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野草莓學運與黎文正
2008/11/17 12:21:47瀏覽14125|回應18|推薦24
不知道為什麼,每當我又聽到野草莓學運的最新動態,我就彷彿又一次聽到了當年黎文正訴求倒扁的荒謬行為。

野草莓學運令人覺得吊詭的地方:第一,它為什麼緊接著馬陳會進行?在這之前,他們有很多的機會表達自己的意見,可是為什麼選擇敏感時機?第二,三大訴求,意義在哪裡?我看過三大訴求,要馬英九和劉兆玄向社會道歉、要國安局長及警政署長下台、修改集會遊行法。我不禁要問,這些跟大學生有什麼關聯?跟學運有什麼關聯?

我並不是說大學生不需要涉入公共議題。但是,至少我還讀過歷史,當時的天安門事件及野百合學運,那些抗議的學生,是在爭取民主,用靜坐表達無形的抗議。但對照現今的時代,那些人引以為傲的「野草莓學運」,就是像那些立委市議員一樣,動不動就要人家下台?道歉?這真的是學運嗎?我不這麼認為。

如果野草苺要舉行學運,為什麼選擇與馬陳會緊密相關的事情來「規劃」訴求呢?做為一個大學生,為什麼不思考這件事情對社會大眾的意義,它真的是「公共議題」嗎?還是只是少數人的「聲稱」?為什麼你不針對普羅大眾真的在意的公共議題:民生消費、經濟改革、兩岸和平等等,來進行學運的訴求?

大學生啊大學生,你真的是大學生嗎?為什麼你連最基本的思考都沒有呢?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ummer84&aid=2392003

 回應文章 頁/共 2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楊過
等級:6
留言加入好友
無邏輯
2008/11/22 03:26

野草莓靜坐的事件跟黎正文事件何干﹖拿兩個無關的事例作比較就是會思考嗎﹖

野草莓事件不代表全台大學生﹐也不代表台灣多數大學生﹐這是事實。但那並不等於這些參與的學生沒有權力提出他們的訴求。

閣下又懷疑事件發生的”時間“ 有問題﹐但又提不出實證﹐這叫做無根據地揣測﹐不是思考。


蕫詩韻來也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你沒聽過"野草莓"3個字最新的詮釋嗎?
2008/11/20 18:37

?


xshiun
等級:2
留言加入好友
反...報備制
2008/11/20 11:48

報備制 在台灣適不適合其實我是挺懷疑的

我想二政黨都知道這個制度在以後遊行時

所照成的問題會有多少

無論誰執政誰應該都會有所提防

只是我不明白馬總統為什麼會想改報備制

是因為他之前紅杉軍時提出了~現在收不回去嗎?

===>總而言之~~我反對報備制

至少以目前紛擾的政治環境來說~~

所以~~我同情這群學生   但真的反對你們的訴求

還是覺得回去好好念書好


Ronaldo
等級:2
留言加入好友
跟教改有關
2008/11/20 10:53
學生素質低落和是非分不清應與教改和扁政府計劃性的洗腦有關。唉!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太扯了!
2008/11/20 09:26
太扯了!
野草莓算老幾?居然敢出來嗆馬總統,得票765萬票的偉大英明領袖,敢罵我「笨」,底下的望風承旨的「哈巴今管廢」,馬上祭出裁罰噤聲一個月。還有「哈巴藍網主」,立刻糾出野草莓背後的推手,並潑糞撒尿,罵得體無完膚。
你說警察執法過當,王署長立刻公佈對警察有利的畫面,還行文要求各媒體交出錄影帶,準備捉人。溫和執法的分局長記過一次,撈過界充當環保執法的分局長僅口頭告誡。這就是馬政權的「態度」,告知各級公務人員,這就是我的「標準」,以後看著辦吧!
取締青天白日國旗的警察,不必受罰。五星旗可以在台灣街頭飄揚。難怪!一艘公然掛著五星旗的船進港,因為青天白日國旗已經不被台灣區的政府及人民喜歡,五星旗正「夯」。
野草莓,你們後面的推手給「您」(不知陳雲林有沒有喊出)記住!我底下那群聽話的教授、副教授,會在你們要升上「副教授」的評審時,「推」你們一把,敢罵我「笨」,朱成志就是「榜樣」。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別把集會遊行想得太單純
2008/11/20 08:45

報備制, 可是個好法呢.

