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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5/08 02:45:05瀏覽124|回應0|推薦0 | |
法務部日前執行死刑,其中死囚劉炎國律師曾提非常上訴,卻在1小時內被駁回,引發爭議。民進黨立委尤美女昨天痛批,駁回裁判書僅透過傳真等方式送達,違反程序正義,「國家如此殺人就是暴政,令人不齒!」對此,代理檢察總長林偕得則強調,曾傳真給律師,也口頭告知劉本人,處理方式都很慎重。 日前法務部執行「春決」,槍決5名死刑犯。朝野立委昨天在立法院司法委員會質疑,,槍決日正是新任檢察總長顏大和通過同意權之日,是否侵害新任總長提起非常上訴之權?法務部次長吳陳鐶回應,政務不能等某人上任才運作。代理檢察總長林偕得也說,代理期間,總長的權限他都可行使。 此外,死囚劉炎國日前遭槍決,執法單位口徑一致,對外表示劉「一心求死」。但尤美女卻指出, 4月29日執行槍決,劉炎國當天4點40分透過律師申請非常上訴,最高檢卻在5點30分駁回,竟不到1小時看完卷宗並駁回,「真是非常有效率!」她質疑,法律文書都應透過書面方式送達,以表慎重,如今最高檢卻僅以傳真方式回覆,對人命如此輕忽,痛批「對生命剝奪需要急切到這種程度嗎?」 林偕得表示,《民事訴訟法》規定文書可透過電訊、傳真或其他科技方式傳送,而《刑事訴訟法》第62條規定刑事文書准用民事規定。他強調,因劉炎國律師透過傳真申請非常上訴,且問訊筆錄曾問及劉炎國是否願意委任律師提出非常上訴,但劉拒絕。 圖片來源:google網路圖片/本文來源:中時電子報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506001429-260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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