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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誠信政府 方是百姓之福
2009/03/06 01:02:08瀏覽300|回應0|推薦0

這個世界總有少數人不守法,否則就不用警察、檢察官、法官等執法官員。政府永遠要講話算話,否則絕大部份的人民會無所從。少數人不守法就是要由政府責成有關檢警調單位去查,以保護百姓的角度來執行,要這樣說才通啊!否則就有古時候「只准州官放火 不准百姓點燈」之嫌,這是威權時代才有的現象,很不幸,現在卻經常發生讓百姓感覺政府許多官員常做「只准州官放火 不准百姓點燈」的事。

最近媒體經常報導檢察官等執法官員不守法,這是會讓百姓害怕的事,人民寄望執法官員保護百姓、懲奸除惡。人民更害怕無端被檢察官起訴,搞得半死後再判無罪,那真是冤枉,五年、十年被認為有罪之身,在法官宣判無罪,得到真正還以清白之前恐都身敗名裂、百病纒身、鬱鬱寡歡等,甚至含冤而死,真是莫大的冤枉。這樣的報導時有所聞,百姓卻莫可奈何,最多申請冤獄賠償,無法申請處罰辦錯案的檢察官。

百姓根本無法要求執法官員守法,只能看著媒體報導不應該被公開案情,法官還沒審案,但已被檢察官、媒體定罪了。這時只能心想,希望這種事情不要發生在我身上。心想這些執法官員是代表政府執法,非常具有公權力與公信力,一旦弄錯了,弄得百姓被冤枉,政府誠信也被破壞,所以深深的感受到「有誠信的政府 方是百之福」。

仲才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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