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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英照:人民聲請釋憲比率 近10年大增
2009/12/25 17:16:51瀏覽315|回應0|推薦1
賴英照:人民聲請釋憲比率 近10年大增 

2009-12-25 

〔中央社〕司法院長賴英照今天說,近10年的大法官解釋,人民聲請的比率達76%,顯見民眾勇於主張憲法權利,據理力爭。這也是大法官釋憲的最核心功能,落實憲法成為「人民權利保障書」。

總統府上午舉行中樞慶祝行憲暨宣誓典禮,總統馬英九、副總統蕭萬長、五院院長及行政院部會首長與會。在馬總統監誓下,行政院政務委員尹啟銘、文化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盛治仁、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賴浩敏、國家安全會議副秘書長鄧振中、文化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仁芳、中央選舉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劉義周完成宣誓。

賴英照稍後進行「守護憲法,保障人權」專題報告。他認為,雖然憲法條文擺在那邊,但並不必然保障民權。從民國56年至65年,大法官只有24件解釋,且都是來自政府機關的聲請。

他說,到民國76年解除戒嚴後,人民才開始勇於主張憲法權利。最近10年的大法官解釋,人民聲請的比率達76%,大法官維護憲政秩序及保障人權的釋憲功能逐漸發揮。

不過,賴英照指出,大法官過去在釋憲過程中也曾遭遇波折。維護憲法並非大法官專屬的責任,還需國家機關及人民共同支持。

他認為,許多聲請案件是因不同機關間的權限爭議所引起,大法官的解釋難以令各方都滿意。但尊重司法,依循憲法機制解決爭議,是社會成本最小的方式,更可增進法治的健全發展。

賴英照並舉出幾例具重要意義的解釋文,如釋字第261號解釋促成國會改選,確立中央民意代表定期改選制度;釋字第419號有關副總統兼任行政院長與憲法本旨未盡相符;釋字第520號有關行政院停建核四廠,應向立法院報告並備質詢;釋字第632號有關立法院遲未行使監察委員人事同意權違憲。

他說,上述解釋文主要是處理憲政機關間的權限分際,在中央機關間的爭議、中央與地方的紛爭,大法官的解釋都適時發揮「定分止爭」功能。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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