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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獄賠償勿陪葬全民的人權
2010/01/25 14:22:47瀏覽308|回應0|推薦0
冤獄賠償勿陪葬全民的人權

Nownews (2010/01/18 00:20)
(●作者李艾真,桃縣中壢,大畢,服務業。本文為NOWnews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
李艾真 

國民黨中常會對立委補選提出敗選檢討報告,列出五項原因,其中主要原因之一是檢察總長陳聰明所引發的相關爭議,到底選民對司法的期待是什麼?筆者認為,選民期待很簡單,就是期待司法可以保護好人,懲罰壞人。 

但是看看我們的社會,陳聰明案歹戲拖棚,卻沒有人可以治得了檢察總長;花蓮高分院法官林德盛私會吳俊立醜聞,司法院卻妄想拖延處理包庇,讓他順利拿到退休金;冤獄賠償10年來共賠了46億8千多萬元,卻無法對失職檢察官做出求償等等;明顯告訴人民,司法體系出了問題,阻礙了司法改革,尤其長期以來『官官相護』,人的問題,讓司法無法保護好人,懲罰壞人,讓選民失望透了。 

看到太極門獲冤獄賠償新聞,就是典型檢察官草率起訴造成冤獄的烏龍案件,根據冤獄賠償法22條規定:「…執行職務之公務人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而違法,致生冤獄賠償事件時,政府對該公務人員有求償權。」但是該法實施50年來從沒聽說有檢察官被追償過,有法擺著不用,甘脆刪掉算了。 

最高法院法官林錦芳於65屆司法節學術研討會曾疾力呼籲,司法統計之數據可以看出那些檢察官所起訴的案件,最終的無罪判決的比例為何?又花了多久的審理時間定讞?這些應作為升遷考核的依據,試問檢察官沒有考核淘汰機制,一昧姑息下去,最後陪葬的將是全民的人權。看看鄰國日本檢察官的定罪律高達九成以上,對刑案嚴謹的求證,不會冤枉好人,日本可以,為什麼台灣檢察官,連基本的嚴格證據法則都做不到? 

http://www.nownews.com/2010/01/18/142-2559546.htm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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