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王子犯法...
2007/06/28 12:51:40瀏覽796|回應0|推薦26

王子犯法...

 

    6月27日中時小社論「權貴犯罪的下場」提到:台開案二審昨日宣判,一審判刑六年的總統女婿趙建銘,被改為重判七年有期徒刑,趙建銘的父親趙玉柱也由八年四個月加重為九年六個月。值得注意的是,高等法院除了根據內線交易所得逾億元對趙建銘等判處重刑,更認同一審法官對於「權貴犯罪」的法律正義觀,才會在判決書中強調,趙玉柱身為總統親家,言行舉止更應自我節制,以符合民眾期許及曾擔任國小校長之模範。這是台灣民主與司法的進步,更是「權貴犯罪」的淒涼下場,所有權貴者都應引以為戒,切莫再心存僥倖。

 

    幾十年的人生閱歷,數不盡的白領犯罪、特權犯罪,看不完的自肥法案、特權條款,這個社會好像全由喪失良知的權/貴所掌控,在劫取社會資源。終於出現了台開內線交易案,在二審中被加重刑期。這個案例符合個人「王子犯法罪加一等」的期待!雖然趙醫師並不是王子,而筆者所謂的王子,也非專指特定人物,而是泛指「具有特殊身分的人」。

 

  個人之所以會有「王子犯法罪加一等」這樣的主張,實在是因為:

 

一、    這些大人物本應為全民表率(瑞士法律科刑時,即審酌犯人地位)。

 

二、    這些大人物獲有比一般國人更多的權力。

 

三、    這些大人物普遍受有良好的教育(刑法也列有犯人智識程度為科刑輕重之標準)。

 

一個國家政治機器的掌控本在號稱「菁英」的手裡,如果不思治國之道,而思貪腐之法,不單是有愧國人的期許而已,實在也應予以重懲,才對得起民脂民膏。

 

--------------------------------------

 

民國101年4月3日聯合新聞網(聯合報)刊登了石滋宜先生(全球華人競爭力基金會董事長)的大作「嚴懲上位者 台灣才能重生」強調:一個文明社會就要看這個社會能不能尊重、關懷及寬容弱勢族群,而對於上位者犯法,就要嚴懲而不能鄉愿,如此我們台灣社會才能真正重生,成為一個文明社會的國家。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unmoon1951&aid=1054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