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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不可選擇性辦案
2009/03/01 09:59:37瀏覽381|回應0|推薦1

監察院不可選擇性辦案
   
停頓三年多的監察院可望要正式運作了,被期待優先處理「干預高捷案」的陳聰明檢察總長失職案,該是賦予監察院實質的權限了,更要將過往陳年的舊案也一併處置,以維持其公平性。

    最近檢察體系從特別費案,以及幾起重大案子的偵辦中都未能「依法秉公處理」已讓社會大眾大失所望;特別費中也暴露了「不公不義」,因「馬案」而遭判刑的余文科員,令受命法官為此沉重到夜不能眠的地步,只因檢察官的偏執濫權,而讓公權力不彰,如此百姓將天天都心驚膽跳,寢食難安矣!「高捷案」陳聰明檢察總長,為了要平息輿論壓力,更利用其職位之便,選擇性辦案,引起法界的一片譁然。

    瀆職、濫權不法官員的最大剋星就是監委諸公,若能讓百姓的「怨」轉變成「願」,百姓的冤屈才不會石沉大海,對政府充滿了信心。此刻,在充滿希望的願景之下,期待新監察院能重拾彈劾、糾舉權,讓監察院實質發揮作用,此是老百姓的福氣了!

齊岱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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