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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一位網民誣指譭謗我的聲明
2013/10/23 22:11:04瀏覽619|回應2|推薦7

我平日不關心政治,這次看不下去馬被欺負,特別是有些人總拿這件事發生在美國會如何如何的誤導人民。所以就站出來,去台北一整天,回來後期製作花4天,上傳一整晚。怕網路斷線,嚇倒連覺都不敢睡。

萬沒想到,最後卻被幾個藏在暗處的"挺馬人士"圍攻,這完全出乎我意料。

起因我在銀正雄Blog留言,建議總結這次事件,請馬改變一下做事風格以推進所要的正義.....就這麽一點觀點都容不下。有網民支持我,也有網民講一堆大道理跟我辯論,我原本以爲挺馬者較理性,說多說少沒關係,就回復他幾次(都是針對馬的政治家作爲和風格討論,絕無人身攻擊該網民),不料這位理性探討者不見了,取代出場的是幾位有分身帳號的,不斷人身攻擊嘲笑怒駡我本人。

我此前從未跟這幾位對過話,卻一直跟在後面罵,其言論早已從時政泛泛討論,轉為對我個人人身攻擊,我很失望,想不再去就是。

但這還不算。出現一個多次罵我,自稱“林兮”的人,竟異想天開,對我上傳的遊行錄影作品提出一大堆詆毀的指控。這個人幾乎用盡所有他能臆想到的惡意揣測來指控我的辛苦勞動。簡直欺人太甚!

這位莫名其妙的高雄人,自稱他全程參加(我沒看見,你們誰看見他了?),他相簿也沒有任何遊行的相片。卻在銀正雄文章下不斷罵我。我本沒搭理他,但感覺越來越不像話,就像南方朔罵馬英九的四人幫那次一樣,全憑他自己的幻想來誹謗我,你不理他還不行,他變本加厲繼續攻擊,最後凴其想象,列出我作品幾大罪狀,還公開貼。

我大概反駁如下(其精確的言論已存檔):

1.說我根本沒去,否則爲何10點50還上網留言,但14點就到達台北?------高鐵3小時都到不了台北?途中行動上網不可留言?這人從未搭高鐵從未用過行動上網?我真去假去,從哪里去又干他何事?原來我過去發言都跟蹤記錄呢,感覺很恐怖,他如果真是支持馬的,用這1/4精力去對抗反馬者可以嗎?

遊行本自願,我沒領取過任何組織個人薪水補助,未簽署任何必須參加遊行的契約,沒有任何組織可以要我負責,假如我網上說去,實際沒去又如何?他有什麽權利公審我? 我若沒參加,影片哪來的?你不斷到處自稱參加,誰看見你了?

2. 說我錄影角度別有用心,影片中使用的相片也不正常,拍攝還故意晃動,所以我是居心叵測!
------遇到這無知又猜疑者,真的憤怒到家!你拍過遊行示威嗎?多人混亂場面,難道要架三腳架?去看看歐美記者拍攝中東動亂場面!

相片都是隨機拍,拍到比較清晰就用哪個,何來的什麽居心?你說我有何居心?都凴你猜的,沒辦法證明,不能證明的事情,凴什麽如此隨意給人栽贓?還有沒有一點文明社會人的倫理?

我做不到你的要求,你去做?什麽都做不出來,卻躲在暗處雞蛋挑骨頭,放冷箭搞文字獄?

誰規定影片不能穿插靜態影像?

任何正常人,都懂得藝術創作本來是創作人個人的自由,否則爲何有些人得獎,有些人拍的沒人看?

這哪裏還有個公式?????天阿,這個人的思維真的是......完全不符合常理。

攝影角度選取,晃動與否,跟作者技術和現場環境有關,凴什麽你一個去沒去都無法證明的人,橫加指責其他人的創作?你規定我必須怎樣拍?我就怎樣拍?你是皇帝?天下所有的記錄片都要你的指揮?而且更可恨的,他的這些理論還是事後說的

,我拍攝是在前!你拍的東西不符合他事後個人制定的“定律“,就是別有用心?有誰能理解此人霸道邏輯?

攝影界還有公式定理嗎?沒按他的辦,就是”故意破壞“?他自己爲何不拍?

這麽會事後挑缺點,你怎麽沒拿個金曲獎還是金馬導演獎?連做人基本道理都不懂,活在自己幻想世界裡,不符合他的想象,就要出來咬人?完全不可理喻!

每一部電影和攝影作品,大到專家,小到傻瓜相機的百姓,拍出來可能會有正反面多種評價,但通常都是評論拍攝水準高低,提出良好建議,或陳述觀衆偏好而已,現代文明社會,誰會看過一部電影不如他意,會突然指控製作人是“故意搞破壞,別有用心,敵人來破壞”這類罪名?這是共產國家文革時期?還是自稱的自由民主社會?我破壞你們能拿到啥好處?你以為你們很引人矚目嗎?引人眼紅嗎?

