法院卻說有生命危險,人民看得一頭霧水。

伍澤元交保當天,TVBS記者採訪我,
我說:「如果與伍澤元身體狀況相同之其他被告不能交保,而伍澤元因他的身分地位才可交保,這是特權,而非人權」。
記者追問說:「難道真有被告有生命危險而不能交保嗎?」,
我說:「有」。

苗栗縣政府建設局前局長賴松源,於八十四年五月間接到新竹地檢察署邱茂榮主任檢察官的證人傳票,賴松源五月十二日到庭作證後,邱檢察官卻將伊改為被告,並以串證之虞為由收押禁見。七十歲的賴松源收押前即身體衰弱,罹患多項疾病,收押不久,賴松源的身體更加惡化。辯護律師前後七次以口頭或書面檢具醫院診斷證明書向邱檢察官聲請交保,該診斷證明書載明:賴松源罹患高血糖病,肝囊腫、膽道結石、十二指腸潰瘍,慢性阻塞性腸疾病等等,邱檢察官卻置之不理。八十四年七月廿八日解除禁見但仍羈押,賴松源於會客時告訴他的兒子:「不擇手段,使用各種辦法交保,因為爸爸快受不了了。」看守所管理員曾責怪賴松源的兒子說:「你爸爸身體這麼差,趕快想想辦法,把他弄出去,否則晚上我值班時,他發生三長兩短,我就倒楣了。」

八十四年八月五日新竹看守所主動行文給邱檢察官說:
「賴松源年事已高,體弱多病,恐其舊疾後發,有生命危險之虞。」
邱檢察官視而不見,附卷存查。八十四年八月卅一日上午賴松源的家屬獲知當地某建設公司的董事長是中間人,花五十萬元可以交保,當日下午二點將五十萬元送到中間人家中,下午三點多將交保聲請狀送到地檢署苗栗辦公室,下午四點左右地檢署即通知交保。八十四年九月一日賴松源離開羈押一百一十二天的看守所,即被送至醫院, 九月三日 經檢查認定罹患直腸癌末期,八十四年十月廿四日去世。

 生龍活虎的伍澤元可以交保,要參加全國司改會議,真正有生命危險的賴松源卻不得交保,羈押致死。賴松源的兒子流著眼淚跟我說:
「如果交保要錢,為什麼不早說,我爸爸連為自己辯護的機會都沒有。」

望著象徵司法的天秤,我真的不知道什麼是公平! 裁定准許伍澤元交保的三位高院法官,仍然在高院當法官,沒有任何懲處或責任。濫行羈押賴松源的邱茂榮檢察官雖然遭監察院彈劾,公懲會記過,但是現在仍在板橋地檢署擔任主任檢察官。

司法改革,人民要也不多,只求一個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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