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感謝法官大人!
2013/12/25 06:03:07瀏覽333|回應2|推薦1

如果您的車子車身有部份被刮了,開到保養場,師傅說:「不嚴重,可以刮到的部分烤漆即可,沒有買新車漂亮,不過我會找有經驗的老師傅做好沒問題...」您同意了。


拿車時,您發現車身有凹洞,門把也有破損。


師傅說:「已經跟您說過不會和新車一樣漂亮」您可以接受嗎?


"無法跟新的一樣漂亮=告知工作危險"
"同意給予承攬=工作指示=同意工作加害給付"


照這樣邏輯,刑法第285條就應該廢掉了,因為只要說交過男、女朋友,要成立這條罪就根本就不可能?!


是不是應該寫信給他們--感謝他們教會我們:「原來法律這麼黑暗!」感謝他們教會我們:「永遠不要相信法官!」


但是信要寫到那裡呢?

( 心情隨筆雜記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abbychen&aid=10131181

 回應文章

蔡文魁律師炳志綽號烏龜Tortoise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您好
2015/06/30 18:24

您好:

馬英九總統也很用心瀏覽我的部落格文章以及相簿,知道我與您聯絡,所以正面回應.

                   文魁


蔡文魁律師炳志綽號烏龜Tortoise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法官的護衛展昭是我父親
2015/04/29 13:01

我是日僑,具有效益,此處不留也自有留也處.

日本天皇也認同我,壞就讓它壞的徹底,中國人本來就差不多.

台灣人已經成熟,知道有大化革新,將菜菜子的影片翻譯成大和拜金女,台灣人是在打麻雀.

台灣人是嚇倒全世界,我是打牌拿到國士無雙的國四英雄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