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個月前爆發的兩名國中生及兩名高中生(一為休學生),以「酒精膏」焚燒一隻流浪小白狗致死案,高市建設局日前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各裁罰4人最低金額10萬元;懸賞5萬元查出4人涉案的高市關懷流浪動物協會理事長王春金昨天不滿說,裁罰金額太低,她深感痛心。
王春金說,只有重罰才能遏止虐狗歪風,讓人警惕;另,雖各罰10萬元,但涉案學生未成年,將可各減半罰款。
建設局家畜衛生檢驗所長鄭清福說,4名涉案者都是初犯,且犯後深有悔意,致依法可裁罰10萬元至50萬元間,各裁罰最輕10萬元。受罰者接獲罰單一個月內可申訴,如要求引用行政罰法減半,則須提起訴願,訴願成功才減半。
曾在議會答覆議員質詢,表示將重罰涉案學生的建設局長劉韾正說,涉案孩子如仍不認錯,當然要重罰,「燒狗案」引起社會撻伐,孩子已怕得幾乎不敢上學,他希望「燒狗案」對涉案者的教訓,轉為對社會正面意義,罰款問題已與議員充分溝通。
鄭清福說,孩子深知悔改,並願作護犬義工,衛檢所考量他們的單親家庭及犯後態度,裁定各罰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