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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一航欠稅831萬 薪水遭扣押「斷我生路」
2009/11/19 12:10:34瀏覽805|回應0|推薦0
賀一航欠稅831萬 薪水遭扣押「斷我生路」
【葉文正、侯柏青╱台北報導】藝人賀一航工作室拖欠178萬多元營所稅款,遭台北行政執行處核發執行命令給中天、年代、八大、三立等媒體,要求扣押賀每月薪資。他另欠653萬多元個人所得稅,執行處上月也發執行命令給三立等媒體追稅。各台暫不發通告,他抱怨:「此舉等於斷我生路!」

政府追稅不能剝奪人民的工作權與生存權,行政執行署的行為顯然已違反馬總統先前簽署的國際人權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政府討稅猶如地下錢莊,台灣還是個人權國家嗎?

執行處指出,賀一航本名曾新民,個人及工作室共積欠近900萬元稅款,其間僅繳納數10萬元,至今仍欠稅高達831萬元。他從1999年到2002年,工作室每年欠繳數10萬元不等的營業所得稅,累計欠稅共180多萬元。國稅局移送台北執行處處理後,賀一航陸續繳納22萬多元,但仍拖欠178萬多元。

賀一航個人也從1997年到2006年止,欠下601萬元個人綜合所得稅。國稅局將欠稅案移送台北執行處後,他曾陸續繳納21萬餘元,之後又拒絕清償欠稅,執行處計算他積欠個人所得稅,截至昨天為止,連同利息及滯納金合計高達653萬多元。 

各台怕麻煩不發通告 他哀怨:該繳都會繳

賀一航主持費每集至少7萬元,通告費2萬5千至3萬元,包括八大、中天、年代等他經常錄影或主持的電視台,全都接獲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的執行命令,各家電視台為省麻煩,暫時沒發他通告,他自認委曲,認為公家單位不應這樣斷他生路,他解釋:「其實稅的部分我真的搞不懂,會計師也沒幫我弄好,單子一直來,我就一直繳,而且我記得本稅只有200多萬,但他一罰就要罰到這麼多,現在又跟電視台討債,這樣我要怎麼過活?
國稅局一罰就要罰到這麼多之舉疑有違憲,且侵犯憲法保障人民之財產權,行政機關逾期倍罰疑違反大法官釋字第423號解釋文。

他表示,從今年過年後,跟澎恰恰、羅時豐主持的《綜藝三賤客》已停播,目前只剩零星通告,現在又來催繳這些錢,讓他很不爽,他希望能跟稅務單位談判:「繳我是會繳,但罰的都比本金多,我媽接單都接到怕了,因為我名下沒有財產,所以他們才用這招吧,我會去協調看看怎麼處理。」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101169/IssueID/20091119
( 興趣嗜好偶像追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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