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9/11/21 23:55:26瀏覽323|回應0|推薦0 | |
是這樣的 之前我經營餐廳 是有店面的那種 後來店面不做了 不過還是租著 只是不對外開放 因為後來改成網拍 賣甜點 所以店面還是要用 結果某天接到國稅局來電 問了我一些問題 然後聽一聽就說: 那你就照最低收費標準來收稅好了 就是一個月800 一次追回10個月 因為他說他找了我很久找不到........... 可是後來我越想越不對勁 我知道網拍也要抽稅 不過有一個標準啊~ 就是營業額不到6萬是不用抽稅的 我沒有到 為什麼那個辦室人員還抽我稅? 我後來跟他見面約談 他說 : 喔~~ 那我當初聽錯了 原來是他把: 網上營業 聽成 晚上營業 他以為我店面還是對外開放 這個耳多有問題的傢伙 結果等於之前那八千多快是白繳的 我說那我多繳的怎麼辦? 他說那沒辦法 意思是: 多繳的國家是不會吐回來給你的... 冏 可是問題是當初是他聽錯 誤會我的 結果是我繳錢 現在創業很難 八千多塊也是錢啊! 應該怎麼辦? 就這樣算了嗎? 有人也有這樣的經驗嗎? |
|
(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