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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狗仔時代?102年每月案件2684件 103年每月4824件 增加80% 造假?2小時內連續拍攝?如何認定?
2014/04/18 16:26:41瀏覽1847|回應1|推薦1

台北市議員黃珊珊、林國成、陳政忠質詢組18日(五)於交通部門質詢時指出,由於公民道德意識抬頭,加上現在人手一機以及行車紀錄器普遍,導致民眾自拍交通違規情況,提供給警察開罰的案件愈來愈多。以北市警局統計,102年每個月平均接到民眾檢舉案件為2684件,到了103年1~3月,增加為4824件,增幅高達80%,全民狗仔的時代已經到來!但是問題來了,民眾提供的照片或影片,警方如何認定有沒有造假?是不是在2小時內連續拍攝?警方以此舉發是否不夠嚴謹?這中間恐怕會衍生許多問題!

黃珊珊議員拿出四張照片為例,這是警方寄給民眾的舉發通知附件照片,但民眾質疑這103/1/15的照片與130/2/20的照片,根本是同一天拍攝。於是向警察局了解後得知,本案的舉發照片並非由警員拍攝舉發,而是由民眾提供的違規照片舉發。但問題就出在「日期」上,因為民眾提供的照片上,並無日期顯示,而是由民眾自行敘述每張照片的違規日期與時間,而這就容易出現「各自表述」的模糊空間。



陳政忠議員進一步指出,從這兩組照片看來,不管是停車的位置或角度,應該不太可能是不同一天停放的,比較有可能是同一天,但不同時間拍攝的照片。但這就會造成困擾,因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5條之1第二項規定,警方須對同一違規案件逾兩小時才能連續處罰。而這兩組照片根本無法辨識是否超過2小時。



林國成議員也以警局提供的資料表示,102年全年度共接獲民眾檢舉照片32,208件,其中舉發23,848件,舉發率為74%,103年1-3月接獲14,471件,舉發11,157件,舉發率為77%。可見,民眾提供的照片錯誤率還不少,警方對於這樣的舉發案件應該抱持更嚴謹的態度,以避免不必要的問題。



交通違規的檢舉案件其實沒有所謂的「檢舉獎金」。因為部分違規案件,如亂丟菸蒂等有所謂的「檢舉達人」,而這些達人靠著檢舉獎金,每個月收入不斐,也讓部分民眾誤以為交通違規案件也有檢舉獎金,其實不然。



最後三位都表示,全民扮演狗仔的狀況,對交通違規情況必會產生一定的嚇阻作用,但也不排除部分民眾利用這樣的管道,挾怨報復,甚至惡意栽贓。因此,警方在舉發案件時,勢必要從嚴,避免衍生更多的誤會而造成民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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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uper33&aid=1261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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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禪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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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1 20:17
警方應列出舉發附屬要件如時間,地點,..等等, 不必每件具備,但須達及格標準,並要求舉發人具結不做僞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