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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摩業」、「腳底按摩業」、「瘦身美容業」、「健身服務業」商業處還打算納入「特定行業」管理?
2014/07/11 15:30:01瀏覽9478|回應0|推薦0
台北市議員黃珊珊、林國成、陳政忠質詢組11日(五)於財建部門質詢時表示,自從大法官649號解釋,開放明眼人按摩後,「按摩」這個行業雨後春筍般到處林立,有中式的,有泰式的,眼花撩亂,沒想到就連「登記業別」也一團亂,有「按摩業」,有「腳底按摩業」,有「瘦身服務業」,還有「健身服務業」,都已經開放3年以上了,政府的管理還沒有一套標準,這政府是在搞什麼鬼!



黃珊珊議員指出,從100年11月開始允許明眼人按摩後,政府沒有一個對應的公司行號營業項目及代碼,幾乎每家按摩店都以「瘦身美容業」辦理商業登記,但到了101年,市府又莫名其妙地將按摩業從「頸部」一分為二,「頸部以上」的屬日常服務,比照美容美髮,可以設置在第三種住宅區,「頸部以下的」屬健身服務業,比照世界健身、TRUE YOGA,只能設置在商業區。就這樣,台北市憑空跑出5-600家違規按摩店。



政府要做的是「輔導管理」為主,不是「取締開單」。



林國成議員表示,在座的大概都去按摩過,正常的按摩店,不管是中式還是泰式,大概就是腳底按摩跟全身按摩這兩種,就經營的內容來看,都跟時下女生常去做SPA的瘦身美容差不多,再怎麼樣想,也很難跟世界健身或瑜珈那種健身業連結在一起,市政府當初的思考邏輯實在令人費解!



陳政忠議員接著指出,基於信賴保護原則,市府同意在101年1月9日前經市府商業處核准取得「瘦身美容業」設立登記在案者,市府原則允許繼續使用。但為何是101年1月9日?就有業者是在101年3月15日以「瘦身美容業」核准設立,卻被稽查認定為健身服務業,那該怎辦?



此外,商業處目前正將「台北市舞廳舞場酒家酒吧及特種咖啡茶室管理自治條例」修正案送來議會,修正名稱為「台北市特定行業管理自治條例」,卻把「按摩業」納入,這又是怎麼一回事?若依照市府版本,以及「臺北市各項違反都市計畫法案件通案處理原則」規定,將來按摩業就不是以都計法處理,而是更嚴重的「特定行業條例」管理,關於這樣的變革,這些業者知道嗎?





最後本質詢組認為,坊間的按摩業,比照健身服務業已經夠離譜,現在還打算以前的八大行業管理,那就更誇張,或許的確有少數不肖業者暗藏春色,但一竿子打翻一條船,把大多數正常營業的業者也要求納入特定行業管理,這就本末倒置。本質詢組要求相關單位必須針對按摩業的管理重新審思,別到時候又被按摩業者包圍才來改弦易轍,那就太慢了。
( 在地生活大台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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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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