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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案6年歷4法官 北院︰皆自願調動
2014/09/04 15:32:50瀏覽42|回應0|推薦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灣東社等團體昨痛批台北地院審理台東縣長黃健庭涉嫌貪污案,承辦六年至今仍在「準備程序」,譏諷為「司法上的奇蹟」。台北地院昨回應,本案因法官調動,致六年來歷經四位受命法官,法官都是自願調動,並無撤換法官;又因案情複雜,函詢部分單位收不到回應,致無法完成證據調查程序,該做的法官都有持續在做,今年七月卅日剛開過一次庭,並未司法怠惰。

北院行政庭長賴劍毅說,此案是二○○八年九月台中地院移轉至北院,北院六年來依照法官個人意願,依「民、刑交流」原則進行職務調整,每次調動都是法官依個人意願提出調動申請,院方無從干涉。

賴劍毅說,此案被告、檢察官在準備程序期間,不斷聲請調查各式證據,互為攻防,法官不得不函詢數十個機構單位,包括多家銀行、藥廠、醫院、退輔會、立法院、健保署、國稅局、縣市衛生局、基金會,光是今年就已函詢十幾個單位,這些進度都有本可查,但有部分單位始終沒回音,證據資料尚未齊備,以致準備程序無法底定。

( 時事評論國防軍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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