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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不沾鍋 所以不解密
2008/06/05 03:08:48瀏覽252|回應0|推薦0

馬英九說:陳水扁所「核定」的國務機要費弊案的「絕對機密」罪證不解密,但授權司法機關使用。

這種說法 是總統不做該做的事  還把責任推給法院

但是又想裝出一付開明的樣子, 所以還授權法院使用

試想
萬一法官起訴書不小心提到 國務費中有李慧芬買內衣的發票

阿扁就可以告法官書記官洩漏國家機密

請問哪個法官書記官願意冒這種險

馬英九真是令人失望, 這就是小格局的小總統的小心眼

其實這就是不沾鍋, 一聽說阿扁要告他內亂外患罪  馬上選擇一種最不會傷害到自己利益的方式來處理.
如果施政都是以憂謗畏譏  當作最高原則
那裡有能力作任何的改革
推動兩岸和解 怕被罵賣台  所以搞一個賴幸媛
因為怕阿扁支持者反彈 就不願徹查319槍擊案 國務費案
怕既得利益團體罵 所以不可能進行任何稅制改革 包括空談10幾年的軍教課稅 等等
因為不沾鍋 所以不可能燒出大菜好菜   只能弄一些涼拌小菜
把個人聲望看的比國家長久利益還重要 這樣格局太小 還妄言想替台灣開創百年盛世.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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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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