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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趕快從證據明確的過國務機要費 案把A 扁跟A珍定罪
2008/08/15 09:45:52瀏覽516|回應1|推薦3

二次金改把這摸多國營銀行 賣給財團 圖利財團上百億上千億
財團送個10億給A扁 也是很正常的
那些銀行都有海外分行 根本不需要把錢放進國內 直接透過海外匯給A扁瑞士銀行帳戶帳戶就可以了

錢 根本沒有經過台灣 以台灣檢調辦案能力也不可能查到任何證據  

懷疑瑞士銀行這9億帳戶根本是A扁跟A珍的聲東擊西之計
在這件案子耗太多時間, 只會跟拉法葉案一樣 動搖國本也辦不出所以然來
個人認為 根本之道
應該趕快從證據明確的過國務機要費 案把A 扁跟A珍定罪  關進牢理 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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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 象 或 (不?) 著 木目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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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快 ? 錯啦 ! 急著去投胎?
2008/08/15 11:22
凌遲?
懇請不吝賜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