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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美違法實現的正義 VS台灣合法保護的賊
2013/10/04 14:37:23瀏覽546|回應2|推薦4

我先講一個著名故事。源自英國著名作家阿嘉莎·克莉絲蒂 (Dame Agatha Mary Clarissa Christie)的作品---東方快車謀殺案。

她的作品被改編成英國電視系列劇Hercule Poirot (講法語的比利時人,台譯白羅,還常有人誤做法國人,其實原著描寫的是比利時人,我譯作“波羅”較符合其發音)。

東方快車是發自土耳其伊斯坦堡,終點為法國加萊(可渡海去倫敦)的一列豪華快車。

波羅搭乘的這列火車,半夜發生一起謀殺案,被殺的富豪從上車前就戰戰兢兢神情緊張,隨時怕被殺,還帶著手槍準備自衛。但列車經過南斯拉夫境内,富豪還是被殺了。

因爲列車在行使途中,南斯拉夫警察在下一站等候,準備上車來調查抓人。

列車長請求波羅趕在列車到站前,盡力把這案子破了,以免牽連無辜乘客被警察帶去訊問。

波羅偵查很快發現,被殺的富豪其實是個人渣惡棍,他所以致富,是因爲多年前在美國綁架了一位退伍軍人上校的女兒,要求巨額贖金,上校全家籌備所需巨款給他,但他收到錢卻不放人,還是把小女孩給殺掉了.....

上校全家悲痛之極,其妻本來還在懷孕,得知這一消息造成早產,生下來的孩子也沒保住,上校太太經受不住打擊,相繼死去。上校悲痛慾絕,開槍自殺。家雇傭的保姆被懷疑是共犯,跳樓自殺,一個幸福家庭忽然間家破人亡......

而這位害死五人的綁架者,卻變成了富豪,雖然有嫌疑被警察逮捕,但奇怪的是,檢察官卻不起訴他.....以證據不足把其放過,綁架者攜帶巨款,逃離美國,開始在世界各國周遊.....

知道了被害人的背景來歷,波羅又發現本車廂内幾乎所有的20幾位乘客都有個共同點:

他們過去都認識家破人亡的上校夫婦,或者認識被殺的這個富豪,有上校夫人的好友,有女傭的親屬,有上校當年的手下軍官。被殺富豪的助理,竟然是當年不起訴富豪的那檢察官的兒子。

偵查開始時,衆人都說兇手好像是半夜跳車逃跑了,還舉出了一些證物。

然而當時車被雪困住動彈不得,根本沒有行駛,窗外的雪地上卻無任何人腳印痕跡.....

波羅試著去去暗示這些人中的某一位與謀殺案有關,奇怪的是,其他乘客紛紛把焦點引開,把殺人嫌疑往自己身上攬。

到這裡,波羅終於明白,兇手不是一個人,而是這車廂的所有人!他們就是為上校全家復仇,來自世界各國的人們,為了實現正義,一直跟蹤這個富豪,讓他受到應有的懲罰。

那個助理,是不起訴富豪的檢察官之子,他說父親當年被富豪所在黑手黨威脅,如果敢起訴綁架者,就要殺他全家,為了年幼的兒子,檢察官父親只好違心作出不起訴。

作爲兒子,他得知後深感羞愧,成年後,他隱名埋姓,到處尋找這個人渣,找到以後又主動應徵給這個富豪做助理,以便殺掉他將功贖罪。

面對這樣一群“兇手”,波羅驚呆了,他不知道該怎麽辦。他大聲斥責這些人“為了你們實現正義,就可以不顧法律嗎?”。

乘客中有軍人急了,拿出槍說反正殺一個也是殺,不如再把波羅也殺掉,省得他對警察報案。這時旁邊的俄國公主制止他,說我們這樣做是為了實現法律無法實現的公平正義,

但不能濫殺無辜,如果把波羅也殺掉滅口,那我們就跟這個害人富豪一樣的道德水準了。

流亡的俄國公主對波羅說“我老了,沒有多少日子了,讓我來頂罪,放過其他人吧”。

從俄國公主帶頭,人們互相推讓,都爭著要去頂罪。看到眼裡,波羅不知道該怎麽辦,陷入深深的沉思.....

列車到下一站了,南斯拉夫警察等在站台上準備逮捕嫌犯。

全車廂的人都下來,他們男女老幼站在一起,等待波羅指認自己去頂罪,或者他們全體......

波羅含著眼淚,抱著那堆虛假的“證據”,昂起獅子般的頭顱,像南斯拉夫警察走去。

只聽到他對南斯拉夫警察說,嫌犯半夜已經跳窗逃跑。這是死者的衣物和若干證據.

