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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1 10:27:34瀏覽2762|回應13|推薦48 | |
釣魚台群島的主權爭議越演越烈,不僅在兩岸及美日之間掀起一股激烈論戰,也造成日愈緊張的局勢,但在討論之前,大家更應回頭看看歷史,方能理直氣壯地據理力爭,其實說穿了,從台灣的立場來看,「出賣釣魚台」的並非李登輝,而是美國! 參考維基百科有關琉球的敘述,琉球人的起源有很多說法,比較常見的看法認為,與日本繩紋時代屬於相同文化的人種在公元前10世紀到前3世紀之間,從中國中南部沿海地區來到包括琉球群島在內的日本西南部地區,並從西向東擴散。也有說法認為,古琉球文化屬於百越文化的一部分。另一種常見的說法是上古時代的琉球居民來自印度尼西亞或澳大利亞,屬於馬來人。具體來自哪個地區尚有爭議。 琉球群島於12世紀在沖繩本島出現了山南、中山、山北三個王國(三山時代),三國均向大明朝貢,成為藩屬國。15世紀初建立第一個尚氏王朝(琉球國),直至尚真王時期,透過征戰拿下八重山、與那國島、奄美群島等,形成3省36島局面。16世紀初,日本在德川幕府的許可下,入侵琉球;19世紀末期,日本政府命令琉球國王尚泰移住東京,置琉球為沖繩縣,琉球國實質上滅亡,但中國拒絕承認日本對琉球群島的主權。 中日雙方針對琉球主權問題始終未達成協議,並於甲午戰爭後出現重大轉折。1895年,中國(清朝)割讓台灣、澎湖予日本;1943年,開羅會議約定由美、中共同託管琉球群島,但因中國深陷內戰困擾,而多由美國主管。1947年4月,聯合國通過「關於前日本委任統治島嶼的協定」,把北緯29度以南的琉球群島和釣魚台群島交給美國託管。1951年,日美在沒有中國代表參與的情況下簽定「美日舊金山和約」,確認日本擁有琉球群島連同釣魚台群島的主權,但仍由美方執行施政權;1972年,美國向日本移交琉球群島的施政權;至此,日本有效統治琉球群島全境,國際間也普遍認同琉球屬於日本;但在法律上,兩岸至今仍不承認琉球群島的領土主權屬於日本國所有,只是現在的琉球居民大多承認琉球為日本一部分,也有部分居民要求獨立、自治或實行一國兩制。 由此可見,釣魚台以及琉球群島主權,實乃美國於二戰後為確保其自身在東亞的利益,而將之無償「出賣」予「敗戰國」日本,使得日本將其「領土」延伸至鄰近台灣的諸多列島。其次,當年若不是參與開羅會議的楊宣誠發現宣言草案中日本只有歸還臺灣、朝鮮,而未列入澎湖,並經過據理力爭後,於宣言中補列澎湖群島,則以日本人的狡詐,今日澎湖豈不全成了日本領土?(文見拙作「從開羅會議宣言談現今政府對澎湖的漠視」2002.12.29 澎湖時報) 然而最可笑,甚至讓人嗤之以鼻的,就是台灣到現在仍有一小撮人只敢勇於內鬥,為自己的政治理念、利益,一味指責有保釣人士攜帶大陸國旗前往釣魚台是「賣台」行為,卻不問問自己又為「保釣」做了啥貢獻?個人雖也覺得攜帶五星旗前往釣魚台確有不妥之處,但國人何不退一步想想,若是拿「青天白日滿地紅」的國旗前往,日本的艦艇會放過他們嗎?說穿了,日本人懼怕的是中共,而台灣在他們眼中,只不過是一個軟弱的「殖民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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