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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鬼撞到酒女
2007/04/11 11:20:58瀏覽436|回應0|推薦3

這些人把人命當兒戲, 既然要開車, 就不該喝酒. 要喝酒, 就不要開車. 這是每個駕駛都該有的觀念, 也是對社會負責任的表現.

 前幾年, 有個法官開始針對酒駕問題開刀, 強制那些酒後駕車的去醫院和廢車場見習, 看血肉模糊的慘狀, 也看撞爛的廢車, 還押著他們看車禍現場哀嚎的影片, 讓那些人看到三天都睡不著, 極盡折磨, 就是要他們不要再犯. 效果到底怎麼樣?沒有後續的報導. 但是, 重罰之下, 敢再犯的人就會減少, 一旦被抓去判刑後, 再犯的人至少要被關個兩年到七年, 人生沒有幾年, 花在牢房裡, 畢竟不值得.

酒駕女停車加水 酒駕男撞上

台中市32歲的王美娟,昨天與朋友飲酒後駕車返家,在住家500公尺附近加水時,被40歲邱啟瑞酒駕撞上,警方前來處理時,發現他們都違規了,邱啟瑞還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王美娟向警方說,儘管喝了酒,但自認神智清醒,返家在西屯路時,離住家約500公尺的加油站前停車加水,準備離去時,一輛藍色廂型車由後方斜斜駛近,就這樣被撞上。

廂型車駕駛邱啟瑞趕忙向王美娟賠不是。不過警方趕到,聞到肇事駕駛渾身酒味,要求吹氣檢驗後,發現邱的酒測值達0.64毫克,王美娟也有0.35毫克,將2人都帶回警局進一步偵訊。

肇事駕駛是40歲的邱啟瑞,他坦承在逢甲大學附近聚餐,喝了3瓶啤酒,餐會結束時精神還不錯,沒想到車愈開愈想睡覺,一恍神,就撞車。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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