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請朋友支持臉書「金曲獎應該頒發終身成就獎給鳳飛飛」活動
2012/02/27 20:40:25瀏覽1778|回應15|推薦89

鳳飛飛的終身成就獎

鳳飛飛忽然辭世,正考驗新聞局的危機處理能力,也挑戰金曲獎的應變能力。金曲獎應該頒發特終身成就獎給鳳飛飛。

請支持我在臉書上建立的金曲獎應該頒發終身成就獎給鳳飛飛活動。

註:按上述紫色字體可直接連結到臉書專頁

延伸閱讀溫柔的沉澱-寫在2011鳳飛飛「台灣歌謠演唱會」之前

 

引用文章鳳飛飛的終身成就獎

 

鳳飛飛忽然辭世,正考驗新聞局的危機處理能力,也挑戰金曲獎的應變能力。媒體各界老早疑問,金曲獎是否考慮頒發特別貢獻獎或終身成就獎。

 

新聞局長本來就無權決定這獎要頒給誰或不給誰,但是他有責任將此事以以特案檢討規則的方式,交與評審團討論或修訂。新聞局就是金曲獎的主辦單位,如果不是新聞局主動處理,誰能處理?評審並沒有提名的資格,他們只能依送來的提名名單進行評審。所以若新聞局不先採取行動,則評審就會以「一切依程序辦理」而錯過鳳飛飛。

 

假如鳳飛飛未獲終身成就獎,是鳳飛飛的損失,還是金曲獎損失?金曲獎權威性除建立在「一切依舊規」,是否也建在「認知能力」與「應變能力」?

 

事實上,終身成就獎要受獎者先報名,此法規本來就有弊病。各行各業中,「終身成就獎」(Lifetime Achievement Award)非同小可,有蓋棺論定一個專業人士一生成就的意義。此獎級數,正在於當事人成就往往「大」到不在乎或不願報名,或因年歲、辭世而未報名,而主辦單位卻十分在乎,主動去提名、聯繫或追諡,此中主客關係易位,與其他獎項迥異。如諾貝爾獎就採專家提名制,而非報名制。一九九四年中時頒「特別成就獎」給張愛玲,難道要她先去報名?劉家昌可能不想報名金曲獎,是否就不頒終身成就獎?鄧麗君猝世後,也未頒此獎,這不是法規弊病的遺憾?以此獎性質,真不該完全採報名制。

 

在流行音樂界,此獎在美國葛萊美獎是稱為「終身成就獎」,而金曲獎相等的獎項則稱為「特別貢獻獎」,綜觀金曲獎歷年來的得主(二○○八的陳志遠、二○一○洪一峰、二○一一黃敏等),便能明白。我在此正式提出,「特別貢獻獎」此名本來就語焉不詳(試問哪個成名音樂人對樂壇沒有特別貢獻?何種貢獻才叫特別?)容易引起誤會,應該趁此正名為「終身成就獎」。

 

稍有程度的評審都會考慮以特案修訂法規,討論一、特別貢獻獎改為報名與專家提名混合制,或其他彈性作法,二、此獎更名為「終身成就獎」。現在問題就在於新聞局想都沒想到討論「特案檢討規則」的這種態度。其實去年金曲獎就爆出「新人獎」法規爭議(郁可唯事件),光是新人獎的報名規則今年就修改過,對於更重大的終身成就獎卻不曾考慮變通或修改,又如何有說服力?

 

以獎論獎,金曲獎一年內也可有兩個或以上的終身成就獎(二○○六到二○一二,葛萊美此獎得主每年都是七個)。對於已報名的人,至少會接受此獎法規特案處理的公開討論。若不接受,他們也可提異議。金曲獎對此程序應有公開、透明討論過程,而非閉起門來。各界抗議金曲獎評審過程不開放媒體旁聽以示公平公正公開,又非自今年始。

 

以技術層面來說,新聞局起碼應儘快與今年金曲獎評審團總召集人討論此事。金曲獎是今年六月才舉辦,明明還有三個多月的時間可以進行危機處理,切莫再以「錯過報名」「維持舊規」的理由來錯過時機。以鳳飛飛的國寶級數與忽然辭世的雙重因素,即使沒有報名,主辦單位也要主動去探詢。

 

且讓事情一碼歸一碼。新聞局緊急申請褒揚令,誠意可感,但褒揚令與終身成就獎是兩回事,不能以褒揚令搪塞終身成就獎,也不能以金曲獎將挪出「紀念鳳飛飛單元」混淆。正如同褒揚令也無法混淆鳳飛飛歌監事件尚未被平反的事實。誰得獎是其次,我堅持的是金曲獎對此獎的多面思考。不要等到頒完了獎,才又各界質疑聲浪不斷,那就來不及了。為了愛護金曲獎,那才是我最不樂見的事。

 

 (作者陳建志為淡江大學英文系助理教授,著有《流水年華鳳飛飛》)

 

 第五屆部落客百傑第五屆部落客百傑

.
 
