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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18 15:43:44瀏覽719|回應0|推薦1 | |
看到自己第一次寫的新聞稿,都有點汗顏= =|||
光這篇簡單得幾個字,就讓我龜了五個小時。 ------ 村長太囂張:「讓妳全家死光光。」 被起訴偵查終結 【聯合報系校園特約記者蘇治宏/報導】 台北縣深坑鄉阿柔村村長鄭守雄,於日前被友人林茂盛的妻子劉秀娥指控,鄭姓村長以欲圖加害生命之事恐嚇其。被告因恐嚇案件,前經不起訴處分,告訴人聲請再議,經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長發回續行偵查,已偵查終結。 民國95年10月21日,現年66歲的鄭姓村長前往友人林茂盛處餐敘,因力邀林前往有女陪侍之餐廳續攤遭林妻勸阻,因而心生不滿,竟基於恐嚇之犯意,以「我是村長我最大,若不聽我的話你們很難在阿柔村生活」、「永遠不能出頭天」、「永遠活在我的腳底下」、「讓妳全家死光光」等話語恐嚇林妻,導致林妻心生畏怖,足生危害於安全。 檢察官趙雪瑛核被告鄭守雄所為,係犯中華民國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並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 -- (記者改過版/王聖藜大哥) 村民拒陪喝花酒 村長惱怒恐嚇 想要續攤被拒絕 飆罵「村長我最大」、「讓妳全家死光」 【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台北縣深坑鄉阿柔村村長鄭守雄與人餐敘後,邀集朋友去有女陪侍餐廳續攤,被人阻止惱羞成怒,語出「我是村長我最大」、「讓妳全家死光光」的話,被控恐嚇,他昨天被台北地檢署起訴。 劉秀娥指出,她只是阻止丈夫林茂盛和鄭守雄跑去喝花酒,就被鄭守雄當眾恐嚇而提出告訴,台北地檢署偵查原本認為鄭守雄不構成犯罪,但劉女聲請再議,檢察官再偵查,認定鄭觸法。 起訴書指出,去年十月廿一日,鄭守雄前往村民林茂盛的養豬農舍餐敘,酒過三巡,鄭認為不過癮,提議要求續攤,並表示要去有女陪侍的某間餐廳玩樂,劉秀娥不放心丈夫喝酒過量出言阻止,被壞了酒興的鄭守雄,馬上出言還擊。 鄭守雄對劉秀娥說「我是村長我最大,若不聽我的話,你們很難在阿柔村生活」、「永遠不能出頭天」、「永遠活在我的腳底下」等,他還恐嚇劉女說「讓妳全家死光光」。劉女聽完鄭的話,向檢方控告鄭守雄涉嫌恐嚇。 【2007-08-08/聯合報/C2版/北縣要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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