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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的社會-警察亂銬 人權在顫抖…
2009/02/26 01:24:11瀏覽333|回應0|推薦0

咱的社會-警察亂銬 人權在顫抖…
2009-02-25
中國時報
【王伯仁/台中市(前媒體工作者)】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506071+112009022500468,00.html


     最近發生兩件員警亂銬民眾事件,其一為台中縣豐原市有一婦人見路旁波斯菊,擬挖兩株回家,被埋伏員警銬回警局,並移送法院,前後折騰了八小時暫告一段落,把婦女嚇得痛不欲生。其二為台北縣淡水分局,查抄漫畫出租店,見其中有擺放一兩本疑似色情漫畫書,即以現行犯逮捕看店女工讀生,「銬回」警局問筆錄。顯示警方對於人權是何等的漠視。

     此二件事,可看出部分員警法學觀念不足,濫權瀆職。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二十條規定:警察於「必要時」,得對(人民)使用手銬或其他經核定之戒具:一、抗拒留置、管制措施時;二、攻擊警察或他人,毀損執行人員或他人物品,或有攻擊、毀損行為之虞時;三、自殺、自傷或有自殺、自傷之虞時。

     從實務上,我們看到警察是以上手銬為常態,不上手銬為例外,人權觀念甚是偏差。政府如視人民為草芥,人民會視政府為寇讎的,勿輕忽啊!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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