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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色異常不得考醫學系? 恐違憲
2014/06/15 01:05:53瀏覽76|回應0|推薦0

台大建議辨色異常者不得報考醫學院相關科系,將有違憲與違反人權的可能。(資料照片,余志偉攝)

醫學院考量課程學習與醫療工作,招生時會建議辨色力異常、身心障礙考生慎重考慮。台灣大學13日在全國教務主管會議提案,建議改為「請勿報考」,避免入學後學習不易、轉系產生行政問題。但有學校也認為,站在人權角度不應拒收。

 

台灣大學教務處註冊主任洪泰雄指出,招生簡章上標註「不宜報考」沒有強制性,但近年來每屆都有學生考進醫學院,健康檢查後才發現辨色力有問題,協調學生轉系,若碰到學生不願意或是其他系不願接受,便會造成雙方困擾。

 

洪泰雄表示,醫學院的科系幾乎都會上到病理實驗課程,辨色力異常者看切片會有困難,也可能無法區分各種化學原料,畢業後在工作甄選可能遭拒退,或執業時對病患造成危險,因此提議將招生簡章改成「辨色力異常或嚴重者請勿報考,在註冊時檢查時未通過,不得辦理註冊入學。」

 

台北醫學大學教務長朱秀娟承認辨色力異常的學生念醫學院較辛苦,「但不該在入學端就堵死」。她表示,醫學院包括很多領域,且辨色力異常的影響有大有小,可在入學後透過輔導措施,協助學生找到最合適的發展方向。

 

陽明大學教務處綜合業務組長何秀華也認為辨色力異常應個案判斷,比較不適合在簡章上強制禁止。往年碰到家長詢問時,校方通常會將個案轉知醫學院,由專業人士判斷後再給建議。

 

成功大學教務處註冊組長李妙花則表示,基於人權理由,不宜在簡章上強制禁止,學校也不可能要求學生先去體檢,確定沒有辨色力問題才開放報考。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長黃雯玲說,若強制在簡章中標示特定族群不得報考或不得註冊入學,恐違反《憲法》保障的平等權及受教權,必須十分謹慎。現建議在全國醫學校院長會議、教育部人權小組提出討論,取得共識再決定,目前招生簡章暫不更改。

本文來源:風傳媒

 http://www.stormmediagroup.com/opencms/news/detail/eabe94e1-f2ce-11e3-b79d-ef2804cba5a1/?uuid=eabe94e1-f2ce-11e3-b79d-ef2804cba5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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