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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法官大人! |
心情隨筆|雜記 2013/12/25 06:03:07 |
如果您的車子車身有部份被刮了,開到保養場,師傅說:「不嚴重, 拿車時,您發現車身有凹洞,門把也有破損。 師傅說:「已經跟您說過不會和新車一樣漂亮」您可以接受嗎? "無法跟新的一樣漂亮=告知工作危險" 照這樣邏輯,刑法第285條就應該廢掉了, 是不是應該寫信給他們--感謝他們教會我們:「原來法律這麼黑暗!」 但是信要寫到那裡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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