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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9 16:55:54瀏覽217|回應0|推薦3 | |
民進黨黨主席選舉,所有候選人一致導向當選後將特赦陳水扁,如果要特赦陳水扁,那麼是不是意味著憲法中規定的總統誓詞如同具文,甚至連最後的道德約束都沒有??只是嘴裡說說好玩的文詞虛指??如果特赦陳水扁,那代表的是台灣人是個沒有是非,沒有精神的無脊椎動物,民進黨口口聲聲說世界先進國家都特赦他們的總統,請問南韓比我們先進嗎?日本首相只要稍沾誹聞就立刻下台,德國甚至清算前納粹,波蘭政府也有自清條款,認真面對自己的歷史,阿扁犯罪,就應當接受法律制裁,那個吳淑珍,之前不是病懨懨一副人之將死的樣子?現在呢?又生龍活虎,大喇喇的為其夫為其海外不義之財辯護,多噁心阿,如果要特赦扁,是不是先應該修改憲法第四十八條: 第四十八條 (總統就職宣誓)原文 總統應於就職時宣誓,誓詞如左: 「余謹以至誠,向全國人民宣誓。余必遵守憲法,盡忠職務,增進人民福利,保衛國家,無負國民付託。如違誓言,願受國家嚴厲之制裁。謹誓。」 修改為: 「余謹以至誠,向全國人民宣誓。余必遵守憲法,盡忠職務,增進人民福利,保衛國家,無負國民付託。如違誓言,願受國家特赦之待遇。謹誓。」 或者直接改為: 「余謹以至誠,向全國人民宣誓。余必遵守憲法,盡忠職務,增進人民福利,保衛國家,無負國民付託。如違誓言,願受國家嚴厲之制裁,以上所說全屬謊言。謹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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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