(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upergogo1999&aid=6155751

 回應文章 頁/共 2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C.S.Julius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對於鳳飛飛小姐
2012/03/14 18:35

對於鳳飛飛小姐

一直到臨終前都很關心、在意鳳迷的心情!

大狼也認為!金曲獎應該要頒發 終身成就獎來肯定鳳飛飛小姐!

惟大狼臉書帳號被臉書停用(大狼無法認同臉書無聊的規定!所以不想復權!)

所以,無法前往支持您的活動!在此向您說聲抱歉!


在父母的夢想與理想中溺斃了!


歸零新生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支持「金曲獎應該頒發特終身成就獎給鳳飛飛」
2012/03/10 15:36

你的收集相當豐富 可以幫我們稍解思念 謝謝你喔 假期愉快足感心耶


金曲獎的「眉角」
小更正或更詳細的說明
2012/03/02 17:33

小更正、或是更詳細的說明:

看起來,新聞局是主辦單位,不是承辦單位;但其實新聞局有主導權。

新聞局發標出去,讓電視台去標。看起來,電視台是承辦者,但權力還是握在新聞局手中。新聞局如果不主動關切,「承辦者」完全不能動彈,也不須有任何動作。

新聞局將這事推給評審,但是

1. 評審團與總召集人,都是匿名的

2. 金曲獎評審過程,不開放媒體旁聽。(金馬獎已經開放媒體旁聽)

 

也就是說,新聞局「假裝」評審們有權力(說「不干預評審」之類的話)

但主導權還是握在新聞局手中

 

 


金曲獎的「眉角」
新聞局與評審的關係
2012/03/02 15:57

評審們,是新聞局聘請來的

新聞局說,各方也可以主動推薦評審

但是,這些推薦評審也要新聞局「審」過

再決定用或不用

所以,金曲獎的獨立性

許多方面是受新聞局影響的

 


金曲獎的「眉角」
新聞局就是承辦者
2012/03/02 15:38

其實,新聞局就是承辦者、主辦者。

若去了解這裡面的「眉角」

就會知道還是新聞局應該主動去檢討法規

 

新聞局將它推給「評審」,又說要維護舊法

那評審就只能依照原來的報名名單來審

之後「評審」又會說,我們這是「依法行事」

再將此事推給新聞局

 

這有點像是「踢皮球」

 

 

 

 


鼻塞國度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FEI
2012/03/01 15:59

開兩個視窗 品嘗著這下午時間

仍能被溫柔撫慰的聲音

眼睛暖得快滴水似的....應該的

多想也寫篇文字來紀念這些



東村James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評審
2012/03/01 02:16

雖然有規定﹐但是評審應該有主動提出的權力。



丸子家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一定要滴
2012/02/29 22:18

晚上好啊 隨意寫就很有意義滴老師

這是一定要滴..丸子家已支持囉...

更還有哦...值得尊敬滴人,不管時空怎樣變遷都將永留人們心中!!



筆記阿本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 金曲獎
2012/02/29 15:33

竊以為鳳飛飛的成就 > 金曲獎

應首先着力鳳飛飛大溪舊宅的保存與正式紀念館的推動上  莫重蹈鄧麗君蘆洲舊宅覆轍

包括大溪鳳飛飛的人文導覽動線  都可以開始着手規劃  要不然過個幾年換了大官 換了腦袋

隨寫人與大伙的鳳姐只得在夢裡尋了

 

 


平平安安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請朋友支持臉書「金曲獎應該頒發特終身成就獎給鳳飛飛」活動
2012/02/29 07:57

開心小屋

雖然没有臉書

我是支持...

隨寫人老師的...

這個獎項

應該頒給...

鳳飛飛小姐

頁/共 2 頁  回應文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