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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07 08:29:36瀏覽393|回應0|推薦4 | |
國務機要費的法院證據 5月底說不解密 在社會一片批判聲中 2個多月後 總統府 終於像是被趕鴨子上架般的 心不甘情不願的 解密了 當然一些馬迷會認為馬英九已經做的很好了 多有道德多有勇氣 應該值得鼓勵 如果阿扁的案子伸張正義要花100分力氣, 我可以說特偵組檢察官陳瑞仁 在阿扁還在當權時 就不怕壓力下做了足了99分 , 馬英九該盡的一分力氣 確是猶抱琵琶板半遮面, 千呼萬喚始出來; 執政79天的今天才做足這該盡的一分力氣. 這樣子的總統 值得馬迷這樣歌誦嗎? 我想問馬政府 到底是昨是今非 還是今是昨非 2個月前堅持不解密 現在 轉眼變成註銷機密 為何對同一件事情 轉變這摸大 就算你現在做的是對的 但是你從堅持不解密 一下子變成要解密成協助司法調查 為何兩個月變化這摸大 官字兩個口 官方說法是總統要親自看過東西的內容才來判定 所以才會花這摸長的時間 為何5月的時候不告訴人民 你打算花2個月來看那些包括李慧芬買內衣的發票 才決定是否要解密? 如果看這些發票是否有國家機密需要2個月, 那我說你行政效率太差了, 並且當初的說法是不會解密但是會授權法院使用機密, 這些東西如果真的是機密 ,你授權法院使用機密, 到時害到阿扁所謂的南線專案, 不是會害死人嗎? 表示你2個月前根本就知道裡面沒有機密. 只是不想承擔責任 是不是這兩個月你的民調掉的很快; 是不是人民要上街頭嗆馬了所以趕快解密 馬英九!! 你還欠人民一個說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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