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讓我們看看真正的司法獨立 。 林峰正 。2009/05/26
2009/05/26 16:07:04瀏覽937|回應4|推薦5

。。司法官不公,人民公敵。。神正在審視牠們的胡非為,會遭家破人亡、斷子絕孫天譴的,每一個都會。

台灣的首惡, 社會的亂源,就是嘸法嘸天的邪惡私法人員,這些領台灣人民血汗錢的公僕,竟然惡奴欺主,跑到人民頭上拉屎的,邪痞者梟叫狼嗥、正義遭政治綁架, 歷史會記下牠們的!!,牠們的親人、師友..都應該為此事感到羞愧,不是嗎?

馬英九有罪在身 檢察官有罪在心,許多邪惡黨國司法官,心中只有立場嘸法律,公然踐踏司法,面對藍綠時,兩種嘴臉,兩套標準,只有台支權貴價值,無法無是非,讓司法正義淪喪,已超越霉體妓者,成為社會亂源,台灣的首惡。

司法應是正義的最後防線,如今司法竟成為政治奴僕,充當馬英九遂行政治打壓迫害的工具,進行藍、綠有別的選擇性辦案,那麼,司法非但不是正義的防線,更淪為屠宰正義的劊子手! 真應了許水德說的: " 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 。.

。。  讓我們看看真正的司法獨立
。。   林峰正 2009/05/26

正當馬英九總統忙於向全國民眾報告執政週年的各種努力與成果的同時,負責整肅官箴的監察院就在五二○前夕悄悄通過對於行政院陸委會、內 政部警政署及台北市警察局等三個行政機關的糾正案,理由是陸委會對於「第二次江陳會談」的整體宣傳,溝通工作有不足,致未能型塑正面社會輿論力量;警方對 於本案維安工作之執行態度、執行技巧及勤前教育有不足,導致警民多起衝突,損及國家民主形象。

這是在陳雲林來台期間發生嚴重警民衝突事件以後,首度見到嚴正指責政府處置危局欠當的官方文件。我們除了要感謝由蘇俊雄前大法官所帶領的218位學 者與民間司改會站在一起控訴國家暴力以外,還要向兩位負責調查本案的黃煌雄及林鉅鋃監察委員致敬,雖然他們兩位曾向監察院提案彈劾相關的行政首長未獲通 過,但能讓這個高度敏感的政治事件可以有辨明事實的機會,在這個一黨獨大的時代,實屬難能可貴,也算一個不滿意但仍可接受的初步結果。

監察權發出不平之鳴了,司法權呢?

在陳雲林來台期間,發生近年來少見的警民流血衝突。如因民眾的非法舉動致使員警受傷,警方依法自可追究民眾的法律責任。反面言之,若民眾的自由權利 受到警方不法不當的剝奪和限制,甚或因而受傷,警方及值勤的員警必須負起法律責任,自不待言。

遺憾的是,事發之後,只可見到警方透過媒體表達對於「滋事份 子」追究到底的決心,可是對於受到警方不法對待的受害民眾則略過不提。就以率領大批員警入侵中山北路上揚唱片公司的北投分局長李漢卿為例,他在接受媒體訪 問時絲毫不感到愧對民眾,甚至還表示如果一切可以重來他還會那樣照做一遍。這個事件發生以後,幾乎遭到所有媒體一致的譴責,也有台大法律系黃榮堅教授及中 央研究院法律所李建良教授等學者為文批判,但警方仍不為所動。

因此,民間司改會出面代理受害民眾向警方提出多件訴訟。四月下旬,台北地檢署黃謀信檢察官將上揚案的李漢卿分局長不起訴處分,理由是上揚唱片公司的 大門是店家「自願」拉下,音樂也是店家「自願」關上。此舉一出,讓人看破檢察官的手腳,原來檢察官一再主張辦案獨立,卻也只能有如此讓人搖頭的結果而已

目前還有多起未結的民眾自訴警察案件在台北地方法院刑事庭的法官審理中,縱然有檢察官作出令人難以信服的不起訴處分在前,我們仍要對台北地方法院多所期待。畢竟若要說司法獨立,法官是比檢察官有更大的空間,看看監察院的表現,有智慧的法官們應當知道該怎麼做!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 林峰正律師

本文部分刊登於2009.5.26中國時報,此為完整全文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cang3609&aid=2984504

 回應文章

Taiwanan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揹負七百多條人命的中國黑心冷血動物"害命馬英九",比陳進興更可惡。
2009/09/29 16:11
尋找翁岳生   王景弘  2009/09/29

拘押及審判陳水扁的程序正義問題,最應該閉嘴的是馬英九,但他卻情急表態,濫引法官倫理企圖干預司法,壓制法官洪英花與黃瑞華的言論自由。

相反的,最有資格、也最應該發言的是前司法院長翁岳生,但他卻表現「謹小慎微」或「膽小如鼠」的鄉愿本色,在二千三百萬人中銷聲匿跡。

翁岳生是陳水扁的老師,他把研究室借供阿扁苦讀,傳為佳話;二○○三年翁已屆七十一之年,阿扁師恩難忘,留他任司法院長,任滿更頒贈「中正獎章」。於情,他對扁案的司法不公,不應視若無睹,默默而息。

