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我幾乎完全信任我們的政府行政體系執行公務,最近從新聞上看到國稅局發出很多烏龍稅單,有的住址寫錯、同名同姓、已經往生,還有在稅單上要給「雞排先生」、「飯糰小姐」……,我很訝異,國稅局竟然可以不查證納稅人資料,就直接開出稅單!
我個人也曾有過類似經驗。有一年,我收到一張當年的補稅單,我在高職教書,也沒兼甚麼課,怎會有補稅單?當時沒詳查也沒想那麼多,就非常守法地依補稅單繳納稅金。原本以為沒事了,沒想到隔不到十天,我又收到一模一樣的補稅單,於是我打電話詢問國稅局,電話那頭的人員竟回答:「對呀!你還有欠稅哦!」我回答:「先生,我十幾天前就補繳了哦!」妙的是,他又說:「耶!還有欠哦!」
我開始有點火大:「我手邊有繳稅收據哦!」還把補繳稅的時間、地點等一一指出,那稅務人員才說:「哦!請稍待,我再查一查!」過一會兒才說:「哦!有啦,你已經繳了!」
這個戲劇性的變化,徹底的讓我對原本一直很信賴的國家行政效能大打折扣!我在想,如果我是個迷糊蛋,而且也?有詢問,或沒將收據單保存好,是不是又要白繳稅了?稅務人員不應未經查證,就隨意開單擾民,不符「程序正義」,嚴格來說稅務人員就是失職,也是違法,枉為人民公僕!(作者為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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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台灣時報 http://www.twtimes.com.tw/index.php?page=news&nid=419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