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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稅逾五百萬 列為特案追討
2009/10/05 23:57:17瀏覽598|回應0|推薦0

欠稅逾五百萬 列為特案追討

〔記者楊國文、邱燕玲/台北報導〕催討欠稅大戶欠稅案,目前列為行政執行署最重點工作,署長林朝松已擬定欠稅五百萬元以上的「特專」案件對象,由他親自督導各地執行處處長,並會同稅捐處,針對每位對象的存款、動產、不動產、各項保險等十五項紀錄,展開地毯式清查。

另一方面,各地執行處將「查大,也查小」,除有具體事證,無法順利繳納欠稅款,會給予分期付款外,凡是滯欠稅款者,都設法催討欠稅,對拒不繳納、惡性重大對象,不排除聲請管收。

行政執行署官員表示,不少重大欠稅戶以脫產、隱匿財產等方式逃避欠稅,名下已無可供執行的財產,疑也打算鑽法律漏洞,欲技術性拖延過十年的執行時效。據統計,民國一百零一年三月四日時,全國將有三萬多件欠稅案的執行時效到期,其中包括多位欠稅的「億元戶」。

有鑑於此,行政執行署已通令各行政執行處特別列管欠稅五百萬元以上的「特專案」欠稅對象,每月由署長林朝松親自召開「加強滯欠大戶執行督導小組會議」,督導執行追稅成效。

官員指出,不論欠稅大戶如何將財產隱匿或進行「資金大挪移」,只要稅捐處配合,針對特定對象的各項財務資料展開清查,仍有可能順利追到欠稅款。

因此,行政執行處已針對「特專案」對象,即使名下查無財產,以後只要查出他們有任何財產,也會立即執行。

全台 420萬件欠稅案 總金額逾4千億

法務部長王清峰昨指出,法務部已把欠稅大戶全部列管,目前欠一億元以上的有一百六十八人,金額上千億元;全部的欠稅案件則有四百二十萬件,金額共四千四百億元,但行政執行署只有七百個人在處理追討案,導致追討案件略有拖延。她曾向人事行政局提議追加人力,也向吳揆反映,但在人力精簡原則下無法增額。

國民黨立委吳志揚昨在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質詢時表示,前太電董事長孫道存欠稅近三億元卻生活闊綽,讓老百姓一肚子火,目前行政執行署追繳的欠稅金額有多少?

王清峰拿出數據指出,她曾統計過,包括法人、自然人欠稅一億元以上的,金額有上千億元,且送到執行署都是國稅局已確定的案件,因國稅局追不到錢才送來執行署追討。

王清峰說,去年行政執行署收回兩百九十六億元,「比法務部一年的預算還多出三十億元!」至於全部欠稅金額有四千四百億元,目前行政執行署有四百二十萬件案子,只有七百人在追討,每位執行官都非常辛苦、負荷很重。

吳志揚指出,現在雖然人力在精簡,但行政執行署自八十九年成立至今,為國家討回一千八百七十七億元,「民間討債公司都沒這麼好的績效!每投入一元可賺回二十元,人力配置應再檢討!」

王清峰表示,她曾跟人事行政局提出要求,但在人力精簡原則下無法增額,就算約聘也要有預算,且約聘不能做核心執行工作、是有困難的,「我也有跟吳院長提議,按績效適度調整人力」。

吳志揚認為,這值得來做,目前中央稅收沒達到預期,四千四百億元只要有一半追回來,就能稍微補足國庫;且對欠稅的人要兇悍點,有些人明明欠小錢就是不繳,還常常出國,「出國來回機票錢早就可以把錢還掉了!」

法部盼增加行政執行署追稅人力

王強調,行政執行署已非常強硬,甚至強硬到引人反感被抗議。她已把欠稅大戶全列管,欠一億元以上的有一百六十八人,但因人力缺乏、無研考人力,有時案件會拖延。

吳志揚說,他的了解是每人手上有兩、三萬件案子,所以執行官只找大的案子,中小額欠稅者有恃無恐,但積少也成多;王清峰說,所以已和便利超商合作,讓小額欠稅可在超商繳款即可。吳志揚並問,欠稅大戶就怕被拘提管收,啟動點不能快一點嗎?王清峰表示,行政執行法第十七條對拘提管收有一定條件,如居無定所、隱匿財產、逃匿等,由行政執行署調查、向法院申請,法院准了就可拘提管收。

出處: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sep/29/today-fo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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