其實主流社會根本沒人注意你們。我拍攝的目的就是想把這個遊行真實展現,讓更多的人瞭解,不全是反馬的,沒想到會做好事反被罵!

3. 說我"故意"更改抹殺梅花歌曲中的“國花”這句詞(注意,又是故意,此人指控多次談到故意),他如何肯定我"故意"抹殺國花兩字?如果無法證明故意,要不要賠償我名譽損害?

歌詞根本不是我改,談何故意或不故意?

我當時下載遇到這個品質較好的歌曲,就直接採用了歌曲是你想要就有?很多打不開,有的不是MP3, 或有版權,這是劉自己改自己唱,我未改過一個字,怎麽成了我故意改動?

如果不選這首,那請你獻唱一首出來?誰知道你滿意的什麽樣?出了事你賠償我?用一首歌也成為我的罪狀?這不是文字獄是什麽?比文革迫害藝術家還恐怖!

我不承認中華民國?那影片其他歌曲到處怎麽都是中華民國?最後還是國旗歌?

這些污衊根本不符常理,就這種水準,混亂思維方式,卻跑出來公開誣衊,被他誣指的人該忍辱負重嗎?

4. 說我影片寫版權不正常,是要設陷阱,讓別人先去使用侵權再提告。

----這更是黑白顛倒!很奇怪,首先我寫不寫版權干你何事?

其次,你製過影片嗎?軟體結尾自動加End Title,背景是黑的,又無法刪除,至少我這款軟體是如此,也許你還說有其他軟體,問題是其他軟體也許可以刪除片尾Title,但内容方面效果就不如我使用的(SONY 和Panasonic), 如果我不加點内容,片尾就會很難看,真的刪除片尾,音樂會中斷短少,哪有你想象要什麽有什麽?

紙上談兵容易,自己做就知道是不是你胡說那樣容易。

於是,我當場就把版權説明加進片尾了。這是最快最簡單的方法,我總不能預估到你這些無端指控,就多花幾個小時重製吧?我領過你們一元錢嗎?

影片發表在前,你一大堆廢話批判在後,我又不認識你,誰知道會有你這類指控?即使現在看到你的指控,我也不會改,你是我什麽人?創作是我的自由,還是受你的監視?

這版權本來就屬於我,我凴什麽不可以寫版權?不寫,版權也還是我的,如果設陷阱陷害你們,我應該不寫版權才對,等到你們去複製轉發後再提告。寫版權保留,就是要看轉載者是善意還是歹意,如果善意沒更改,我當然不會去告,如果遇到你這類不講理的,胡亂更改甚至加些我不要的内容,我難道也不許告?保留版權,本來就是文明社會創作人的基本權利,凴什麽我不許要?否則就是設陷阱?

這種人......連一點法律常識都不懂,邏輯混亂顛倒,卻用最刻毒的心態打量別人,公然誣衊,如果不給其一些教訓,不曉得他以後見到誰不爽,僅凴他自己的幻想,就可以隨意誣指別人,羅織罪名陷人於不義?那誰受得了?

他還說我影片開頭的字幕太小,是故意不讓別人看清遊行訴求。這個人看過歐美電影嗎?片頭結尾都會一大堆演職員列表字更小,那是幾百萬美金拍,我這是免費的,軟體排不開,我有什麽辦法?這是仿電影輸出的,不是電視新聞(一般的電視片字母清晰也大)!電影是另外一種風格,去看看最新拍攝電影,有幾個字幕很清晰?影片製作你又不懂,又不付錢投資,與我無任何契約關係,凴自己一廂情願幻想,橫加誣陷我,你對所有這些誣衊指控要不要負責?


5. 還理直氣壯的質疑我,錢匯了嗎?信寫了嗎?”----寫什麽信?我根本不知道該什麽信?我是你什麽人?我欠你錢嗎?你要我寫信,我就寫嗎?強制罪嗎?

我確實說過匯款給筱倩認購布條,她說帳戶已關閉不用了,留言有記錄和日期,不提供帳戶我往哪匯?這與你任何關係?後來我也說要不就匯入她私人賬戶,但也沒提供,我往哪匯?


這個人除一張嘴,雞蛋裏挑骨頭,誰看到你任何貢獻?如果覺得我貢獻微不足道,你盡可以來個貢獻大的工作?但是你啥也沒有做,連張遊行相片都沒有,還叫很大聲?有沒有一點自知之明?

7. 還說影片不該出現天空和汽車,一大堆吹毛求疵,那是混亂中錄到(我仔細回憶,應該是當時有人從鏡頭前要過,停止會導致畫面抖動不連貫,我乾脆直接轉向天空避一下,專輯製作時,嚴格講該刪除。但只能手動刪除(這很麻煩),要嘛就軟體自動編排,爲了快些上傳,我就選軟體自動編排,有很多不適合場景都被Software自動刪除,只剩下這一點天空沒刪除(3秒不到),不做不知道辛苦,難道我為這3秒不該出現的天空汽車,要花幾小時再去重新製作?你付給我薪?

