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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4 14:24:53瀏覽2226|回應0|推薦0 | |
台北市議員黃珊珊14日(一)於教育部門質詢時指出,網路上流傳著一段影片,是一位學生認為另一位學生,以極盡難聽的形容詞罵她,所以找上她,開始拉她胸口衣物,動手推打,並以三字經辱罵。從內容上看來,這絕對是個霸凌事件,但問題來了,由於發生地點是在補習班,而非校園,這不禁讓人憂慮像這樣發生在補習班的霸凌事件,究竟能否依照校園的霸凌事件處理機制來進行後續輔導呢? 其實,根據教育部「校園霸凌事件防治準則」定義,所謂校園霸凌,指的是相同或不同學校學生與學生間,於校園內、外所發生之霸凌行為。因此,在補習班發生的霸凌狀況,也是屬於校園霸凌範疇。但,從台北市教育局資料顯示,從101年~103年3月底,補習班的霸凌通報案件數,都是掛0。 黃珊珊議員表示,從這段網路上的影片看來,雖然發生地點是在台中的補習班,並非台北市教育局管轄範圍,但近3年來台北市補習班通報霸凌數掛0,難道台北的補習班這3年來真的都沒有霸凌事件,還是說補習班根本不曉得他們可以比照學校進行通報! 學生在未成年時總會有一些偏差行為,霸凌事件的防治與處理機制,目的就是在輔導這些學生改正偏激的動作或言語,避免他們年紀輕輕就因為這些行為而誤蹈法網。 黃珊珊議員進一步表示,這段影片最後看到補習班人員已經準備要通報警察,而這就是今天質詢教育局的最主要目的,如何讓補習班業者知道,他們其實也有通報霸凌事件的權利,進而讓這樣的事件,能夠在通報警察前,或是留下任何刑事紀錄前,先讓教育體系來進行輔導與處理。 「補習班沒有通報義務,但,讓補習班知道他們有通報權利」這是教育局必須針對台北市各補習班加強宣導的部分。黃珊珊議員要求北市教育局,應把目前各學校面對霸凌事件的處理機制與流程,儘速向補習班業者宣導,讓業者知道他們也有這個權利,多一個管道,多一個處理方式,達到保護學生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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