早年留學海德堡大學,獲法學博士而歸,在蔣經國起用「吹台青」之際,翁岳生以四十之年成為「中華民國」史上最年輕的大法官,並在李登輝任內成司法院長以至退休,論司法界輩分及經歷,無出其右。現在他已是自由之身,於理、於法,對釋憲之延宕不決,前國家元首受審的程序正義被違越,都應挺身發言。

陳水扁頒贈的「中正獎章」,稱頌翁岳生「致力推動司法改革,積極保障基本人權,落實民主法治精神,維護人民訴訟權益」,有卓著貢獻。但他的表現實在受之有愧,獎章應該收回,轉贈敢於指出審扁違反法定法官原則的洪英花和黃瑞華。

或者,送給馬英九的哈佛指導教授孔傑榮(Jerome Cohen),才算「實至名歸」。

翁岳生畏首畏尾,不敢為自己學生的人權及程序正義執言,孔傑榮卻不趨炎附勢,對馬政府司法「馬戲化」的不公不義難以忍受。他批判自己學生之「不肖」,為伸張人權及程序正義,一再替非親非故的阿扁仗義執言。

民主體制與人權的維護,需要有正義感的人勇敢站起來。人民沉默,像翁岳生那樣「明哲保身」,只會助長專制與獨裁。台灣民主法治要走向健全,需要更多洪英花、黃瑞華和孔傑榮這樣堅持原則,是非分明的老師。

(作者王景弘,資深新聞工作者)


tc3609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阿扁無罪,有罪的是貪污犯馬英九及其御用私法人員。
2009/09/14 11:24
扁案判決 讓台灣淪為香蕉共和國?  20090914

考驗台灣民主 但得分不高

〔編譯陳成良/綜合報導〕陳水扁前總統案一審出爐,國際媒體持續關注。法新社十三日引述專家看法指出,扁案對台灣年輕的民主是一場考驗,但台灣這次得分並不高,因為外界仍有疑問,究竟這個無期徒刑是一個健康法律體系的判決,顯示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抑或淪為「香蕉共和國」的指標,亦即法院已淪為執政者的工具?

此外,最新一期英國「經濟學人」雜誌也說,監禁陳水扁是台灣肅貪、還是政治迫害的跡象,尚難論定。報導中更以「神秘、偷偷摸摸地」(mysteriously and secretively)形容本案換由蔡守訓法官主審的過程。

政治迫害或肅貪 尚難定論

台灣一方面現在快變成凡事聽命於中國,一方面又疑似操縱司法,被外人當作香蕉共和國看待。所謂香蕉共和國(banana republic),原指美國後院的拉美貪污腐敗國家,現在通指政治及民主不穩定的政府,特別是那些貪污橫行和強大外國勢力介入的國家之貶稱。

紐約市立大學柏魯克分校的台灣問題專家張格物(Murray Rubinstein)說:「有人或許會視台灣為香蕉共和國,但我仍然樂觀以對,並將這一切視為痛苦的學習曲線,這場審判只是此一進程中的最新一步。」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峰正告訴法新社,扁案顯示沒有人能凌駕法律之上,彰顯法治的進步,但調查過程中卻出現許多問題,特別是有關陳水扁的羈押。

馬英九總統哈佛大學的老師孔傑榮也認為,法院處理扁案的手法備受抨擊,特別是中途更換承審法官,由一位經常被控對陳水扁存有偏見的法官接手,「令人不安」。

法新社特別提到,三十位國際學者今年初曾致函馬英九政府表示,「對司法系統的侵害」危及陳水扁公平受審的權利。觀察家認為,台灣法律體制扁案二審中有機會彌補其至今出現的缺失,他們呼籲解除羈押陳水扁,讓他有更公平機會為自己辯護。


徐百川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示威的是台獨份子
2009/06/10 17:00
tcang3609  先生:

不過這回示威嗆聲的是「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我記的很清楚示威的是台獨份子。



徐百川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美國警察給台獨的民主教訓
2009/05/28 16:33
約1980年左右吧?中共在紐約設立了一個辦事處,大概該辦事處的事務有涉及到台灣吧?在辦事處成立啟用那天 (大概是),台獨了號召不少人到辦事處群集示威抗議,要向中共嗆聲表達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

台獨事先有向警方申請示威許可,警方在辦事處附近劃了個示威區,可能與辦事處有點距離吧?示威的台獨怕所嗆的聲音辦事處裡面的中共人員聽不清楚,竟然越出示威區,走近辦事處呼喊嗆聲。幾名騎著馬在場維持秩序的美國警察立刻騎馬迎上前,掄起警棍對越出示威區的台獨劈頭蓋腦一陣痛打,十幾名台獨當場頭破血流倉皇逃退,結束了這一場民主示威。


tc3609(tcang3609) 於 2009-06-04 03:29 回覆:

1996以前,台灣同鄉會,FAPA,獨盟..等泛台獨社團僅對ROC駐美代表機構(含華航)示威抗議,中國與蘇聯一樣,不是他們的敵人。

當時若有對共匪抗議者,應是以反共愛國聯盟名譽發起(馬英九,劉兆玄,関中...等留美閣員幾乎都是盟員),實際是KMT紐約特派員發動的。被打的應是KMT在紐約黨校聖若望大學就讀的ROC藍球國手(他們與馬一樣,都是領獎學金的抓巴仔),該校副校長就是KMT紐約特派員(美東最高領導者),如沒記錯,當時的特派員就是曾擔任空大校長的陳義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