銀正雄說過那句話(大意)----這類人就是----"在廚房站著看別人炒菜,自己不做,意見特多"!

雞蛋挑骨頭很容易,自己卻什麽也沒做出來。

他還胡説我不是一個人作的,而是某個組織,這完全是主觀臆斷虛假指控,絕對構成誹謗!

8.我與你無任何關係,卻三番五次在銀正雄文章下評論罵我,諸如什麽快滾”“要刪貼,那是你Blog?我保留提告權利,過去一直沒搭理你,不料你還沒完沒了,簡直跟南方朔一樣,越來越欺人太甚!發展到竟卻列出我幾大罪狀,是故意妨害譭謗我名譽對嗎?

他滿篇煽動性胡亂主觀臆斷,結尾卻還說他是“自言自語”!企圖逃避法律責任。有這樣自言自語嗎?

真的是自言自語只有他自己知道,誰跑到網站公開貼?銀正雄文章點閲率那樣高,截至我反駁他時,回復已有142,其它文章也有網友不斷Copy他説法(該網友是好意為我辯解),但這説明早已被大家看見,有這樣的自言自語嗎?

這個什麽都沒做的所謂“挺馬人士”(全凴他自己說,至少我沒看見,誰看見可以舉證,連張現場相片都沒有),卻橫加指責真正做事的人。

21世紀文字獄大行其道的社會,有這些不講理的人,馬在台灣有理説不清也在情理之中。我有很多重要事情要做,不參與反倒省事了。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O_y5sMYRHQ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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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im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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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26 12:52

至於他自己臆想出來那些“拍攝應該如何如何”,什麽人數,旗幟多少計算的“理論公式”,我爲何不值得回答?各位,你們誰出拍幾張相片還要計算一大堆?誰知道他腦袋想些啥?必須按他的做?事前又沒說。這有固定標準嗎?

這等違反生活常識的個人臆想,可以拿來污衊別人嗎?

舉例,我的感覺這就有些像;一對夫婦結婚10年,確有好事偏執的理論家給人家計算出應該生五個孩子,因爲每兩年可以生一個,然後去問人家,10年爲何沒有生五個?兒只生一個?

或者,你年薪500萬,有人計算,你每年可以買5台車,但你為何只買一台?是不是都養小三了?

請大家說說,這些事情是可以公式計算的嗎?多可笑!說的出這些的話的人,完全不可理喻。


Crimson
等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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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26 04:04

本以爲反駁他幾句出出氣,讓別人看到我的辯護也就夠,何必真的去告,看他一把年紀,不料有網友提醒我說,這人雖表面上沒再繼續任何回應,卻疑似使用其他分身帳戶,假裝成另外一個人,把他那些誹謗言辭又重發一次!

還說我只回答他10大罪狀中的6個,還有四個沒答,要求我繼續解釋!天啊!這就是台灣人對人權的理解, 對他人的尊重?我實在想不清我有何義務回答他?還有完沒完?一個都不囘答又如何?

是不是要我一定寫個誹謗訴狀對簿公堂才了事?

他那些莫名其妙的問題,只有他常人無法理解的怪異思維才想象出來,對一般人連想都沒想那樣多,說我不該拍立法院大門,應該拍兩側(大意)。我總共不到3分鐘停留在大門時間,我拍的不好不對?

即使真的拍不好也不是罪啊?

他卻細數多少面旗,發明他的定理---每個旗下該多少人之類的他自己荒唐理論,硬要我回答爲何不按他的理論公式去拍,否則就是別有用心?大家看看!好可怕!正常人拍個活動,誰會想到這些?這根本是故意在陷人於罪。還是那句話,如果是你花錢請我來的,也許事前要規劃一下,問題是從頭我都是義務的,拍到哪裏算到哪裏,不滿意?花錢去請高手不就得了?哪來這麽多的強加罪名?實在無法理解這人的霸道邏輯。完全異與我接觸的一般人。

疑 似他分身那個帳號(司法途徑ip一查就知道是不是他本人)還假惺惺說我好話,但稍用心都看出來,他語帶威脅的本意就是想說--“劉家昌下個月就回來,他要去劉那告發我使用他歌曲侵權。”大家看,這就是義務參加這些所謂挺馬人士遊行的下場!自費幾千,分文不取還不說,他會給你羅織大堆罪名,把你死纏爛打陷害你!這夠壞的吧?

壞到遠遠超出我以前所能想象---單純的我從來想不到世界上有如此壞的人。

不過,你盡可以去劉家昌那裡告發我。歌曲怎樣得來的。我都會有合理的解釋。

而且正好,我把整件事來龍去脈全部對劉,也對社會公開,把你說過的“別有用心故意改歌詞“之類的話,都給劉看看,看看劉最後會如何看待你?

你不是音樂界的嗎?還裝摸做樣信佛教,這下也讓全社會看看你的爲人真相。

至於我,法律問題自己知道怎樣應對,你使壞也沒用。你再繼續使壞,到那時,我把你以誹謗,妨害名譽等罪嫌提告,再耍爛你也跑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