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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林魔法力能加持監察院多久
2009/02/25 21:47:11瀏覽347|回應0|推薦0

梅林魔法力能加持監察院多久

(2009/02/17 00:13)

http://www.nownews.com/2009/02/17/142-2409326.htm

 (●作者鄭義心,筆名,高縣鳳山,博,大學教師。本文為NOWnews.com網友提供,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版權為作者所有。 ) 鄭義心 

台灣最近除了發放消費卷帶動全民消費風潮外,似乎也掀起了一波彈劾、糾舉行政官員違失的監察風。 

或許是巧合,有著與亞瑟王朝中偉大魔法師梅林(Merlin)相似名字的瑞典首席國會監察使梅林(Mr. Mats Melin)先生,自 9829 日起旋風般訪台5天,監察院如同受到魔法力量加持一般,威力大增,接連出手對高檢署洩密與特偵組兩位檢察官投出糾正案、對文建會「地方文化館」規劃不當造成閒置提出糾正案、對教育部審查學校標準的瑕疵提出糾正案、甚至對外交部巴紐案中兩位違失官員,直接提出彈劾移送公懲會懲處。 

筆者相信這些糾彈作為絕非「魔法效應」,而是監察院王院長充分展現出整飭官箴決心,以及第四屆監察院委員暨全體院方官員共同努力的具體成果!只是剛好藉由瑞典監察使梅林的現身說法,彰顯過去數十年間,國會監察使的概念由歐洲國家迅速發展至全球各地,有效地發揮監督國家的民主轉型及健全法治制度的功能。 

嚴格說,瑞典的監察權施行歷史不過200年,我國的監察制度運作歷史則超過2000 年,按理說,我國政府官員與平民百姓對於監察權功能與重要性的認知,應遠大於瑞典才對!?但由特偵組遭糾正後,某檢察官即向媒體表示:「監察院有干預檢察行政之嫌。」由此即可窺知該檢察官對於監察權之認知素養僅有多少?他更認為:監察院沒有約詢過任何檢察官,就逕自認定特偵組未能嚴守偵查秘密,甚至要求最高檢調整檢察官工作,完全不尊重機關及當事人。 

依據監察委員李復甸先生表示:「民國45年,監察、司法、行政等三院,曾經開會決議監察院對於辦案有必要時,不論法官或檢察官是否在偵查案件中,都可以進行調查,因此監察院絕對沒有干預司法問題。」再者,調查證據之搜查絕非僅有約詢當當事人,當相關事證及物證都確鑿齊備時,當事人的約談不僅非為必要,又恐被有心者渲染為干預司法調查,反而會干擾監察委員的獨立辦案。 

「他山之石、可以攻錯」,梅林先生強調「國會監察使」之監督角色,實有助於民主思想之展現。瑞典「國會監察使」得以扮演特別檢察官之角色,對違法濫權之政府官員提起司法訴訟。反觀我們的監察委員除了彈劾案外,其他對行政部門的糾正案或調查報告,就形同「道德勸說」或「狗吠火車」?整飭官箴效果相當有限,賦予監察委員「司法起訴權」或「公務人權懲戒權」,是在這波梅林的魔法監察旋風後,相當值得擁有十倍監察權歷史的吾國政府高層與全民,好好思考的議題。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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