警察點頭收下了。波羅強忍住眼淚,背對著衆人,向車廂旁雪地走去,身爲大偵探,這是他一生做的唯一違法的事情。

是的,他違法了,做假証,說謊話,放過真正的兇手,但是---正義卻最終實現了。

這部小說出版後,風靡整個西方世界,多次拍成電影電視劇,沒人認爲波羅這樣做是錯的。

反觀呆丸正好相反,做賊被抓住,反而利用抓他的程序瑕疵漏洞,拼命放大去反咬抓賊者,用一些似是而非的大帽子來煽動社會愚民同情保護他。

這在講求程序正義的西方國家,也絕對不被接受。說白了,就是刁民刁鑽濫用程序正義,為其實質犯罪脫罪。

更可笑的,台灣6位不肖法官,竟然借用手中權力,違法裁決包庇妨礙司法的壞人。

如果說,波羅違法保護的是一群實現正義的勇敢好人君子,那台灣不肖法官用合法(違法)爛權手段包庇的卻是一兩位賊.....怕不怕丟臉到全世界?

這不僅僅是個虛擬的故事小説,實際上在美國,很多警察抓到黑幫又被法官放出來,明知道其罄竹難書,卻無可奈何,上法院就敗訴。有些警察學聰明了,在犯罪現場直接開槍擊斃。這樣會一了百了。也省得法官包庇。

現代法治體系本是歐美人發明的,程序正義也一樣,誰會不懂?

但歐美人勇敢有是非,可以容忍為實現正義違法,可以容忍為社會安全軍方對全國監聽。

相反,歹人還是中國人那套醬缸文化中的藐小猥瑣無恥價值觀,跟大陸比較,台人少了些表面上的粗野,但多出一點---做人格外刁鑽!只要沾邊就賴你。

每天拿放大鏡去檢視別人,但就是從來不反省自己有錯在前。

陳水扁貪污十幾億,國際都公認,也判刑確定,好嗎!既然你馬英九執政時期,讓陳水扁進監獄,那我們一定要比照陳,給你按個罪名也弄進監獄去。

如今做賊卻還生拉硬扯”要程序合法“被保護,每天洩屁洩密的告。他那些醜事,在歐美高尚社會,只要被揭出來,無須法庭認證,早已羞愧到自殺或者辭職隱居。

不料在呆丸,絲毫羞恥心都沒有,還公然大剌剌的去告抓賊的洩他的屁。

這也是世界奇觀。

任何一個歐美成熟法治社會也沒見過如此不要臉的。法治是一會事,道德顔面是另外一囘事!不是你起床睡覺吃喝都要法官判違法合法的懂不懂?

呆丸的愚民爛民,也難怪天生被人看不起。

這就是先進與落後,文明與愚昧的差別。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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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中國(海峽兩岸),迄今尚無發生
2013/10/08 00:39

法律/司法 是西方社會的重學生活習俗,是西方人為管理眾人之事,經數百年的設計、改進而來。中國一向是帝王專制,從來沒有實行西方人所說的法律/司法。目前中國(包括台灣)的法律都是統治者施送而來,並在統治者指導下產生的司法体系。所以中國的 "法律"  與西方人所說的 "法律" 是不同的觀念,正如 "白狗" 與 "熱狗" 是兩截然不同的東西。

故而,歐美有違"法" 之事;台灣(大陸亦然)沒有  "合不合 法" 這回事,因為自古以來,中國根本尚無 "法律"(熱狗)這玩意。所以中式國會(立法院)的執政黨頭目竟會替反對党頭目違背 "法律"(白狗)關說,這無論是西方政黨或俄式政黨都是不可能發生之事。這現象也許大異於西方法治社會,卻很符合中式 的 人情關係掛帥習俗,亦即 白狗式 "法律"。

若想改向西方的熱狗法律,恐須從人民的水準做起,But, a long ,long way to go !

 

 

 

Crimson(tbz2012) 於 2013-10-08 18:23 回覆:
沒錯!您說的很對!

Crim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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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馬英九的司法迫害要開始了
2013/10/04 22:36

据UDN報道,地檢署承辦的張檢察官過去對馬告侯寬仁爛權陷害竟包庇不起訴,且台大畢業,很可能是深綠色彩的。

我對深綠台獨理念沒啥反對的,但是對綠人的性格特別反感,深綠者一般都性格很刁鑽,善於強詞奪理,遇到對手會雞蛋挑骨頭拿放大鏡找你的麻煩,

但對自己人就是完全護短包庇,這是深綠特徵。深藍的人比較中性厚道。

看來,台灣對馬英九的司法迫害要開始了。這幾年,很多台灣人報貪污騙子總統坐牢的仇,

總要找出個理由來陷害馬。公平的看誰都知道,扁跟馬,根本不是一囘事,但深綠腦袋他們不會在乎是否是一回事,只要達到羞辱你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