假如我是以收保護費維生的地頭蛇, 黑衣人組織. 將來這報備法太好用了..哪家店不乖乖繳規費, 我稍微報備一下..出動一百個黑衣人圍店宣示勢力, 不用幹嘛, 我不違法吧? 還怕他不乖乖繳錢?

什麼, 怕報備後警察出動更多人來戒備? 嘿嘿, 這你就太天真了, 我一次報備一百個地方, 來個聲東擊西.. 警察要出動幾倍人力? 100 x 100 = 一萬個人耶.. 這生意真是太好賺了..

一百個不夠, 那一千個好不好? 反正我只要報備, 他也沒權力准我不准..奈我何?

話說回來, 人民集會結社權當然應該是憲法保障的自由權. 不過既然是自由權, 就不應該肆無忌憚地擴張到傷害別人自由權...

所以, 法律保障的集會結社自由權應該是你有權利用自己的場地集結群眾討論怎麼對付當局政府, 推翻不好的政策法令, 不會被當作預謀顛覆政府的叛亂組織, 直接被軍警包圍攻堅然後送進監獄..

而不是任意聚眾少數(幾百人或幾千人相對兩千三百萬人還是極少數吧?) 就可以享受法律保障的遊行自由權, 用以癱瘓社會的正常運作, 達到強姦多數, 讓多數服從少數的手段吧? 



world war III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集會結社,這是重要的人民權利
2008/11/20 00:21
民眾組成團體,向政府訴求、主張自己的政策看法。
財團有錢,可以靠走後門、組織遊說團體去行政立法部門遊說。
一般人,組成團體,但未必有資源。
有時候,是為了向政府抗議某些政策。
所以,為求意見的匯合與展現訴求,會有集會遊行,這是人民權利不可讓渡出去的部份。
沒有這些權利,跟政策、民生議題有關的訴求,就不會彙集成重要的影響施政的意見。
因此,要求廢止或是修改集遊法,保障的就是人民的自由集會與結社權,這對於民主政治至關重大,相信板主也不會反對吧。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草莓 有點邏輯 好嗎
2008/11/19 18:51

同意

以非法來要求製定法律 很矛盾

法律如果是每個人想接受才須遵守

那就天下大亂了

合況以目前民意 這是要多數服從少數


祝務耕
等級:6
留言加入好友
搞不懂耶
2008/11/19 17:44

我搞不懂耶
對於學運的訴求有一定的範圍嗎?
我也不懂您所謂三大訴求和大學生有什麼關聯的意思是什麼?
是不是說「規定」大學生不能觸碰這些問題呢?

天安門和野百合訴求的是相同的東西嗎?
黎文正和野草莓訴求的是同樣的東西嗎?
為何要拿來類比呢?

我真的搞不懂耶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宇宙最英明的馬總統
2008/11/19 09:20

居然批評馬總統

當年馬總統聲援黎文正兩次耶

所以有馬總統背書的黎文正何錯之有?

反倒是野草莓  誰管你訴求是否正當

抗議馬政府就是不對的

天使小聖(summer84) 於 2008-11-19 12:07 回覆:
黎文正後來做了什麼事情被揭發出來,新聞都有在報。

因為知道自己快要被21退學,所以前去靜坐,把自己塑造成民族英雄。不覺得很可笑嗎?馬英九也是在不知道這個情形的前提下聲援的,敢問如果馬英九早知道這樣的學生是因為想這樣闖出名堂,他會聲援嗎?
頁/共 2 頁  回應文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